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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6章、他乡故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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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怀瑜和孟芷溪去了辉煌城,丁修也正朝着路途中的下一个城市赶去。

三人在行唐镇大闹了一通之后,又花了几天时间帮助徐经年进行整顿,一番忙碌下来,骷髅会已经再掀不起任何风浪。

作为答谢,徐经年送了他们不少财物,这些东西原本丁修都可以取舍自如,不过徐老头鬼精得很,已经抢先一步借花献佛。

丁修在行唐镇多弄了一辆车子,这样一来三人不仅可以多带不少东西,而且弹药和汽油上也得到了补充。重新上路之后,可谓是心情轻松了许多。

丁修和顾北陌各开一辆汽车,沈悠最先是待在顾北陌的车子上,小姑娘仍惦记着骷髅会积累下来的财货,心里颇为纠结。

“诶,老顾啊,我觉得咱们留在行唐镇多好,想不通丁修为什么执意要走。这下可好,都便宜了徐老头。”

“怎么叫便宜了徐经年?”顾北陌问道。

“我们留在行唐镇的话,那里的东西不就都是咱们的吗?现在徐老头从那些东西里拿出一部分送给咱们,搞得我们还像是欠他的人情一样。”

“哈哈,你倒是还惦记着这个在啊。”顾北陌笑了起来,摇了摇头道:“你讨厌骷髅会吗?”

“当然讨厌。”沈悠点了点头,不太明白顾北陌话里的意思。

“既然你讨厌他们,为什么又想要学他们做一样的事情呢?”

“我们跟骷髅会可不一样。”沈悠赶紧摇头,否定了顾北陌的说法,“我们是我们,骷髅会是骷髅会。”

“可是我们留在行唐镇,迟早也会变得跟骷髅会一样。”顾北陌平静地对她说道。

“我不信,我们怎么可能变成骷髅会那个样子。你可别骗我,老顾。”沈悠瞥了他一眼,脸上满是狐疑的神色。

“我跟你讲个故事吧。”顾北陌想了想,继续说道:“曾经有一条恶龙,每年要求村庄向自己献祭一个少女。为了反抗恶龙,村子里每年都会有一个少年英雄去和恶龙搏斗,但至今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回来。这一天,又一位英雄出发了,有人悄悄尾随在他身后,跟着他一起跑到龙穴一探究竟。结果那个人看到龙穴里满是金银财宝,讨伐恶龙的英雄用剑刺死了恶龙,然后英雄坐在恶龙的尸体上,看着满地闪烁的珠宝,身上慢慢长出鳞片、尾巴和触角,最终变成恶龙。”

沈悠听了顾北陌的故事,沉默了好一阵,最后幽幽地叹了口气。

三人路途中的下一站是嘉平城,那里仍是国家西部的地界,不过繁华程度要远胜于芦墟、行唐这些小镇。

作为西部的重镇之一,嘉平城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其他几个军区的大城市,但它的位置却坐落在丁修等人南行的必经之路上。所以顾北陌制定路线的时候,就做好了在那里逗留的计划。

车子驶近嘉平城,丁修发现附近的人烟变得越来越稠密,他跟在顾北陌的车后,静静地感受着这里和营地周边不一样的环境。

“以后有机会的话,多去大的地方看看,去走一走,瞧一瞧。你还年轻,如果有限的生命都在营地里度过,那简直就是暴敛天物。”

这是当初陈建森对丁修说过的话,如今回想起来,他才深以为然。

只是逝者已矣,在丁修的认知中,陈建森已经死在了营地和子弹蚁群的战斗中,这样想来,他的心里不免又有些难过。

“陈叔,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去过很多地方,平遥、通图、古远……甚至还包括咱们国家的首都辉煌城。我听了你的话,从营地里出来了,接下来我也要去辉煌城。以后只要有机会,我还要踏遍你留下足迹的每一寸土地,去看一看你来不及告诉我的那个外面的世界。”

丁修在心里默默地想着,这个念头既是他和过去的告别,又是他迎接自己未来人生的宣言。

车子进入嘉平城,顾北陌先找了一处环境不错的旅馆,将住的房间定好,接着又花了点钱,让旅馆的工作人员帮忙看好车子和上面的货物。

安顿好这些,三人便一齐来到大街上,一边走一边逛,看看这里有没有能倒腾货物的商机。

顾北陌想在嘉平城出掉一些车上的货物,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东西值得买入。他虽是情报商人,但走南闯北的时候,路上的花销大多还得靠转卖各地的东西来维持。

涉及到情报的买卖不多,但基本都是大生意,属于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那么在这“三年不开张”的时间里,顾北陌就兼职做着材料商的买卖。

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丁修和沈悠走在前头,到处看看瞄瞄,两人都是一脸的新鲜劲。顾北陌跟在后头,目光更多的是落在街边店铺的招牌上。

“四方材料店。”一块硕大的招牌映入他的眼帘,牌子上五个大字苍劲有力,入木三分,给人一种感觉就是这家店很有底蕴。

“丁修,小悠,咱们进去看看。”顾北陌喊住奔向一处小摊的同伴。

“来了。”沈悠嘴馋这处摊子上的小食,拉着丁修过来一人买了一串,还给顾北陌也带了一份。

三人来到四方材料店的门口,正要抬步朝里进去,突然丁修身形一愣,目光盯着里面出来的两人呆了一刻。

“咦,丁修?”清脆的女声引得顾北陌和沈悠一齐侧目。

“温雅?你怎么在这?”眼前的姑娘竟是以前在营地中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温雅,这让丁修非常意外。他看到温雅身边的中年男子,又朝他打了声招呼道:“温叔,好久不见。”

中年男子名叫温鹏展,是一名材料商人,他听到自己女儿喊出丁修的名字,这才认出眼前的年轻人就是当初营地里的小兵。

温鹏展朝丁修点了下头,目光从他的衣服上扫过,最后定格在他手里的小食上,眉头微微皱了皱。

“丁修,你这人缘我可是好生佩服,走到哪都有朋友。”顾北陌笑嘻嘻地打趣道,准备过来跟温鹏展父女认识一下。

“还都是女的。”沈悠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语气中带着些许酸味。

“鄙人顾北陌,这是沈悠,我们跟丁修……”顾北陌朝温鹏展伸出手道,话还没说完,就见温鹏展并未正视自己一眼,这一下气氛就变得尴尬起来。

温鹏展刚才看到顾北陌和沈悠都是一身风尘,本就不想搭理丁修的他,对这两人更是生出几分厌恶。

见气氛不对,温雅赶紧开口圆场道:“我父亲今天有点不舒服,改天再聚,我们住在……”“小雅!”温鹏展突然开口打断了女儿的话,“我们该走了。”

温雅感觉到父亲话里透露出的不满,只得止住话头,朝丁修报以一个歉意的眼神。

丁修神色如常,朝她点了下头,又跟温鹏展道了一声“保重身体”。

等温家父女走出店子上了一辆汽车,沈悠便忍不住开始吐槽起来:“丁修,你那个朋友她爹怎么这个态度,我觉得他那眼神好看不起人啊。”

小姑娘愤愤不平,她看到顾北陌被温鹏展当着面冷落,气不打一处来。

“这个温鹏展是干嘛的?丁修。”顾北陌倒没把温鹏展的态度放在心上,他只对那个男人的身份有些好奇。

“温老板做的是材料生意,家里很有钱,他和温雅以前在我们营地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就搬家走了。”丁修将自己对温鹏展的称呼由温叔改成了温老板,顾北陌知道他心里向着自己,于是拍了拍他的胳膊让他不必挂怀。

“有钱就了不起了?哼!”沈悠是直性子,别人对她好,她会记在心里,如果别人欺负她,她也会记仇。

“既然是生意人,眼界高点也难怪,咱们既然入不了他的眼,那就一别两宽,各走各路。”顾北陌一边说着,一边抬脚踏进店,“咱们进去看看。”

另一边温家的车子已经发动,温雅坐在车里,半天都没明白为什么父亲对丁修他们是那样一个态度。

都说人生四大喜,其中就有一喜是他乡遇故知。而且生意人讲究多交朋友,和气生财。

“是不是在腹诽父亲刚才的态度?”温鹏展一眼就看出女儿心里在想着的事情。

温雅点了点头,朝他望去,“我们来这里投靠大伯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以前那些认识的朋友,今天好不容遇到丁修,你为什么不让我邀请他们去家里坐一坐?”

“小雅,父亲告诉你,我们做生意的人最讲究的就是圈子。什么叫圈子,圈子就是和我们一样,甚至比我们更好的人。丁修只是边防军的一个小兵,当初我们住在营地,生活也好生意也好,都需要仰仗他们,但现在不一样。如今在嘉平城里,如果让人看到我们温家的人跟这种不入流的小角色来往,别人怎么看我们,你大伯怎么看我们?”

“可是……”温雅不赞同父亲的话,她想开口反驳,但话到嘴边又有些畏惧父亲的威严。

“你大伯在嘉平城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将我们接到这里,是希望我帮他开拓生意,而不是给他丢脸,你在交友结伴方面以后给我多注意点。”温鹏展的语气几近训斥,说得自己的女儿害怕地低下头来。

“知道了,父亲。”温雅的心里有些难过,但她已经习惯了生活在自己父亲的威严之下。女孩的一切都是自己父亲给的,所以也就默认了自己的生活也由父亲包办。

“下午在嘉德拍卖行有一场拍卖活动,到时候我带你一起过去,那里有一把等待拍卖的枪刃我们得拿下来。”温鹏展说到这顿了顿,“下个月我们去天阙城,生意想在那拓展的话就绕不过孟家。我听你大伯说,孟家是枪王世家,这把枪刃就是带过去的见面礼。而且孟家的小公子年纪跟你相仿……有机会的话,父亲希望你能好好表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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