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话 妖见愁与金刚降魔腕(五)(1/1)
见使人老化的妖怪已死得如此彻底,祝元亮心里悬了已久的石头终于落下,同时身体又恢复了青春年少的活力,只感觉一阵舒坦,朝脚下的童彪狂笑道:“哈哈哈,你这傻妖,你那傻娘都不当你是儿子了,你还为她的死惋惜?”
童彪咬牙切齿道:“你不是净化使者,也不是妖怪,究竟是什么人?”
祝元亮道:“怎么,在你们的世界里,只有妖怪和净化使者才能打架?我们人类的武艺和科技就不值一提?落后、愚昧!活该挨打!告诉你,老子这手臂叫做金刚降魔腕,这斗篷叫做妖见愁,还有那个炮弹,叫做‘屠妖飞弹’,你可记好……”
“哇啊——”话音未落,祝元亮突然感到脚脖子一阵剧痛,原来童彪见无法击破妖见愁,便又将左手变作利刃状,从斗篷的下方伸入,狠狠割了祝元亮右腿一刀。
一股鲜血顺着右腿流下,祝元亮赶紧将脚抽回,守护好斗篷下方破绽,怒目圆瞪道:“他娘的,太大意了!”
童彪似乎终于为伤到了祝元亮而得到了安慰,也明白祝元亮一旦再使用那金色的能量,自己也会立刻随容晓珍而去,已然觉悟,自知无处可逃,失声道:“你这杂种终究不过是个肉体凡胎,有了个破斗篷防身,有个破武器发力,还真以为自己是刀枪不入、力拔千钧了?哈哈……”
童彪刚要起身,祝元亮并不急于一击致命,又伸出金刚降魔腕,将童彪抓起,狠狠抛在地上,再用右拳击中其后背,童彪顿时口中喷出一股天蓝色血液来。
此时,祝元亮早已恢复了二十岁的身体,正是身强力壮之时,加之在回教国的战斗中又得到了锻炼,曾经有过在混战中,一拳击中敌人脑袋,将敌人活活打死的经历,打伤打残者更是不计其数,便轻蔑地笑道:“既然如此看不起我的装备,就让我用拳头抡死你好了。”说罢,也不继续攻击,用手势招呼童彪起身。
童彪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子,不顾现在已在岸上,脑袋竟变作鲶鱼形态,一阵嘶吼,疯狂地扑向祝元亮,悲伤和愤怒让他充满了异样的勇气与力气,左手将祝元亮跌跌撞撞地向后推去,撞在了亭子的立柱上。
妖见愁防妖怪袭击自有其可圈可点之处,然而对普通的撞击却丝毫不具防御作用,这一撞顿时让祝元亮眼冒金星。
童彪将祝元亮按在柱子上,嘴角含血,却死死掐住祝元亮的脖子,挑衅道:“我不是没有当过人类,相反,我太清楚,你们人类最大的弱点,便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来吧,用你的什么金刚杀死我,让你知道自己有多么卑微。”
眼下,祝元亮已感呼吸吃力,但只要使用手臂能量,仍能轻易将童彪杀死脱身,却因对手之挑衅变得意气用事,依然固执着用体术挣扎。
两人僵持之际,祝元亮用膝盖狠狠顶了一下童彪的肚子,趁童彪忍痛松手之际,又紧接了一个头槌,用额头生生撞在鲶鱼那硬邦邦的脑门上,顿时两人一起大叫着分了开去。
祝元亮先行稳住阵脚,讥讽道:“我记得上一次吃鲶鱼,那条畜生重六斤七两,你给算算,我这一个头槌,重几斤几两啊?”
童彪捂着头,花了更长的时间才定下神来,不甘道:“你这家伙,头居然比我还硬。”
不等童彪做出下一动作,祝元亮又飞身上前,童彪被迫接招,两人有模有样地过了六七个回合,祝元亮抓住童彪一个破绽,一脚将其踢飞,撞在聚贤亭另一侧的立柱上。
童彪那件一直穿在身上的老旧蓑衣,原本就已裂开多处,依靠针线缝补,这一击之下,陡然撕开。
可怜童彪身体多处负伤,已是行将就木,顺着柱子滑到地上后无法再战斗,只得艰难地用本已碎掉的右手撑着座椅爬起,模样也恢复了人类相貌。
“倒也不和那老太婆一般怂包,我敬你是条汉子,便给你个痛快吧。”祝元亮说完,又抬起了左手,让金色的能量环绕在金刚降魔腕上,对准了童彪。
童彪连躲闪之力也没了,仰头向天,喃喃道:“傻娘,你不认我,可我怎么也忘不了你啊……希望到了那边,你还做我的傻娘……”
眼看童彪就要命丧黄泉,突然,祝元亮听到不远处传来蒲子轩急促的声音:“等等,胖墩,别杀他!”
祝元亮循着声音抬头看去,只见果然是蒲子轩从巨石的方向向聚贤亭赶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陈淑卿、小树也在一起。
待三人到达了亭子,祝元亮疑惑问道:“你们两个怎么也来了?”
陈淑卿略带抱怨道:“还说呢,今日你们两个出门后不久,我便接到了苏三娘的意念传声,本想等你们回来后一起商议商议,却等了半天也不回来,我便出门感应小七的气息,结果看见街上乱作一团,说是有条街上出了怪事,死了好多人,那正好是你们所在的西湖这一带,便心想你们该不会又被妖怪给缠住了,这才与小树一起赶来。”
小树看着半死的童彪道:“还好,看来,是你们把妖怪给制服了。”
祝元亮一听,顿时沾沾自喜道:“嘿嘿,这次遇到的两个妖怪,都是我一个人解决的,可没蒲子轩什么事哦。”
祝元亮自是为了表功,不过陈淑卿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个问题上,反而责备道:“这些妖怪,不过都是中了红夜叉的诅咒,才妖化而成,只要杀了红夜叉,他们自会恢复人类,为何要赶尽杀绝?”
祝元亮顿时不乐意了:“呵呵,那是你没看到那个老太婆有多么可怕,若是不杀了她,恐怕整个杭州都会遭遇灭顶之灾啊!”
蒲子轩对此给予了肯定:“不错,那老太婆可以使人迅速衰老,只是片刻功夫,整条街的人便老了几十岁,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死去。胖墩杀她,也是形势所迫。”说完,又站在了陈淑卿一边:“不过,那皆是老太婆一人之罪过,这条鲶鱼妖怪并未伤人性命,罪不至死啊。再说,我们还有很多谜团,得留个活口。”
“行,你们说不杀,便不杀吧。”蒲子轩已经展示了自身的“强大”,当前敌人已无力再战,想展示展示自己的大侠气度也好,便放下了金刚降魔腕,那金色的能量也随之消失。
哪知童彪并不领情,哼了一声道:“你们玩什么假慈悲呢?真让人恶心!快杀了我,让我去和娘团聚!”
祝元亮眨眨眼,问道:“真是奇怪,那老太婆如此出卖你,为何你对她如此念念不忘?”
“不许你侮辱我娘!”童彪突然发飙道,“娘才不是出卖我!她只是有些傻而已!在我十多岁的时候,我娘便已是疯癫颠的模样,可是那之前,娘省吃俭用也不让我饿着冻着,我身上这件蓑衣,就是娘在我十岁生辰时织给我的!娘疯了后的几十年来,我和爹不得不打鱼卖鱼去养这个家……为了让我们活下去,是爹主动去金华兰若寺中了红夜叉的诅咒,先后将我和娘变成了妖怪!娘有了第二次生命,虽未完全摆脱疯癫,但好歹又记得了我是谁!你们这些公子哥儿,可知道我们这些穷苦人家的处境?”
祝元亮活了二十年,尝遍了人间辛酸,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称他为“公子哥儿”,顿生怜悯,心想,大概是我身上这件妖见愁,质地优良,让我看起来有了些富贵相吧。
蒲子轩惊道:“什么?是你们主动选择了妖化……”
童彪移了移身子,也不知是身体还是心灵之伤让他面露痛苦:“这世道如此艰难,为了活下去,我们是人是妖又怎么样?”
一席话,竟说得众人有些黯然神伤起来。
蒲子轩放低声音问道:“你们变成妖怪我倒是可以理解,不过,你们和之前我遇见的情况不同,你们妖化之后,并未丧失记忆,好好活下去便是,为何要替红夜叉卖命?”
童彪道:“不,你错了,妖化后的我们,再也不是自己,而是红夜叉的一部分,这世上,岂有身体的一部分不为主人效劳的道理?”
蒲子轩溘然想到了这些被红夜叉妖化的妖怪,确实都有两个共同点,一来全是日常保持着人型的半妖,二来无法感应到妖气,心里便愈发对红夜叉的特征有了个轮廓,又问:“这么说来,那红夜叉,本身也是小叶红豆形成的半妖,而你们被其妖化,自然也都有了此类特征!”
童彪道:“哼,不错!”
蒲子轩还想问些什么,祝元亮插了一嘴,用金刚降魔腕指着童彪的脑袋,急促问道:“快告诉我们那狗日的红夜叉在哪,我们去宰了他!”
四人中,童彪对祝元亮的仇恨最为刻骨铭心,见他如此急促而无礼地质问自己,愤怒之余,竟心生了一丝报复意味,若是让对手找不到答案,岂不快哉?
于是,童彪狂笑一番,瞪着祝元亮道:“你他娘的一辈子慢慢找去吧!”话音刚落,便一头撞在聚贤亭柱子上,顿时,一大股天蓝色的血液于立柱、座椅和地上溅了一地。
小树赶到其身前,伸手往童彪鼻子处试探,发现后者已没了呼吸,遂无奈道:
“他死了,我也救不回来了。”
蒲子轩长叹一口气,朝祝元亮抱怨道:“胖墩,不是我说你,我正打算客客气气多问他几个问题,你这是急个什么劲啊?”
祝元亮着实没想到自己的一个“正常冲动”会如此刺激对方,见确实坏了事也无力反驳,只好耸耸肩道:“唉,我这不是想快点揪出红夜叉吗?到了浙江这么多日,咱们一直在被其追杀,却连对方脚趾头都碰不到,若不快点宰了那妖怪,这日子,没法过了啊……”
蒲子轩气呼呼道:“废话,红夜叉可是我的杀母仇人,还逼得我和爹从小就失散,你以为我就不急吗?这下好了,好端端一个线索,就这么断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祝元亮不乐意了:“嘿,你这贱人,刚才不知道是谁被逼到西湖里狗刨沙啊?呵呵,没有我,别说线索没了,刚才是谁,就连小命也没了啊?”
蒲子轩反击道:“切,那得看看,是谁的爹生产的斗篷,可以保护你这身肥肉啊?”
一旁,一直未说话的陈淑卿思虑良久,终于疑惑道:“你们先别吵了,没有这个妖怪,我们未必就查不出线索。祝元亮,你和我一样,都是熟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难道没发现一个重要问题吗?”
祝元亮一愣:“读是读过,可是,聊斋故事里面,压根儿就没有叫做‘红夜叉’的妖怪啊……”
“呵呵,没写出来,不代表事实上不存在啊。”说完,陈淑卿也不再与祝元亮多言,转而冲小树问道,“小树,如今,你不能再隐瞒了,姐姐要问你一个问题,你得如实回答。”
小树涨红了脸,额上渗出密密的汗珠,沉声道:“姐姐要问什么?”
“你的婶婶,究竟是谁?”
小树神色瞬间更加不自然,低着脑袋,默不作声。
小树的异状,三人皆看在眼中,心中顿时明白了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放心,哥哥姐姐们都不会为难你,只是想了解了解情况而已。”陈淑卿又正声问道,“告诉姐姐,她叫什么名字。”
再三追问下,小树终于支支吾吾地说出了那个名字。
“我的婶婶,叫做……叫做……聂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