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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女武神,出击!【三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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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秦歌一声令下,余龙雀所率领的空中作战部队呼啸腾空,浩荡而去。

那就像是一片快速飘飞在夜空中的乌云。

高墙与魔军大营的直线距离在十八里左右,但魔军大营占地辽阔,一眼不见边际,是以,要绕到魔军大营后方,这尚需些时间。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脖子上,启动塞在耳朵里的通讯法宝,“余岛主,继续上升,最好是躲进云里。”

余龙雀回讯:“明白!”

五鳞红光的背很宽,安芝芝、秦筱、苏月摇、风林婉、药不然几人都坐上边,一点也不显得挤。

“幸好沙雕还没醒,不然这次的逼又得让他一个人装完。”药不然这样说。

话音刚落,风林婉却猛地一手肘向后打去,直接打在药不然肚子上,疼得药不然呼吸困难,哀声叫娘。

“我尼玛……臭女人你有病啊是不是,干嘛打斑爷?嫉妒斑爷的盛世美颜还是咋滴?”

风林婉冷声道:“你要是再敢往前蹭,碰到我一下,我就把你踹下去!”

“说的好像红红是你家的似的。”药不然怒道:“老秦,这女人需要接受治疗!必须得治治才行,简直无法无天了都,不能这样惯着!”

秦歌只是撇撇嘴,什么也没说。

逍遥剑仙的孙女儿,他可不敢治,要是能治,这一路上早就治了。

正在这时,五鳞红光旁边虚空传来一道呼啸声,一道身影如鬼魅般出现,与五鳞红光保持着一样的飞行速度。

这道身影浑身被破烂的黑色长袍笼罩,连头部都只露出鼻子和嘴巴。

虽然很神秘,但光是凭那熏人的酒味儿和汗酸味儿,众人便知道来者是谁。

秦歌说道:“大哥,麻烦你了。”

“诶,贤弟,你这话大哥可就不爱听了哈!”

堂堂剑仙,人族顶尖强者,却要加入特别作战小队去敌军后营搞小动作,这事儿要是传出去,无疑会很丢脸,不仅会被敌军嘲笑,就连人族这边也会认为剑仙是自降身份,而其他几位剑仙更是会感到耻辱。

这简直是丢剑仙的脸!

但苦连天并不会在意这些,如果在意,那他就不是酒疯子苦连天。

况且,这一路上苦连天的行踪都很隐秘,除秦歌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也跟着来到高墙,甚至就连秦筱等人都不知道。

剑仙这种存在,是要守在高墙里边,要在关键时刻出手,也要在人魔之战的大局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换个说法,剑仙就相当于是人族的定心丸,是人族最强的武器,只要人族这边还有几位剑仙坐镇,就算魔族打破高墙入侵剑仙大陆,那也须得掂量掂量。

但苦连天担心自己的贤弟受到委屈,若是派一些苦酒山庄的弟子跟随保护他又不放心,所以他只好自己跟来保护秦歌。

反正一天闲着也是闲着,而到他这种修为境界,就算闭关悟道也不会再有什么进展,那还不如出来找点儿事做。

……

密密麻麻的灵兽飞入高空,借用夜空中飘浮的白云藏匿,在到魔军大营后方时,便开始下降。

秦歌悄悄伸出手,在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袖中滑出一条金属小蛇掉入魔军大营。

子玉蟒的存在,算是秦歌的底牌,亦是他此次特别行动的自信所在。

一条小蛇从高空落入魔军大营,这没有引起任何注意。

时过良久。

通讯法宝里传来余龙雀的声音:“副帅,已到敌军大营后方上空,现已下降到两千米高度,请指示!”

秦歌:“继续下降。敌军的穿金弓和穿金箭最大射程在一里,有效杀伤距离在三百米到四百米,根据万有引力定律……若是向上空发射,再算上穿金箭自身的重量……有效射程大概在两百米左右,再算上草垫的厚度和防御力……所以高度就控制在两百米和两百五十米这个范围。”

“明白!”

众学员也都点点头,暗叹公子真厉害,其实都知道,秦歌这是在给她们上课。

秦歌白天看过一些战报,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一直以来魔军的弓箭就很少使用,因为在墙下对着三百多米高的墙上放箭,这没有丝毫杀伤效果,因此,现在魔军仓库里的弓箭很充足。

由墙下对墙上放箭虽无效果,但若是由墙上对墙下放箭,那这效果就会翻倍,所以弓箭是人族守墙最不可或缺的东西。

秦歌继续道:“另外,根据情报显示,敌军大营中还有射程在二十里的洞山箭,这是一种大型杀伤武器,一发就可取一个御气丹境修道者的命。不过箭矢需要大型的器械才能发射,威力虽大,但装填速度较慢,待会儿空中部队要注意闪避,尽量保持蛇形线飞行,避免直线飞行。”

这些有关敌方的军备情报,自然是金峰森搞来的。金峰森很早就来到高墙,只不过他隐藏的很好,一直在暗中帮秦歌搞情报,甚至还有组织成员已潜入魔军大营内部。

药不然说道:“这就是所谓的蛇皮走位,对吧?”

余龙雀:“明白!”

秦歌:“筱儿,待会儿空降下去之后,你带领几个学员负责去破坏洞山箭的发射器械。”

“明白!”

“月摇,你和风女人带另外几个学员潜入敌军存放武器的大营,在保证自身安全,以及不被发觉的前提下,尽量偷取武器。”

“记住,此次任务不是杀敌,切不可恋战。”

“明白!”

……

在空中作战部队距离地面还有五六百米高度时,秦歌身上光芒一闪,便换上黑色的定制服。

“女武神,出击!”

女学员们的战斗装自然也有滑翔功能,而相比起秦歌以前为自己设计的定制服,学员们的战斗装还有减轻自身重量的功能,这便是服装与法宝结合的效果,是为灵装。

夜色浓郁,万籁俱静。

在距离地面还有十几米高度时,秦歌在虚空中改变姿势,重重落地,荡起一片灰尘。

随秦歌之后,安芝芝、药不然、苏月摇、风林婉以及女学员们也都纷纷落地。

秦歌半蹲在地,取出一张地图在地面上摊平,拿出一盏灵石灯。

这是魔军大营的布置图,是子桑不孤在很早之前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自然也用不着金峰森再去搞。

子桑不孤能做上斥候总队长,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众人围着秦歌蹲下,认真的盯着地图。

秦歌说道:“各自都记好路线和地点位置,武器营,月摇和风女人负责。破坏洞山箭发射器械由筱儿负责。我去和胖子、芝芝去粮草营。完成任务之后,发射信号烟雾,各自抽身。”

“是!”

却在这时,秦歌旁边凑来一颗比较大的脑袋,并传来浓郁熏人的口臭。

“哟,搞啥呢你们?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这里偷看椿宫书呢?”

这颗突然凑来的脑袋,红面獠牙,是个魔族士兵。

众人皆都愣住,面面相觑。

而也是在这个时候,这位魔族士兵在发现,原来这些家伙不是自己的同袍,而是人类!

魔族士兵正要放声大喊,却感觉脖子一凉,秦歌手中的小飞刀已刺入他咽喉。

药不然并不是第一次和秦歌出来执行任务,自是很有默契,在秦歌出手的同时他便伸手捂住魔族士兵的嘴巴,待他断气之后,才将他轻轻放在地上。

秦歌收起地图,“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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