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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硝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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穹顶之下,残阳如血。

浓烈的硝烟把空气重度污染,一缕缕黑气飘溢在空中,这种场景给人一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但有些人早已习惯。

“咳咳...”

“担架,担架还有没有?这里还有个喘气儿的,快来。”

“我这边没子弹了,后面的弹药送上来没?”

......

这片满是弹坑、弹痕等疮痍的阵地上,不时传来一些凄凄惨惨的叫声和若有若无的哀鸣,悲悲戚戚,令人生出兔死狐悲之感。

戴着一顶磨掉漆的钢盔,刘铮提着一杆步枪在战壕中走着,灼灼的目光扫视在一张张麻木的脸上。

那些一动不动的正等着被拖走,喘气儿的在等担架,没什么大碍或只需要简单包扎的正加固防御工事,调试自己的武器装备,其麻木又熟练的动作让人黯然。

“该做什么我不多说了,弟兄们都快点儿,没准一会儿那些狗崽子就上了。”

刘铮看着他们,喉头动了动,停顿了片刻后声音稍大些对战壕中的士兵们说道。

“官...官长。”

一个弱弱的声音传来,刘铮把目光望向他。

这是一个年龄看起来不大的少年,大概有十**岁,或许可能更小。

他穿着的装束和普通士兵没什么不同,苍白的脸上沾满了污渍灰尘,和在这条战壕中的所有人一样,一双眼睛里有些血丝。

略显颤抖的身体表明这个刚刚参加过两场战斗的小伙子还没有适应过来。

“有什么说的?”

刘铮定了定神,尽力把自己的声音压的低一些,不让战争的因素主导自己的情绪。

“官...官长,我,我想问,咱们什么时候能打完仗。”

他刚说完这话,就被身边坐在弹药箱上的一个老兵一巴掌拽到了身旁,老兵喝骂了一声:“叫什么官长,这么生分,这是咱们大队的队正。”

接着,老兵似乎不想再让少年说话一般,抢着对刘铮说道:“队正,这小子是我宁州老家来的,我就带着他,还有很多不懂的没告诉他,您别怪罪。但他这小子机灵又敢打,刚才那些红毛鬼上来的时候他打死了两个哩,是个好苗子。”

刘铮默然,他知道老兵的用意何在。

但他没有怪罪少年的意思,因为他也不知道这场战争会打到什么时候。

摆了摆手,刘铮来到战壕的一处拐角,缓缓坐下来,背靠在了战壕的墙壁上。

他双目微微闭上,神思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两年前,他在睡梦中莫名其妙的就来到了这里,一个与曾经世界相似又不相同的世界。

身无长物且没有任何技能的他还不等考虑怎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存,就被当地城市宪兵抓了起来。

名义上是乞丐影响城市的风貌,实际上是朝廷的西线战事吃紧,逼得官员们把许多乞丐流浪汉,甚至关押在监狱中的罪人送到了前线。

那时,他就被发放了简单的衣物和一条枪,连基础的训练都来不及就加入了惨烈的战斗。

没人知道他一个曾经没有经历过任何战斗的人是如何在这等情况之下艰难求生的。

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生怕半夜的时候被敌人的尖兵摸上来抹了脖子,或者捕俘走,接受更加恐怖的下场。

这一点,好多半夜消失的战友同僚已经很好的为他上了课,第二天在阵地上发现消失袍泽的人皮包着稻草人。

一次次艰难求生,一次次差点伤重身亡,许多熟悉的面孔已经变成了连墓碑都不存在的孤坟,可他竟然神奇的活了下来,现在更是得了一炮灰连长的官职。

是大队长,在朝廷新军的编制当中,一支大队的人数和过去世界中步兵连的人数相当。

当然,就连大队长上一级的军官也会在前线的前沿指挥部队战斗,只有更高一些的职位才能坐在指挥室内,相对最前沿来说安全许多。

熟悉面孔的消失,并肩袍泽的战死已经让刘铮变得同样麻木了。

或许现在他自己没事,但没准下一场战斗中他就会和那些战死的兄弟一样,魂归不知所在,尸体埋在荒野中。

“上来了!队正,红毛夷崽子上来了!”

身旁一声大叫嚷刘铮蓦然睁开双眼,瞬间翻身爬起来看向战壕之外。

属于大队长特配装备的一只望远镜被刘铮从胸前拿起来,看向对面。

他们整个部队所处的位置是山坡高地,所以敌人要想在白昼之下攻上来能看的清清楚楚,一览无余。

从望远镜中看去,刘铮能清晰的看到那些和自己身上蓝色军装炳然不同装束的敌人乌压压向阵地而来,当他们觉得已经进入危险区域时,开始自动分散起来前进。

“该死的红毛狗崽子,现在都学会散兵线了。”

刘铮低声骂道。

铁鹰帝国,一个最近几百年内新兴的陆地强国,短短时间内消灭吞并了其原本领土附近其他几个国家。更是掀起蒸汽革命的发源地之一,最先建设起蒸汽工业,让整个国家进入了工业蒸汽时代。

铁鹰帝国野心勃勃,不断向外扩张的过程中,国力也跟随着不停增长,以至于现在已经敢挑战大宋朝廷的霸主地位。

这一次对大宋藩国的入侵,就是很明显的挑衅试探。

而大宋自然不能堕了面子,竭力派出军队深入属国境内帮助他们抵御铁鹰帝国的入侵。

由于铁鹰帝国中的主体民族都有着红发黄眼,所以士兵们对于敌人的蔑称多是‘红夷’、‘红毛鬼’、‘红毛狗崽子’等。

在刘铮望远镜的视线当中,铁鹰帝国的士兵一个个猫着腰向己方阵地开始推进,他们数量众多,几乎充斥了整个视线所在的地平线。

“轰!”“轰!”“轰!”......

当一声声刺耳的鸣叫响彻天空之后,一发发炮弹落在了敌人当中,掀起巨大的气浪和残肢断臂,让血肉纷飞,惨叫声断不绝耳。

这是己军的大炮开始发威了!

刘铮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炸!炸死这些狗杂碎!

就算他和这些敌人互不相识,甚至从未谋面,但他对敌人的痛恨和其他袍泽是一样的。

大炮,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战争当中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

一支军队有没有相应数量的大炮,代表着这支军队的实力。

庆幸的是,刘铮所在的部队倒是从没有被敌人的炮火压制住过,炮弹的供应是充足的,这是坐在后方指挥室内的那些大人物们唯一能为他们这些在血泊中打滚的士兵能做的。

“队正,看的爽吧?有时候我都想申请去成为炮兵。”

一个一脸粗犷,胡茬满下巴的汉子来到刘铮身旁笑着说道,虽然他没有望远镜,但那冲天的火光和隆隆炮声根本不用去想就能知道进攻阵地的敌军遭到了多么猛烈的炮击。

“你可做梦吧,谁**都想当炮兵,你大字不识一个连炮兵诸元都搞不清楚还想当炮兵?再说炮兵也有危险,被对方的炮兵压制打击了照样玩儿完。”

又一个高瘦的军官也来到一旁,开玩笑地说道。

“我这想想都不行啊?你个蠢驴。”

这两个人是刘铮大队的两名中队长,五大三粗的叫吴文康,高瘦面白的叫陈庄。

一支大队是三三制,有三支中队,还有一名中队长在之前的战斗中阵亡了,二中队也几乎被打残,新的士兵还没补上了,自然军官也没提拔认命。

“叫弟兄们赶快进防炮洞,对面的炮击马上就要来了。”

刘铮放下望远镜,皱着眉头下令说道。

“是。”

“明白。”

两个人脸色一凛,立即遵命应道。

他们知道对方的手段,向来就是炮兵轰完步兵冲,步兵冲不上炮兵继续轰,周而复始,这一招对绝大多数军队来说相当有用。

“快快快,不想死都给老子麻溜一点,快点钻进去。”

“把机枪搬进来,给我搭把手。”

“手榴弹,别把这玩意儿放在外面,不然我们都得上天。”......

随着两个中队的催促,各小队长们也带着自己小队的士兵们钻入了提前挖好的防炮洞内。

果然,不超过五分钟,对面的炮弹就落到了他们头顶上。

轰!轰!轰!

大炮隆隆作响,整个大地都在晃动,尤其是他们这些躲入防炮洞内的士兵,更能清晰的感受到这种山摇地动,天崩地裂的恐怖力量。

防炮洞内无数泥土被震的滑落砸在身上,让刘铮变得更加灰头土脸。

“呸。”

吐了一嘴的泥,刘铮开始检查自己的装备。

拉动枪栓,把步枪内的子弹看一看,黄橙橙的弹油光能给人带来一些安全感。

在这个鬼地方,除了兄弟是可靠的之外,最可靠的就是手中的枪。

他这一支枪枪长1.1米,重3.5公斤,口径毫米,有效射程1300米,弹匣内能装十发子弹,拉一下枪栓便能单点打十次,由朝廷京师兵工厂所制,是当今大宋最为先进的步枪,靖安十一年所研制而出,所以定名也被称为‘十一式’。

十一式由于产量不多,是试验品,所以在整个大宋军队内流通的也不多,这一支是刘铮这支大队前任大队正留下的,那个倒霉蛋据说是个军官世家,能搞到这种枪不奇怪。

就这样,炮击连续持续了整整十五分钟,刘铮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表,计算出了一个准确的时间。

炮声一停,刘铮立即严肃起脸色,第一个冲出防炮洞,大喊:“快快快,都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别让红夷打上来!”

原本已经构筑好的阵地工事,已经在炮火当中变得七零八落,阵地外敌人发起怪叫的冲锋声已经清晰可闻。

血色的序幕又要拉开,惨烈的攻防战即将再次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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