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小说 > 渣贱文的错误打开方式总攻 > 方家大少

方家大少(1/1)

目录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虽然并不想这幺早就结婚,但方景玉的话,方亦目前还是要听一听的,他嘟囔了两句,从床上爬起来,一边眯着眼睛一边穿衣服。

他回想着关于自己这个未婚妻的事情。方景玉挑选的这个白家是江南的一个大家族,而他的未婚妻则是白家现任的嫡长子,白玖。

按理说,作为大家族,而且还是本家的嫡长子,白玖无论如何也不该被家族推出来联姻,做别人家的妻子。

但谁让现在白家本家的主母并非白玖亲生母亲,有句话说的好,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虽然不是全天底下的再婚家庭都如此,但白玖的父亲严格贯彻了这句话的含义。

明明是更加年轻的次子更适合联姻,但在枕边风的吹动下,他还是决定把长子嫁出去,以便次子能够更好的继承白家的家业。

当然,长子并不是一点价值都没有。白玖有个不错的外祖父,而且手里还握着他生母给他的一些产业。而且白玖的父亲允诺,只要不然的话,依着方景玉的性格,也不可能让自己的弟弟跟个完全不受宠还没有价值的男人联姻。

方亦总结了下自己这一桩婚事,典型的商业联姻嘛。除了联姻对象是个男人之外,和其他的政治商业婚姻并没有任何的区别。

婚事是有双方家长包办下来的,根本就没有他们自主选择的权力。他甚至连对方的面都没有见过,只知道对方是高材生,二十岁刚从国外某知名学府毕业。

方亦在小洋楼里系自己领带的时候,白玖也在家里要死要活的。

本来他是想要在外发展的,奈何家里想尽了办法让他回家,而且一回家就说定好了他的亲事,根本就没有让他选择的权力。

这是可恨的包办婚姻,也是可笑可悲的政治婚姻,他自诩进步青年,没想到人生大事都不能自己做主,明明是个男儿身,却被家长像是嫁女儿一样嫁出去。

在拔丝香蕉设定的这个架空的民国,男妻的存在也不算凤毛麟角,但到底还是属于小众。

娶人的这一方也就算了,反正是在上面的那个,而且就算是老婆不能生,他们还可以娶姨太太。

一想到这里,白玖就相当的气愤难忍,可惜他虽然学了一肚子学问,武力却弱得很,属于自己的那些东西也全捏在父亲和后母的手里,如果他悔婚的话,就等于放弃属于自己的一切,同时还给了他们批判自己的权力。

毕竟当初他的生母和生父就是正儿八经的政治联姻,按照他父亲和舅舅们的话来说,生在富贵人家,享受了比旁人更多更好的资源,自然也要承担起更多更复杂的责任和义务。

本来说那个叫方亦的男孩子,早半个月就要搬进法租界了,但对方却迟迟未来,他开始的时候还挺高兴,想着能够拖一天是一天,后来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不需要他特意去托人打听,他的后妈就“无意”地在他面前泄露了有关方亦的情况:人家正在为自己的一个姨太太迟迟不肯搬过来。

那姨太太还是个下九流的戏子,模样倒是生得很是不错,身段柔弱,妩媚多情。

关键是年纪也很小,是这污浊世道的男人们会喜欢的类型。

白玖其实一开始对方亦就没有什幺期待,毕竟他完全不想嫁人,就算被迫没办法,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喜悦高兴,也不可能完全的淡漠无视,

明明他心里想着,他也不想要这个男人,甚至不想要这桩婚事。

但他此时此刻,他的心里还是生出了一种极其微妙的气愤的感觉。他认为自己受到了背叛,还忍不住再次埋怨起了狠心的父亲,看看,这就是他们给自己找的男人,小小年纪,就养戏子,养姨太太。

自己20岁,跳了一级,也才念完大学,恋爱都没有谈过一次,方亦比自己小了四岁,还是个高中生呢,就娶了个姨太太,简直是封建社会毒瘤影响下的代表物。

是的,沉迷于男色,这大概是唯一对他来说还算是好的消息。至少他的父亲再狠心,也没有给他找个只喜欢女人的未婚夫,还是考虑到了他婚姻生活的和谐程度的。

等等……如果是找只喜欢女人,岂不是更好,自己才有理由好好的说服他,让这桩婚事变成只是表面上的婚姻。

白玖抓了抓自己第头发,感觉又烦躁又头疼。

不过,在出门参加宴会之前,他还是把自己倒腾的像模像样的——就算是对对方没有好感,他也不会通过丑化自己来让对方退却。

白玖这幺复杂的思想变化,方亦是完全不知情的。

他比较苦恼的是,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年内个子蹿了快十个厘米,之前便宜哥哥给他定制的西服现在已经不大合身,穿在身上紧绷绷的,下半身那里更加是鼓鼓囊囊的,简直没办法出去见人。

方景玉的衣服对他来说又大了些,西装东西本来就是要合身,才显得挺阔好看,他穿着方景玉,就像是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裳,裤腿空空荡荡,袖子看起来像是要去唱大戏,实在是滑稽可笑。

虽然这是较为繁华的海城,还是法租界,但是像他这个年纪穿西装的人毕竟是少数,西装店里也是讲究衣服定做,根本就没有合适的成衣卖给他。

方景玉是一年前就到了法租界的,方亦一个人在清泉镇又没有什幺需要应酬的场合,这些时间也就根本没有准备比较正式的新衣服。

总不至于穿着学校的校服去见未婚夫吧,结果最后方亦还是选择了穿佣人翻找出来的他哥以前的一件衣服。

一切搞定妥当,方亦就坐上了来接他的小汽车,去海城大酒店参加晚宴。

在这个世界带了也有将近一个月,他总算是见到了这本书的第六个攻,他的鬼畜哥哥。

他被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引进门,第一眼就在人群中瞧见了方景玉。

即便是在这样名流众多的晚宴上,方景玉也仍然是这些俊男美女之中的焦点。

他被一群想要结交讨好他的人围在正中间,儒雅俊秀的面容上带着几分笑,但始终给人一种疏离之感。

因为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宴会上名流多着洋装西服,还有些穿着军装大衣,踩着军靴,特地把代表着自己军衔和荣誉的肩章和别针都挂在衣服上。

方景玉却穿了一身中式的黑色长衫,上好的绸缎料子,瞧着就觉得水亮光滑,领口和袖口处都有金线绣纹,盘踞在这件长衫上的赤色长龙慵懒地将爪子“搭在”他的肩头。

本是讲究天人合一温文内敛的中式长衫,就因为这绣纹,看起来反倒比那霸气的军装还要气势磅礴一些。

方亦记得这一身和自己身上这件的,都是出自海城最好的苏绣绣娘苏一手,光是这一身,就够穷人家一家四口吃个三个月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扬起笑脸凑上去,喊了方景玉一声:“哥哥。”

方景玉看到他愣了一下,又瞧着方亦身上这一身款式颜色和自己相近,属于自己的衣服,朝着他露出一个笑容来。

这笑容虽然浅,但可比之前礼貌客气的笑要来的真心多了。作为鬼畜攻的方景玉外表却是极其的斯文俊秀,为了收敛气势,他高挺的鼻梁上甚至还架了一副没有度数的眼镜,典型的斯文败类那一款。

方亦很吃这一款长相,被这幺一笑,他还没有喝一滴酒呢,就觉得自己有点头晕目眩了。

新书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