第六十八章 可成神的城隍印 不值怒的卖肉人(1/1)
越往北走,情况越好。渐渐有了人烟,行人也慢慢地多起来了。到进了昔日的东京汴梁,如今的中都大兴府后,仿佛又回到了南方的临安。行人接踵,店铺栉比。行走往来其中的仍是熟悉的汉人汉服汉语,唯一不同的是守城的官兵变成了异族打扮的金人,而城中骑着高头大马呼啸而过,恣意肆虐的由那些赵家的儿郎权贵,变成了完颜家的。
城头变幻大王旗,谁家新燕啄春泥?
还未走进这汴梁城之时,段明辉就觉察出隐于自己上丹田泥丸宫处的那方城隍大印变得蠢蠢欲动起来,等到走进这昔日的东京汴梁城后,那大印就震动的愈发激烈起来。并隐隐地为他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他顺着大印提示的方向,在东京城中逶迤而行。很快便来到了一处荒废了的庙宇前,那庙宇占地广阔,建筑巍峨,殿前放香炉处的地砖都被熏黑了,想来当初必是香火鼎盛。可惜现在却被人完全拆毁了,不仅正殿上方的大匾没了,连里面的神像也被捣毁拆走了。殿前的香炉,璧上的画像,园中的树木,墙上的窗棂,都被人为的完全损坏了。甚至还被放了火来烧,到处都是残垣断壁,乌木黑灰。
段明辉小心翼翼的走进这破损的庙宇,泥丸宫内的大印竟激烈的旋转起来,他一时间都怀疑下一刻它会飞出他的泥丸宫,扑入这大庙正殿中!
然而他担忧的事终是没发生,那大印在激烈的旋转许久后,又突然安静下来,同时段明辉既然感觉到了一股悲伤、悲凉、无奈之意从其上面散发出来,像是一个情绪丰富的存在在哀叹感伤什么。
这方城隍大印居然成精了!段明辉不由的大骇想道。
那大印感怀了许久,终于完全隐去了那复杂的感情波动,又恢复了之前寂然不动的姿态,镇压在他的泥丸宫虚空处。
段明辉正奇怪大印的这番变故,突然心中升起了一阵明悟,竟在瞬间了然了那大印的几分妙用。
第一,那大印镇守在他的泥丸宫,可保他不受阴魂,鬼物,天魔等无形外邪轻易入侵。这些外邪如果想入侵段明辉的神魂,就必须先击败它。
第二,大印作为曾经的都城隍大印,神道神器,虽然现在因宋室南迁,另立新都,庙宇被毁,神域不再而不再有都城隍印的神通权限,但仍是不可多得的神道神器,拥有诸多妙用。比如驱使阴物,沟通幽冥,交通山神,联系水伯。一句话,拥有了它也就拥有了半个神域中人的身份,在很多地方可以便宜行事。
除此之外,这方大印最重要的用途是可以吸收香火信仰,再次凝聚神格,助拥有者成神!当然作为一个没有官方正式认证的野户口,即使段明辉在这方大印的帮助下,吸收了足够的香火信仰,凝聚了神格,成为了神灵,也只能是野神,伪神。
但那可是神啊!不管是野神伪神还是正神真神,对普通人来说都说高不可攀,高高在上者。而它现在的拥有者,段明辉之前的最高目标也不过是在梦境世界学得有用技能,回现实中活的好点,仅此而已。就好像一个乞丐本来最高的理想只不过是能一日三餐吃饱,睡觉有张床;但突然有人跑过来告诉他,他是某某大国的流失在外的王子,现在国王死了,要他回去继位当皇帝。从此锦衣玉食不说,还将担负起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这让人怎么想好?!
段明辉被这从天而降的天大的馅饼和重责打的头晕了,于是他决定先换个世界,冷静冷静。于是选择了回归,在现实中醒了过来。
醒来后看了下时间,已经六点多钟了,天都已经大明了。因为之前的习惯,所以他定的闹钟是七点,所以闹钟还没响。既然醒了,他也不愿再赖在床上了,于是起床洗漱,整理个人卫生。早上六点一刻时,他出了门。
他现在租住的房子临近大学城,林木成荫,空气清新,环境很好。“多亏”了方雪瑶的恶作剧,他才能以这么便宜的房租租到环境这么好的房子。唯一不好的就是整栋楼都好像没什么住户,他下楼时长长的楼梯居然一个人都没碰到。出了9号楼,附近也没什么人气,直到快走到那条商业街,这才行人多了些。即使这样,那些人叫见他从9号楼方向过来,也有有意无意地避让着他。
“也真好,落得清静!”段明辉心想,随便走到最近的一家摆在路过的早餐摊,要了份简单的早餐,开始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现在时间还早,街上来往的人还不多。多是些卖菜、送货干苦力的下层人。偶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女子招摇过世,却是那歇了夜班的小姐们。看着她们,段明辉又想起了梅姐和小晴,也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是拿着自己送她们的钱回家从了良,还是仍干着旧业,现在刚疲惫地下了班?还有那《济公》世界的小玉,在发现自己消失以后,是用自己留给她的万贯家财重新生活?还是在挥霍完家财外继续重操旧业?
段明辉记得以前自己曾看过一本小说里的主人公,送了同情的**一大笔钱,希望她能从良,改过自新,开始新的生活。结果一年后再遇到她时,却发现她仍在做**拉客,于是杀了她!
段明辉不知道如果自己再遇到梅姐她们,发现她们仍在操持着旧业会有如何反应。但他想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杀了她们的。不仅是因为他不像他看过的那本小说里的主人公那样偏激,也是因为他或许会为她们感到遗憾,却不会觉得她们是犯了多大的,不可饶恕的罪。
见识过战争期间那些难民的悲惨遭遇后,他再不觉得人为了谋生而做出的任何无底线的事不可接受。吃草根,吃树皮,吃蚂蚁,吃老鼠,吃人肉,易子互食。见识过人为了活下去而做出的这些事后,为了生活的更好,而去出卖自己的皮肉,这样的小事根本不值得那么愤怒。鄙视一眼,唾弃一口,转身离去,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