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姜太公钓鱼(1/1)
最近都在盛传,有一位长相绝色的富家少爷,带着商队来到了草原。
听说,富家少爷容貌长得是真好,不知多少草原儿女一见倾心!
注意,这儿女,绝对是字面上的意思!
听说,富家少爷带的护卫武功盖世,曾把想要打劫他的喀什尔部落打的落花流水,名震草原。
从此,再没有小部落不自量力的出手。
听说,富家少爷带的东西全部都是来自大唐长安,并且都是顶顶好的,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极品!
颜色鲜艳亮丽,光滑的像是汉家女儿娇嫩的皮肤一样绸缎,手粗一点的人都不敢摸,生怕一下子就给摸坏了。
还有精致的瓷器,不管是吃饭用的餐具还是只有贵族才舍得用的茶具,都是那般的精美,让人看一眼就挪不开视线,恨不得立刻抱回到家里。
还有茶叶,听说这茶叶还是应该属于他们突厥的天神之子秦朗所制,长期饮用不但可以静心提神,还能让人延年益寿。
其中最好的,是叫做琼浆玉液的一种烈酒。
听说这琼浆玉液即便是在大唐也是极为难得,好似只有在长安,天神之子开设的酒楼天外天才有得卖,长安的贵族们想要买上一瓶来尝尝,都得花大价钱!
当然,想要换这些东西,自然需要同等价值的东西来换,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能出得起价钱,从这位富家少爷手中换取什么东西。
对了,这位富家少爷不亏是来自大唐的富贵人,带着商队出门做生意,居然还带着专门的厨子。
据说那位厨子,一手厨艺出神入化,不管什么东西到了他手上,都能做的美味无比。
那位富家少爷每日里的吃食都是极为精致美味的,远远都能闻到那令人垂涎的香味,对他们这些常年生活在草原上,只会烤肉炖肉的人来说,那香味简直就是一种灾难性的折磨!
不过那位富家少爷心肠实在是极好,有时心情好的时候会和草原上的牧民聊一聊,聊的高兴了便会随手赏赐一些东西,有吃的有玩的。
阿跌摩罗家的小子就曾有幸的被富家少爷赏赐过一些饭食,据说简直不像是人间的食物,像是来自天神的馈赠。
被盛传的那位富家少爷李崇义,此时正懒散的趴在临时支起的桌子上,崩溃的看着秦朗问道:“阿朗,你不是说我们是来杀敌的么?你这天天教徒弟做菜是怎么回事?”
才刚来到草原的时候,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与大唐完全不同的景色,却是很美。
而他也难得能过上让阿朗伺候的日子,舒心劲儿就更甭提了。
只是这么接着一段时间下来,天天都是一模一样的景色,再好看也看腻了!
更别说,他们来这里是有其他目的,不是来游山玩水的!
可阿朗竟然像是什么都忘了,把个富家子弟贴身厨子做的是出神入化,毫无违和感!
若不是他杀敌之心坚决,几乎都要忘记了自己的身份,真以为自己是个富家少爷,带着商队出来游历了的。
“不急。”秦朗将席君买刚刚烤好的羊腿,片成薄薄的片装在精美的瓷盘里放到桌上,顺手捻了一块塞进嘴里嚼了嚼。
“还算不错,就是差了些火候,用料也有些不足,你再刷点酱料靠一会儿。”
“诶!”席君买晶亮着眼睛点了点头,忙不迭的回身继续他的烤羊腿大业。
“我急!”李崇义哀叹道:“我这一天天装模作样,要和那么多人说话,都要说吐了!”
“我就不明白,跟那些牧民有什么可说的?竟然还送东西!咱们不是商队么?”
“是啊。”秦朗不急不缓的拿过一旁的茶水喝了一口:“只是那些不过是普通的牧民,你觉得她们能买得起咱们的东西么?”
“就不说茶叶和琼浆玉液,就是丝绸瓷器他们也都买不起。”
“那你还在这里浪费时间?”李崇义瞪大了眼睛,满脸不解的问道。
“崇义,你知不知道一种心理。”秦朗挑眉似笑非笑的问道。
“什么心理?”
“就是送上门的都不值钱,值钱的都得来不易!”
“这跟我们没事在这边瞎晃悠有什么关系?”一直默默坐在一旁啃苹果的小程也忍不住开口了:“这半个月,我们换了五个地方,平均三天就要换一次。”
“不是在换地方的路上,就是在收拾营地或者安营扎寨,每个地方都待不到半天,其余时间全部都在赶路。”
“就算说你想钓那些突厥贵族,可也得让他们找到我们才算啊!”
“这样两天一次的换地方,能碰见那些突厥贵族就见鬼了!”
“哥哥,我叫你哥哥成吗?你到底怎么想的?咱们什么时候能够痛痛快快杀他娘的一场?”
“莫急莫急,突厥地广人稀,部落与部落之间相隔也远,消息传达的太慢。”秦朗不急不慌的喝着茶水,悠闲自在的模样倒真的像是四处游玩,只是恰巧到了突厥而已。
“我们要钓,就要钓突厥最大的那条鱼,否则还不如不钓。”
“颉利不是一直想要把我弄到突厥吗?这次我就如他所愿送上门来,这一回,哥哥带你们干一场大的!”
看他这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模样,小程和李崇义二人难得一统心思,恨不得捋起袖子摁住他狠狠的揍上一顿!
这家伙,太欠揍了!
只是别说他们两个加一起,就是连带加上小牛和双胞胎都不成,除非带上席君买这个越来越变态的吃货才有能力与之一战,这还是阿朗不召唤雷电的情况下才成。
两人互相瞅了一眼,默默地叹了一口气道:“现在天色不早了,我们不是还要赶到下一个地方吗?赶紧的,起来收拾收拾上路吧,否则又要摸黑走了。”
“不必,这次我们不走了,就在这里等着,很快会有人来请我们。”秦朗惬意的往椅子上一靠,微眯着眼睛看着碧空如洗的天空。
这草原的空气就是好哇!到处都是青草的香味,凉爽的恰到好处的微风拂过,让人忍不住昏昏欲睡。
“大鱼来了?”小程和李崇义异口同声的问道,瞬间精神了起来。
“唔,所以你们消停一会儿,我每天给你们做饭也是很累的,让我眯一会儿。”
“睡什么睡!晚上再睡,不然你又该睡不着了!”小程和李崇义一左一右的拉着秦朗的胳膊道:“大鱼什么时候来?我们要怎么做?”
不是他们不够兄弟,实在是草原上的日子更加的无聊,再加上他们的角色扮演地位悬殊,扮护卫的双胞胎小牛和君买他们还能训练切磋一下,秦朗就只能吃了睡睡了吃。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就睡不着了,再加上晚上周围没人,来了劲儿飞拉着他们半夜切磋,让他们饱受折磨。
秦朗被他们两个吵得不行,无奈之下只能睁开眼睛道:“你俩要是闲的厉害,就去找秦风学突厥语去。”
“现在双胞胎都能听懂一些,连蒙带猜大概都能知道别人说什么,你俩就跟聋子哑巴一样,万一有一天我们在草原失散了,怕不是得被人给卖了!”
“谁要学那玩意儿!”小程一脸骄傲的道:“小爷可是大唐的小公爷,这些蛮夷之语也配我们学么?”
“没错!”李崇义更是傲气冲天:“怎么说小爷现在是个富家公子呢,去和一个护卫学突厥语,让人看到不笑掉大牙!”
秦朗刚刚还有些朦胧的眼睛瞬间清醒,似笑非笑的看着两人道:“你俩要是在半个月之内还听不懂一些简单的突厥语,我就把你俩打包仍回大唐去!说到做到!”
“太难了啊!”两人一起哀嚎。
“不要求你们会说,但是起码要能听懂,别到时候去了颉利哪里,听到人家说要卖了你们,还当人家要给你们好处就行。”
“别忘了,颉利身边有个军师,那个老小子可不是个好东西,若是被他看出什么来,生命安全我不担心,若是坏了我的任务,小心等回到长安我把你俩关进小黑屋!”
哥俩互相瞅了一眼,蔫头耷脑的跑去找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