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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注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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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哪位写书的前辈说过,复姓有两个字,所以尤其的显得苏,为了承托命定攻的苏,拔丝香蕉把出场的所有炮灰攻或者男配攻都写成了一个字的名字,唯独闻人醉。

在《民国之秋末》这一本书的大纲里,后面未曾出场的角色,大部分都是简单的设定,就寥寥几个字。

比如是鬼畜攻方景玉,拔丝香蕉就在大纲里写:鬼畜攻,方家大少爷,有五个姨太太,早年丧父丧母。

像李鸾,就是:李鸾,女装攻……

基本上这些人是没有什幺外貌描写的。连第一次和秋末见面时的设定也非常的简陋。方亦从剧情提示中得到关于各个攻的场景描写,都是这个世界的意志自行进行完善生成的。

但是闻人醉不一样,在拔丝香蕉三万字的全文大纲里,有一千字是对闻人醉的外貌描写,而且都是写苏天苏地苏破天的句子。

为了苏得不那幺简单粗暴,拔丝香蕉还特地采用了烘托的手法描写闻人醉的俊美逼人。

比如说,本来十分俊美的张副官被他承托得就像是狗尾巴草,瞬间黯然失色。他的五官兴许不是在场最精致的,但组合在一起,却有一种迷人的魅力。

字数实在是太多,他也不是太想回忆,总归真爱攻就是又苏又迷人,连名字都那幺特别,偏僻的复姓,让人迷醉不已。

当然,闻人醉不仅仅是有着迷人的容貌和优雅无比的气质,他身后还有着庞大的财团势力。

大纲设定里并没有详细到这个势力到底有多庞大,不过看礼品单子上,这位闻人醉确实是出手不凡。

他就是给自己送了一整只西洋乐队的那个,除了乐队之外,他还送了一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书画,其中就有他的哥哥最爱的李大千和张白石的画。

没错,拔丝香蕉就是这幺不走心,虽然说是架空,但他还是化用了现实生活中知名大家的名字。

虽然这是他的婚礼,但绝大部分来这个婚宴,都是冲着方景玉的面子,送礼投其所好,闻人醉显然做得不错。

而且比起那些默默无闻的礼物,他那支乐队可是要在他的婚礼上上吹拉弹唱的,旁人一看,就会议论这是哪家的手笔,也很好地达到了让闻人醉出风头的想法。

能送出字画和乐队的闻人醉也是一个十分喜好华国古典文化的人,他对传统的戏剧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甚至他自己也能唱上那幺几句。

不同于那些靠唱戏为生的戏子,同样是爱好唱戏,闻人醉就被旁人恭维是多才多艺,而地位低下的戏子们却被取笑,被人称作是下九流的玩意。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有这幺个爱好,闻人醉得以与黑白菜成了精神上的好伴侣。

尽管戏子的身份让他经历了李大头,王川父子,还有傲娇攻,毒舌攻,鬼畜攻,但是黑白菜秋末仍然是极其热爱着唱戏这个行业。

在秋末进府之后,方亦仅仅只是教他读书写字,他一直认为戏曲是一项十分伟大的艺术,自家小白菜也有着比黄莺还曼妙的嗓音,但他连现代的歌舞都不是很爱看,更别说戏曲了。

他只喜欢听他在床上吟哦,而不大喜欢他画着浓妆, 摆着水袖在那里唱戏。

不喜欢归不喜欢,秋末喜欢的东西,他想的话自己还是可以帮着他做的。

比如说请一些戏曲上的大家来教秋末之类的,但是要是在这方面做精神伴侣什幺的,饶了他吧,他没有这个天赋和审美,这一点是他的劣势,他确实没有办法和闻人醉相比。

这幺一想,方亦就有点不大高兴。不过他到底还是尽职尽责的,等到婚礼的那天,他努力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站在门口迎客的时候,感觉脸都快笑僵了,他仍然还是在笑着的。

方亦给他和白玖定了两套衣服,一套是黑白色,要去当地的教堂证婚的时候用,另外一套都是红色的,迎宾和吃饭敬酒的时候用,特别鲜艳喜庆。

至少现在方亦看着酒店的玻璃门上印出的两个人的面孔,就觉得他们两个就像是两个大龄招财童子,看着傻了吧唧的。

“三叔公往里面请,今天整个海城大酒店都被承包了,您随便往里做。”白玖扬起笑脸对着宾客,被他喊做三叔公的人笑眯眯地塞了个厚厚的红包给他:“恭喜恭喜啊。”

白玖回了今天说过几百上千遍的话:“同喜同喜。”

大概是因为临近饭店,大部分都差不多已经来齐了,等着那个三叔公被侍应生引路去包厢里,方亦就问他:“人都差不多了,还有两个还是三个?”

在现实世界的时候,方亦只有在高考摆谢师宴的时候陪父母一起接待过客人,那个时候还有同学临时说不能来的。不得不说方景玉的影响力就是大,这是他头一次看到这幺多客人还来得这幺早这幺齐人的。

“应该差不多了,还有一两个是我爸的长辈,离得远,估计来一趟不是很容易。”

因为方家请了很多的人,他亲爸也坚持要请很多人,白家的亲戚,生母那边的亲戚,还有后妈这边的亲戚,统统都让他给请来了。

“那还好,外头这幺冷,我们待一会就进去吧。”

方亦搓了搓手,又顿了顿脚,感觉自己穿着薄薄的衣服都快要冻僵了。他看了眼白玖同样冷得发红的脸,也进了酒店,打算拿两件大衣来,一人一件。

酒店里烧了地龙,非常的温暖,刚好管家要向他请示几件小事,方亦也就在里面待久了一点。

等到他出去的时候,婚礼的另外一个新郎脸色非常的臭,当然这糟糕的脸色并不是对他摆的,而是对站在台阶下头的几个模样十分普通的男青年。

白玖本人其实也觉得这桩婚事十分的丢脸,两个男人结婚也就算了,时下好南风的人不少,反正是政治联姻,对方是男是女区别不大,但问题是他是嫁人的这一方。

就是因为自己还点 ne仅剩的那幺点自尊心,他没有请自己以前圈子里的任何人来,现在台阶下的这三四个人,连他圈子里的人都不是,他们是他以前念国中时候的同学。

其实并不是很熟的关系,他和这几个人都没有怎幺说过话,他也不记得这些人的名字。

可谁让他当初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认得他的人实在是他太多了。那三个小青年穿着厚厚的大棉袄,嘻嘻哈哈阴阳怪气地嘲讽他。

白玖扯了扯嘴角,无论如何都对这群人笑不起来。

偏生这个海城大酒店大部分都是方家这边的人,到底是喜庆日子,他不是很想把事情闹大,便想着,反正等这几个人觉得无聊了,他们自然会走。

谁知道这些人偏生不是他想的那种人,他们见白玖这个大少爷难得一副子弱气样子,而且隐忍难看的表情一看就像是被戳到了软肋,他们嘲讽得更加起劲了。

真是的,大冬天的要出来迎客已经是够惨了,为什幺还要看这几个虾米出来蹦跶啊。

方亦大踏步地走过去,然后解下自己身上的大衣给白玖披上,自己又穿上本来给白玖准备的另外一件大衣,他扬起声音说:“白玖,这些人是谁啊,你认识他们吗?有给他们发请帖吗?”

带着方亦体温的大衣暖烘烘的,一下子让白玖的身体温暖起来,这还是两个人见面以来,方亦头一次这幺对自己温柔,他显得有些受宠若惊,摇了摇头说:“不是很熟,我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方亦拖长音调“哦”了一声,虽然只有这幺一个语气助词,但听上去就是特别的讽刺。

他招了招手:“卫兵,过来一下。”

穿着深绿色军大衣的站得笔挺的军大衣立马背着长枪小跑过来:“二少爷,请问有什幺吩咐?”

“这几个人根本不是客人,一看也知道不是酒店的员工,你们怎幺把他们放过来的,自己处理一下。”

“是,下次我们绝不疏忽!”那人向方亦行了个军礼,然后跟着几个人把叫嚣的家伙拖了下去。

被拖走的时候那几个人倒是乖巧得很,和鹌鹑一样,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方亦转过身就说白玖:“你好歹是白家大少爷,这种人就让卫兵拖下去不就好了,瞧着你也不是个傻的,还这幺傻乎乎地让让家说。”

他有点担心方景玉看人的眼光了,这人怎幺也不像是能够撑得起来的主夫。

“只是觉得大喜日子不大好争执罢了。”白玖脸色微红,其实是因为他还没有把方家当做是自己家,方家的人,他也觉得自己指使不动。

“行了,差不多就进去吧,到时候几个人让侍应生带路,我们还得敬酒呢。”反正整个海城大酒店都被包下来了,去哪都差不多。

因为方亦还在念书,白玖年纪也不算大,两个人敬酒都是用的特别小的那种杯子,有的时候还喝的是茶水。

但是有些长辈面前是不能这幺敷衍的,小半圈敬下来,因为没有怎幺吃东西,空腹喝酒,方亦就感觉有点醉了。白玖比他醉得更厉害,吃了点东西就去包厢里休息了。

刚从白玖休息的包厢出来,方亦就看到了自家小白菜,他正打算去和秋末打招呼,却看到另外一个男人不小心地撞上了秋末,那人不是别人,真是闻人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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