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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朱寿昌对李定的人格碾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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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熙宁四年,是辛亥猪年,苏轼已经三十六岁了。

刚过了年,听说韩绛从枢密副使除陕西路宣副使任满回京。枢密使一职始置于唐后期,以宦官充任,五代时改由士人充任,后又逐渐被武臣所掌握,办事机构也日益完善。枢密副使即为枢密使副职,为适应连年战争的局面,枢密使把军政大权握于一己之手以便宜从事。枢密使的职掌范围扩大到了极限,枢密使的地位也迅速上升,甚至“权侔(等同于)于宰相”。但到了宋代,枢密使制又发生了变化,其任职者由五代时的武将逐渐转为以文官担任,职权范围又逐步缩小。

苏轼给韩绛韩大人上了一道贺启,表达了自己的问候,同时又对自己工作中的失误,简单地作以检讨。毕竟,多年来韩绛对于苏轼一直都有着无私的提携之恩。

过了一段时间,苏轼有了一个新职务:权开封府推官,磨勘迁太常博士(掌引导乘舆,撰定五礼仪注,监视仪物,议定王公大臣谥法等事)。

北宋的“磨勘”是一种古代官员考核升迁制度。由唐而起,宋朝延续之。官员提拔晋升,相对于其政绩,资历与工作年限更为重要。通俗地说,就是官员得熬资历、有老资格。庆历新政时,范仲淹对该制度进行改革。后改革失败,重新恢复了磨勘制度,直至南宋。这也说明了,国人的“没有功劳也有熬劳”这句话也不是空穴来风。

苏轼的大表哥文与可,每逢提及此人,当时朝廷上下众人的褒奖之辞就会不绝于耳。说他:“为人靖深,操韵高洁,超然不撄世故”,“撄”,这里是指接触之意。就是这样一个人,熙宁初年王安石当政时,文与可在知太常礼院任职,面对王安石身边前呼后拥的附丽之人时,也决定独自选择远离朝廷,数次向朝廷乞求外任。

熙宁春,朝廷终于恩准文同以太常博士出知陵州(今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至于陵州的得名,文与可做了一番考证,得出的结论是:据地理志,这片土地本为犍为与蜀二郡之地,在梁朝属于怀仁郡,因境内有陵井(盐井名,系我国古代大口盐井中最为著名和最具代表性的盐井。位于四川仁寿县境内,相传为东汉道教始祖张道陵所开,故以“陵”名之),故名陵州。

得知文与可要离京到老家蜀地外任,一些同事好友纷纷前来送行。

苏轼先是作诗《送文与可出守陵州》,然后又应表哥之情,在一方玉堂大砚上题写了砚铭。此砚是任集贤校理、太常礼官的老同事、扬州人孙洙(音朱)(字巨源)所赠。

玉堂式的砚台,其实就是长方形的砚台,这种形式的砚台出现的很早,宋代才开始成为砚式的主流,至明清才普遍流行。

在苏轼的砚铭里,苏轼还和表哥开玩笑说,这方砚台有四块砖那么大,与可老兄到了陵州后,要把南山上的松树全部烧光,制成的炭墨也不够用。地处高山的陵州,用水极其困难,要把陵州的水全部用上,才能够勉强将此砚润湿。

当然,这也是文人之间笔墨中常常会出现的“恶作剧”。

对于文与可的画,苏轼常常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苏轼认为,与可画的竹石枯木,已经深得艺术规律的精髓。非常符合于天工造化,满足了人们的审美需求。世人对于有固定形状的事物,若画得不像,还不算失败。若是违反了事物的规律,那可就是彻底的失败了。历史上,但凡有想欺世盗名的画家,必然会选取那些个没有固定形状的事物来作画。

前些年,文与可已在净因院的方丈室里画过两丛竹子。

这次文与可要出守陵州西行,临行前,苏轼陪同大表哥来向净因院的长老道臻禅师道别。因那时法堂内正在整修四壁,老禅师又借机向文与可求画,文与可就在东斋堂又画了两枝竹子和一段枯木。

送走了大表哥,苏轼的衙门里头的日子仍旧得一天天打发。

朱寿昌这个人,我们前面提及过。在“二十四孝”的故事里,他就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但对于苏轼而言,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完全没有一丝的神秘色彩,只是个年长苏轼二十三岁的同事而已。

朱寿昌,字康叔,宋扬州天长(今安徽天长)人。以父朱巽荫守将作监主簿,累调州县,曾通判陕州、荆南,权知岳州。后因弃官千里寻母之事遍传天下,孝子之名得于遐迩。寻母归朝后,朱寿昌官至司农少卿、朝议大夫,中散大夫,年七十而卒。

苏轼闲来无事,突然间想起了这个朱寿昌,就提笔给老朱下了一首赠诗。

在诗题中苏轼写道:

朱寿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写经,求之五十年,去岁得之蜀中,以诗贺之。

当朝有个叫李定的官员,是个与朱寿昌精神背道而驰的存在。

那时候,李定在王安石面前是个红人。李定字资深,扬州人,少年时曾求学于王安石。中进士后,被任命为定远尉、秀州判官。

熙宁二年,经孙觉推荐,李定被召到京师,谒见谏官李常。

李常问,你从南方来,那里的人们对青苗法看法怎样?

李定答道,百姓从中获益匪浅,没有不喜欢的。

李常道,整个朝廷都正为此事争论不休,你可千万不要这样说。

李定遂将此事告诉了王安石,并说,我只知道据实情而言,没想到在京师却行不通。王安石听后非常高兴,对他说,小李你且等皇上召见的时候,就将整个实情都禀告皇上。

并且,王安石马上向皇上举荐了李定。

等到了宋神宗召见李定时,询问有关青苗法的事,李定据实而言,对答如流。从此后对于那些说不便于实行新法的话,神宗都一概不听了。

李定虽然获得了神宗皇帝及王安石的器重,但他身上却有一个一生都无法抹去的污点,至少是在当时的年代里。事情的根源是,李定在不久前做泾县主簿时,听说庶母仇氏死了,却将此事隐瞒而不回家服丧。

皇上下诏给江东、淮、浙转运使询问情况,转运使上奏说,李定曾因其父年老,要求归家侍养,没有说是为其生母服丧。

当时,李定为自己辩解说,他确实不知道自己是仇氏生的,所以非常疑惑,不敢服丧,而只是以侍养父亲为由解官回乡。曾公亮认为李定应当重新为母服丧,王安石也极力主张这样做,于是改任李定为崇文殿说书。

御史林旦、薛昌朝说,不宜让不孝之人居于劝讲之位,而且一并弹劾王安石,要求罢免这两个狼狈为奸的歹人。李定自己也感到很不安,请求解除官职,于是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

大概叙述完了李定同志的“光辉”历史,主要是想引出苏轼写给朱寿昌的贺诗。

此时朱寿昌侍母刘氏于熙宁三年秋天抵达京师,朝廷上下一众官员前后拥观,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后,这种热闹劲才平息下去。当时,很多同僚都有感而发的争相作诗相赠,苏轼的诗作亦是作于此际。

不过,苏轼的诗中有一句“感君离合我心酸,此事今无古或闻”,结合当下王荆公力荐李定为台官,李定曾经“不持母服”,台谏给舍(宋朝设立台谏制度)皆论其不孝,不可大用。

在这个节骨眼上,苏轼的诗句一出,举朝哗然。

明眼人一看即知道,苏轼诗中冷嘲热讽的对象就是李定这厮。

李定不服母丧以求官,而朱寿昌正好相反,是弃官求母。苏轼此次借朱寿昌(曾出任过河中府通判)及“西河郡守”吴起这两个典故,辛辣地讽刺了李定以及王安石。

正是这一缘故,导致李定对苏轼怀恨在心,后来主谋制造了“乌台诗案”,几乎将苏轼置于死地,那是后话。

我们从现代职场角度而言,苏轼或许是属于那种智商高但情商较低的工作人员。对于在自己事业的低谷期,不会隐而不发,还到处招惹是非。但转而又想,若苏轼真成了那样的人,后世的我们还会为之津津乐道吗?

过完年后的二月初一,在王安石的策划之下,朝廷颁发了贡举新制。

主要的意思是,今后考进士不再考陈词滥调的诗赋之作,贴经(科举时代的一种考试方式)与墨义(科举考试时令士子笔答经义)也都不再考了。今后的考试内容调整为:《诗经》、《书经》、《易经》、《周礼》、《礼记》诸经,兼《论语》、《孟子》之学,从这些书籍中考试士子们的大义,殿试时士子们须再作策论一道。

因为在王安石等人看来,这些东西才是最应该考试的干货。

颁布完新的科举制度,接着,朝廷上又敕令宫中各职能部门就此事上书自己的看法。旨在征求大家伙的意见,从表面看好像是很民主的做派!

可苏轼认为,朝廷不管如何取士,主要在于考察人的实际办事效果,而不是在于考试哪几类书籍的问题。假如朝廷没有一套考察士子办事能力的办法,那么即是在公卿侍从官中选择,也常常选不到优秀的人才。如果一定要选择优秀的人才,罢黜平庸无能之辈,吸收所有具备才干的人来管理国家,朝廷还不如把这个活儿交给下面诸路的职司官和勤政的知州去办理,那样才更能实事求是地为国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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