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把酒尽欢(1/1)
待小二走远,四人便凑到一起开始交头接耳起来。有了刚才的那一场埋伏截杀,这四人皆是心有余悸。虽说顾醒不没有太过放在心上,但那庄稼汉平常三人,却是越发小心了。
如今的江湖,早已不是曾经“仗剑行天下,把酒问平生”的太平盛世,充斥着各类诡谲的阴谋暗斗,还有各方势力蠢蠢欲动。
当明月楼异军突起,如一颗石子坠入千丈深潭,激起千层浪后,这看似太平的江湖便让人开始有些琢磨不透了。那些百年家族门派也顺势而为,要么依附权贵,要么割据一方,表面虽是恭顺,但暗地里却是动作频频。
都想在这久违的乱世中,分一杯羹。
而那庄稼汉平常三人,皆是历经大浪淘沙的苟延残喘之辈。只想在这乱世中图谋一丝生机,若不是为了生计不得不听命于明月楼,早已归隐山林不问世事。
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谁又能真正把握自己的命运呢?
这次任务本不该三人前来,但奈何明月楼主点名三人相随,所有才有了这一路的不情不愿。好在三人和顾醒不打不相识,如今也算是有些交情,方便行事。
庄稼汉平常压低嗓音,示意三人凑到近前,用手指在那浑浊的杯中酒中蘸了蘸,左右四顾无人确认无人关注后才在那有些年岁的旗木矮桌上写下四个小字——此处有诈。
顾醒眉头紧锁,双手不自觉地搅在了一起,身体也开始缓缓紧缩,垂下的双手缓缓摸向腰间的短剑。此时若是贸然去拿身后银枪,未免过于引人注目。
在这乡野客栈,四人的出现本就格外打眼,若是行为举止让人察觉到什么,那不免又会引发一场争斗。而四人此时皆是略感疲惫,还有两人有伤在身,实在不宜冲动行事。
张弥勒眼见顾醒神情紧绷,好死不死地在桌下重重踩了顾醒一脚,满脸嬉皮神色。而顾醒本欲发怒站起,但眼见周遭之人皆是有意无意瞥向他们,便耐着性子问:“死光头,你干嘛?”
张弥勒这才压低嗓子,小声说道:“小子,你表现的太明显了。”
顾醒不解摇头,袁嵩突然一把搂过顾醒的肩膀,夹起一块酱牛肉就要塞进他嘴里。边塞边说:“你若是再将手放在剑柄上,我等这顿饭就吃不安生了。”
顾醒几口将那塞进嘴里的酱牛肉咽下,含糊不清地说:“这牛肉问道实在不错,大家都吃啊。”这话中有话,声音不自觉提高了几分,那些本是有意无意望向这边的陌生人,此时全然收回了目光,开始吃了起来。
顾醒心中暗松了口气,庄稼汉平常又伸手蘸了蘸酒水,在桌上写道:“聪明”。顾醒洒然一笑,也学着大伙敞开吃了起来。
他本意是伺机而动,可谁曾想周遭之人皆是虎狼之辈,不免有些神经紧张。但三人多方暗示以不变应万变,那便恭敬不如从命,先吃饱再说。
心中所思消解疑虑,手上动作不免也加快了几分。张弥勒眼见顾醒胃口大开,忙不迭地用筷子挡住所剩不多的酱牛肉,苦着脸说道:“这小子原来这么能吃啊。”
顾醒也不客气,又捞起一壶酒,往喉咙里灌去。不成想,这酒实在是烈了些,许是乡野客栈来往之人多时僻陋之辈,故而准备的酒水也是辛辣异常,倒是那回口的酱香让人难忘。
顾醒忽觉胃中一顿翻滚,许是刚才喝的有些急了,一时酒意上涌,但张弥勒眼疾手快,一把捂住顾醒呼之欲出的“珍馐”,半强迫半哀求地让顾醒重新咽了回去。
这下可好,待那团“珍馐”下肚,顾醒抬头打了个重重的饱嗝,声音之大让附近几桌食客纷纷皱眉侧目。待这一口浊气呼出,顾醒才用那沾满血迹的袖管擦了擦嘴,笑着说道:“果真是好酒。”
店小二本在招呼客人,听见顾醒言语,爽朗一笑,“这位客官定是那酒里的行家,我们店的‘嘣大碗’可是十里八乡远近驰名,童叟无欺啊。”
顾醒连连拍手谦虚,还未等三人言语,那店小二又提了一坛子“嘣大碗”,“铛”的一声放在了四人桌上,满脸堆笑地望着顾醒有些泛红的脸说:“客官可否再来三碗?若是喝了,那这桌酒钱便免了。”
此话一出,其余酒客皆是立声起哄,嚷嚷着“自古英雄出少年”“好酒千杯不醉”“男子汉大丈夫岂能退缩”等“豪言壮语”,让平安等三人听的一阵头破发麻。
虽说不知这店小二是何来路,但输人不输阵,岂有不喝的道理?顾醒眼见此时已是骑虎难下,便也硬气起身,站在了长凳上朗声说道:“请各位江湖朋友做个见证,若是我一口干下,那这桌酒菜就承阁下的情了。”
说完便抓起那酒坛,一把扯掉上面的泥封“红盖头”,一把举过头顶,开始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
那庄稼汉平安本是有意阻止,实在不愿意顾醒大出风头引人关注。但奈何张弥勒还在一旁煽风点火,加油助威,将那客栈中的气氛一瞬间便掀到了高潮。
人潮人海中,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顾醒那坛中酒,一会儿工夫,便是一滴不剩。待他将那坛子放下时,脚步有些踉跄,两颊绯红,看来是有些上头了。
但却还是强打着精神吼道:“感谢各位江湖朋友捧场,感谢店小二招待。”说完便仰头倒了下去。那众看客本意是图个新鲜热闹,要知道,这“嘣大碗”名气如此之大,可是有讲究的。
话说大唐初年,太平盛世。百姓具有定所,休养生息。不知是哪位酿酒师傅在酿酒期间打了个盹,虽说没有误了太多时辰,但却是这酒糟已经发酵过久,不能再要了。
那酿酒师傅实在舍不得糟蹋这好不容易种来的粮食,便从灶房中摸了一块硬糖,丢入其中。本意是融合酒糟,适度缓甜。不成想那酿出的酒味醇香绵柔,入口辛辣回味悠长,成了人间佳品。
后又有好事者饮此酒,用泥坯碗仰头饮下,状若疯魔。待那碗酒入喉,便一口嘣下泥坯碗碗沿,再将碗重重掷下,顿时碗碎酒入千肠。据他言明,个中滋味便是让他当个神仙都不换。自此,这酒便有了个雅俗共赏的诨名“嘣大碗”。要说这酒哪里好,店小二确实没有说谎,方圆十里八乡,都从这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客栈进酒,已有二十余载。
顾醒这一口闷干下一坛子“嘣大碗”,本是店小二故意刁难,但谁知顾醒还真将这坛子酒一饮而尽,虽说最后已是醉的不省人事,但却赢得了周遭江湖人士的一众拍手叫好。
要知道,行走江湖,最忌婆婆妈妈。像顾醒这般直来直去的豪爽之辈,最对他们胃口。
而那店小二也是借坡下驴,扬手说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若是有谁想试试,不妨举手示意,我亦免之。”店小二此言即是言明也是服众,那群看客虽说图个热闹,但还是有所耳闻此人的厉害。
虽说此人面目可憎,但那手段可不是江湖中那些三脚猫能比的。只是他对这四人这般“关照”,恐怕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就再话音刚落之际,一人慵懒地举起了一双如布满老树朽皮的手,用沉稳浑厚的中年男人独有的磁性嗓音说道:“给我来一坛。”
刚才顾醒壮胆接下时,那人并未参与其中。只是优哉游哉地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米,看着这群江湖众人起哄,不时摇头叹气。没想到那小子居然一口气将那一斤多的“嘣大碗”一口干下,不得不说,“英雄出少年”。
至少,在酒桌上,已是出类拔萃。
店小二闻言扯了扯嘴角,本是歪斜的嘴变得更加极端。只见他黑着脸又从那柜台后的酒窖中拿出一坛“嘣大碗”,抬手便扔了过去。
那人也不恼,只是抬手接下,按在了矮桌上,发出沉闷声响。
店小二明显有些诧异,不知为何内劲如此浑厚的路人会出现在这不起眼的乡野客栈中。那人接下一坛子“嘣大碗”,化掌如钩便插入那泥封之中,抬手便仰头灌下。
没有顾醒喝时那般勉强,反而多了几分从容不迫。也不过片刻功夫,那一坛子酒便被那人喝了个精光,待放下酒坛后,那人抬手一掷,将那酒坛又抛了回去。
店小二抬手接下,竟隐隐后退了几分。
待稳住身形,那人爽朗笑道:“不愧是‘嘣大碗’,名不虚传。老夫不虚此行。”人群中忽然一阵骚动,听见有人发声说道:“原来是郡守大人,难道如此海量。”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纷纷起身抱拳行礼,一时间本是熙熙攘攘的客栈,变得寂静无声,全是拜礼之人。
那喝酒之人面色如常,开口说道:“我自是闲来无事出来走走,大家不必如此多礼。既然有缘在此相聚,那这顿便饭我便请了。”
说完起身抱拳,快步向柜台走去。本有人想起身再说什么,也被身旁同伴拉住,小声嘀咕,“郡守大人最忌别人婆婆妈妈,刚才见那小子如此豪爽,定是激起心中快意,你不可上前误了他人雅兴。”
郡守快步走到柜台前,从腰间摸出一锭银钱,递给那店小二,便负手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