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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九章 唱曲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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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此时,正跟在月圆的身后,朝着客院走去。顾丽儿越说越兴奋,在原地跳了一下,道:“不行,这趟回去,我说什么都要说服娘,让我年后来京城发展。你想想,咱们的药厂,将来有王爷撑腰,肯定比以前发展得更顺利!我跟定她了!”

叶离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心道:我们主子又不是东灵国的王爷!将来女主子是要跟着主子去炎国的,难不成你也跟着去炎国?她忍不住提点一句:“咱们姑娘的亲爹,是一品国公呢!”

“对,对!还有国公爷给撑腰,那些想打咱们药厂主意的人,现在想都别想了!”顾丽儿在药厂的管理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现在要说让她回村种地,简直辱没了她的“人才”!

张小梅小声地提醒道:“咱们少东家,还救了太子殿下呢!”

“哈!太子殿下是将来的皇上呢,这么看来,咱们药厂未来的几十年,都不必担心了!”顾丽儿摩拳擦掌,一副准备在新的药厂中大展拳脚的模样。

张小梅忍不住泼她冷水:“那也得顾家婶子同意你来京城才行啊!”

“啊……”顾丽儿哀叫一声,道,“小梅,我很羡慕你,你知道吗?你跟三位哥哥,现在都在药厂工作。将来药厂搬迁,肯定是要举家跟着过来的。而我……娘总说我是个女孩子,嫁人才是最终的归宿。让我心不要太野。认真工作赚银子,怎么就成了心野了呢?”

张小梅想了想道:“婶子肯定是不放心你一个女孩子,离家那么远。万一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身边没有人照顾。她怎么能安心?”

顾丽儿眼珠子转了转,突然茅塞顿开地拍了下脑门,道:“你说,京城的药厂规模比衍城大多了,到时候肯定要招不少新员工,我要是能说服我哥跟我一起来京城,我娘是不是就不会反对了?”

“你哥不是正在相看吗?你娘急着给你哥娶媳妇抱孙子呢,她能同意?”张小梅抿嘴笑着。

顾丽儿家中一个哥哥俩弟弟。弟弟只比她小一岁,哥哥已经十七了,家里正给他说亲呢。以前,青山村条件不好,男孩子十八九岁说不上亲的,多的是。

现在可不一样了,青山村后山上的药田,简直就跟下金蛋的母鸡似的。顾丽儿家那时候相信顾夜,跟着她开垦出五亩药田,每年光药田就有一百多两的收入。

现在啊,不光附近村子家的姑娘,就连镇上一些家境一般的人家,也愿意跟青山村结亲——家境丰实,聘礼丰厚,这样的亲家上哪找去。

顾丽儿家,九叔九婶勤劳慈和,兄弟姐妹和睦,又有个在衍城药厂做管事的姑娘,每个月光捎回家的银子就七八两。因此,顾丽儿刚刚十七岁的哥哥顾峰,便成了最佳女婿的人选,家里的门槛儿都快被媒人踩破了。

顾丽儿皱了皱眉头,道:“我娘也真是的,哥哥年岁又不大,急着给他说什么亲?要是真能被选上来京城,认真干上两年,娶个厂里的女员工,不比待在家里种那五亩药田强?家里的药田,哥哥弟弟们一人只能分一亩多,饿不死撑不着的,有什么出息?”

张小梅笑着摇摇头道:“你现在是药厂的管事了,一年光月钱就一百多两,自然看不上那仨瓜俩枣的。你想想当初没有来药厂的时候,家里是什么情况?我那时候啊,做梦都想吃一顿饱饭呢!”

张小梅一家是衍城贫民的典型代表,没有田地,靠卖苦力为生。她家孩子多,哥哥们还小的时候,一家人只靠着父亲打散工,母亲帮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为生,日子只能说是勉强饿不死。

她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吃一顿饱饭。过年时,一人分到比指甲盖大不了多少的肉,已经是最幸福的时刻了……那时,做梦都没想到,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顾丽儿回想起以前,低头笑笑。她怎么可能忘记那些清苦的日子?正因为小时候苦过,才更想抓住现在到手的幸福。

她在衍城药厂得到要搬迁至京城的消息时,也犹豫过彷徨过。如果衍城的药厂不开了,她和厂里的员工将何去何从?回到青山村,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耕种贫瘠的土地?靠老天赏饭吃?

最好的结局,是嫁一个山外人家,生儿育女,继续过清苦贫寒的生活。可是,她明明有能力过更好的生活,为什么非要选择这么一条路呢?

在药厂这一年多的历练,让她开阔了眼界,同时也找到了自信。女孩子,也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改善家人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心中悄然做下决定——跟随叶儿,跟着药厂,一起去京城闯一闯。她相信,凭着自己的能力,一定能闯出个名堂出来!

可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才能说服娘,让她同意自己来京城!顾丽儿心中很是苦恼!

被尘哥哥抱着往自己房间走去的顾夜,因为见到以前的小伙伴,心情一片大好,嘴边一直挂着甜甜的微笑。好情绪是会传染的,凌绝尘的嘴角也忍不住勾起好看的弧度:“就这么高兴?”

“嗯!要是秀儿妹妹也能过来,那就更好了!”在青山村中,她交到的朋友不多,顾丽儿和李秀儿是唯二的能跟她处得来的小伙伴。在衍城的时候,两人年岁虽然不大,却都是聪明能干的,帮了她不少忙。有朋自远方来,她自然高兴了。

“药厂已经建得差不多了,明年开春的时候,就能投入使用。到时候,不就能见到了吗?”小姑娘能交到好朋友,凌绝尘也替她高兴。

前世,人心难测,小姑娘又醉心药剂研究,身边一个真心朋友都没有。老天是不会薄待每一个人的。上辈子缺少的亲情、友情,这辈子都给小姑娘补回来了……

顾夜有些丧气地道:“可是,她们过了年,毕竟只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她们家里能放心让她们来京城吗?”儿行千里母担忧,如果她是那个母亲的话,也不舍得自家的孩子一个人远行。

“那就要看你这些小姐妹们的态度坚定不坚定了。难道她们的父母,还能绑着不让她们出来不成?”凌绝尘把小姑娘放在她的床上,为她脱去鞋子和外衫,“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好好休息。”

顾夜揪着他的袖子:“不想睡,陪我聊天……”

凌绝尘顺势在床边坐下来,有节奏地拍着小姑娘的手臂,笑道:“好啊,就陪你再聊十块钱的。说吧,想聊什么?”

顾夜吃吃地笑了。她从空间中翻了翻,还真让她翻出了一张前世乱世前的十块钱纸币,塞进凌绝尘的手中,装作一副阔气大佬的口气:“哟!小模样长得不错啊,一个小时出场费多少钱啊?”

凌绝尘配合地收下纸币,咧开露出八颗牙的职业化微笑:“那要看老板您需要什么服务了。陪酒、陪聊、陪唱、陪……那啥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

“尘哥哥还会唱歌?”顾夜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好奇地问道。

“呃……没唱过!”凌绝尘前世跟大学的哥们儿一起唱歌的时候,兄弟们都不敢让他碰麦克风。评价他的唱功:人家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这辈子嘛,还真没有唱歌的机会。

顾夜怂恿他:“你唱个我听听呗?把第一次给本老板,你不亏!”

凌绝尘想了想,唱了一首民谣,好在这一世他并不五音不全。悠扬的声音带着轻微的喑哑,歌声清亮中带着几分性感,仿佛把人带进了金色的麦田中,微风轻轻萦绕……顾夜带着甜甜的笑容,在歌声中缓缓进入梦乡。梦中,金色的麦田中,一个英俊的帅哥,朝着她缓缓走来……

守在外面的良辰,听到歌声,朝着屋内看了一眼,凑到月圆的身边,小声地道:“没想到宁王还会唱曲儿。不知道唱的什么,但是还挺好听的。在咱们东灵国,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曲子呢,难道是炎国独有的唱腔?”

月圆冲她翻了个白眼,道:“说的好像东灵的小曲儿你都听过似的。来,跟姐姐讲讲,你都是在哪儿听的曲儿,等有假期的时候也带姐姐去见识见识?”

这时候,听曲儿是男子的特权,一般都在青楼妓馆中,良辰讪笑地道:“其实,像咱们国公爷这样的人家,有时候也会请歌姬来唱唱曲子解解闷儿的。我长这么大,也就听过一两次而已。”

“今天的事,听了就听了,可千万要管好自己的嘴巴,免得给姑娘惹事。”月圆吓唬她。如果不是花好去给太子殿下拆线去了,哪能轮到良辰在姑娘身边伺候?没看到主子在的时候,她都识趣地退到门外了吗?

嘶……这雪下的,还真冷呢!月圆裹了裹身上的灰鼠皮斗篷,这是姑娘赏给她的,她跟花好一人一件。姑娘性子好,人又大方,跟了这么个主子,她跟花好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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