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小公主7(1/1)
“茯苓你太谦虚了,你可是前途无量的导演,哪里像我一样挣扎在十八线上。”陈瑜摊在椅子上,说起自己的名气来也不觉得尴尬,本来就是事实啊。
“所以咱们这是在商业互吹吗?”姜蝉挑挑眉:“安全带系上,你有什么好的推荐吗?我刚刚回来,有很多东西要置办。”
“哈哈哈,商业互吹。”陈瑜笑了两声:“茯苓你可真逗,我知道一家商场,那里是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正好咱们逛累了可以在那里休息。”
和陈瑜一起逛了一上午,临到了中午一起吃饭,刚刚才坐下,陈瑜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对面点菜的姜蝉眉头微微一挑,不用脑子想就知道是楚梓祺这个控制狂。
话说她上午逛街的时候就发现身后远远地跟着保镖了,只有陈瑜这个傻妞没有发现吧?就算那些保镖隐藏地再好,又哪里能够逃得过姜蝉的眼睛?
因此姜蝉就正大光明地名为点菜实则是偷听了,谁让她耳力好,就算不开免提她都能够听地清清楚楚?
“在哪儿?”看着保镖反馈过来的照片,楚梓祺手里把玩着打火机,面色非常平静。
陈瑜看了眼对面不动如山的姜蝉,压低声音道:“说好了今天和茯苓一起逛街的,我们刚刚逛完,准备吃午饭了。”
嘴里这样说着,陈瑜心里则是在疯狂地oS,搞什么,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可是说好了相互不打扰对方的生活的,如今这算是怎么回事?
可是那位是大Boss,就是再借陈瑜两个胆子她也不敢将这话说出来。因此陈瑜脸上的笑容就显得格外地耐人寻味,起码姜蝉就看地很可乐。
那种敢怒不敢言,以及疑惑不解的情绪真的都从那双眼睛里展现出来了。第一眼她就觉得陈瑜长了一张大荧幕的面庞,如今再细细地看来,就更觉得这是一个可塑之材了。
但凡她有一点的演技,姜蝉都能够将她打磨地非常出彩。不过这也要看陈瑜感不感兴趣了,这些事都可以以后再说。
起码陈瑜想要说服楚梓祺那个霸道专制的,估计就要费很多时间,不过那是陈瑜自己的事情了,说白了,姜蝉的女主角也不是非她不可。
不过姜蝉还是非常欣赏有事业心的女性的,当然,姜蝉也不鄙视家庭主妇,个人有个人的生活方式,只要不影响到别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看陈瑜和楚梓祺通完电话,姜蝉放下菜单:“昨天吃饭发现你吃辣,我点了两道川菜,你试试合不合口味。”
陈瑜眨眼:“茯苓你太细心了,这都能观察到。”
“还好,我不太爱说话,主要就是听你们说,难免也就注意到了。你和楚梓祺的感情可真好,从来没有看到楚梓祺对一个人这么上心过。”
“不会吧?他那么一个有钱人,就没有个前女友什么的?”等待上菜还有点时间,陈瑜就和姜蝉嘀咕起楚梓祺来。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赵懿知道的更多一些,我十九岁就出国读书了,反正在我十九岁之前,我是没有见到楚梓祺谈恋爱的,不知道最近几年有没有。”
姜蝉这话也在隐晦地表明她对楚梓祺的私生活不太熟悉,尽量地和楚梓祺划清界限。这说地太亲密了,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改天你可以问问赵懿,不过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问本人比较好。”姜蝉给陈瑜的水杯里续上茶水:“昨天你们结婚,下午我们去选礼物,说好了要送你们新婚礼物的。”
“那怎么好意思?太破费了。”陈瑜连连摆手,有点不好意思。
“新婚礼物是必须要送的,咱们可是朋友,还是说小西不愿意交我这个朋友?”
姜蝉这话一说,陈瑜也拒绝不了。她点点头:“那好吧,谢谢茯苓了,可是不要买太贵的。”
太贵了以后她和楚梓祺离婚了,这人情她也还不起啊。姜蝉大致能猜出来陈瑜的想法,这位还琢磨着和楚梓祺离婚呢,也不想想就楚梓祺的性子,能同意离婚才怪。
一顿饭两人是宾主尽欢,姜蝉要是想和谁处好关系,那是轻飘飘的,本身她就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再加上她又很会找话题,她和陈瑜有很多观点还是比较一致的。
“茯苓,这也太贵了吧?我哪里用得着这么贵的手链?”看着姜蝉递过来的手链,陈瑜是满脸的不自在。
“这是我自己的钱给你买的新婚礼物,你可千万不要嫌弃。你以后可是大明星,戴的首饰要配得上你的身价才是。”
姜蝉不由分说地将盒子塞到了陈瑜的手里:“这条手链很别致,最重要的是这种新款设计只有一条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很衬你。”
“那就谢谢你了,等我以后赚到钱了,我也给你买礼物。”收到礼物总是开心的,陈瑜也不矫情,将手链放到了包包里,心里想着等她拿到片酬了之后就给姜蝉买礼物还回来。
“也行,那我就等着了。”姜蝉也不说陈瑜为什么不刷楚梓祺的卡的话,有些事心里清楚就没有必要说出来。
姜蝉自认自己是一个很刚的人,体力也应该不错,哪里知道和陈瑜一比,发现自己还是太弱了。陈瑜就这么穿着高跟鞋,不间断地逛了七八个小时。
这一天就重复着进店、试衣服、打包、进店的流程,姜蝉都快要给陈瑜跪了。
“小西,时间不早了,我该送你回去了,你新婚第二天我就拉着你出来逛街,真的是太打扰你和楚梓祺了。”
“不打……”陈瑜刚刚开口说话,那边电话来了,姜蝉眉毛轻轻一挑:“行了,我送你回去,再不回去估计楚梓祺要来这里抓人了。”
看着来电显示上的名字,陈瑜无奈:“好吧,那就麻烦你了,要不你去我家吃饭吧,黄嫂的手艺很不错的!”
姜蝉拎着几个大大的购物袋:“别,你们新婚,我去当什么电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