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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横空出世的王安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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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横空出世的王安石

在长安薛绍彭(字道祖,薛向之子)家里,苏轼见到了薛绍彭家藏的《九马图》,也就是杜甫诗中提到的曹霸将军所画九马图。

此图曾为宋代书法家薛绍彭收藏,苏东坡在薛家观后作《九马图赞并序》,将其确定为《九马图》真迹。薛绍彭与当朝的米芾和简州阳安(今四川简阳)人刘泾相交甚厚,此二人都是苏轼书画方面的朋友。

曹霸,谯县(今安徽亳州市)人,三国高贵公曹髦后裔,唐代画家。

曹霸早年学书,师法王羲之、卫夫人等,能文善画,擅画马,尤精鞍马人物。时人甚至以其祖先“三曹”比之,有“文如植、武如操、字画抵丕风流”之美誉。其代表作有《九马图》《赢马图》等。

杜甫诗中的主人公曹霸是玄宗时代的宫廷画家,美术史和杜诗集注,对他的研究都不够具体,这与杜甫在杜诗系统中对曹霸的反复描写是不相称的。

据后世学人的深入研究得知,曹霸大致出生于武后神功之年前后,可能是武后时期宫廷画家曹元廓之后。

曹元廓师法唐初绘画巨匠阎立本,擅人物鞍马。曹霸的笔法比较接近阎立本,也说明曹霸与曹元廓是有相关联系的。

同时,晚唐郑处诲的《明皇杂录》里,还有“陈义、曹霸等善绘画,时称神妙”这样的记载,据考陈义乃是玄宗少年时代同学,也是南熏殿的中尚使。那么,陈义引见曹霸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曹霸与其弟子韩幹共同创立的“曹韩”画马体系,对于后世的画马影响巨大。他们所画之马,不但龙性十足,而且有画马寄情的创造性,为后世画马开创了新天地。自宋元以来,凡画马必提“曹韩”、“曹将军”。

正当苏轼忙于吟诗赏画之时,北宋政坛发生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二月初三,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政知事。

参知政事,官名。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唐制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仆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职,给以“参知政事”等名义。宋代以参知政事为副宰相。简称“参政”。到宋代,设中书门下,此后参知政事则演变成一个常设官职,作为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削弱相权,增大皇权。

二十多天后,王安石与陈升之创制了三司条例司,开始议行新法。

陈升之,建州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市,位福建省西北)人。字旸叔,初名旭,避神宗讳,改字晹叔。建阳三桂里(考亭)人,进士出身,时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此时王安石行变法,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他在该机构名称问题上与王安石相忤,乃称疾不朝。

此刻还是初出茅庐的无名小辈的苏轼兄弟,刚刚抵达京师,兄弟俩住到了南园。

南园是父亲在京师所置的产业,苏轼也算是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此时的苏轼,还不知道自己一生的宦海沉浮都与新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月中,由于王安石已经大权在握,此人平素最为厌恶好议论朝政者,因此除丧还朝的苏轼被以殿中丞、直史馆授判官告院(掌文武官员、将校告身及及封赠),兼判尚书祠部(掌尚书省祠部曹)。

宋朝的官名很长,但苏轼的这种小官工作的确清闲,“颇甚优闲,便于懒拙”,不过这正和苏轼的心意。只是苏辙要到制置使上班,工作极为繁重,每天早出晚归忙得不可开交,对于哥哥的清闲工作极为羡慕。

三月十六,弟弟苏辙被任命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祥文字。

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熙宁变法开始时的决策机构。

变法以前﹐宰相枢密使不得与闻财政大计﹐造成兵、财、民三权的脱节,问题丛生。为改变这种情况,熙宁二年(1069)二月二十七日﹐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的同时﹐随即就创建了这个机构﹐作为变法的领导机构,以“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权力凌驾于三司之上,中书及门下皆不得过问。

主官为同制置三司条例,共二员,掌领制置三司条例司,制订新法,签书三司条例司公事。因初置时,由参知政事王安石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故冠之以“同”字。属官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二员或三员;制置三司条例司相度利害官,若干。并有权临时选官遣使,考察新法实行之利弊。

为什么要任命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祥文字,是因为苏辙先前曾上疏神宗皇帝,大意为苏辙心中认为国家要想国库充盈,不是想尽办法去向民间去求财使得国家富裕,而是去想办法去堵塞使国家财富流失的漏洞。具体的漏洞有三个:一是官员编制冗余,二是国家养活的冗兵过多,三是财政支出的不必要的花销过多。

苏辙的奏疏到了神宗皇帝那里,神宗将奏疏原件转到中书省,并在奏疏上批示如下:

朕详观疏意,知道苏辙同志确实是潜心研究了当世经济社会的各项事务,观点大都切中时弊(主要是切中了自己的心理),作为下属官员,非常之难能可贵。

于是,当即诏对苏辙于延和殿,任命为上述的官职。

苏轼知道,如今变法的诸事措置,虽然王安石、陈升之二人压力很大,但检详官的苏辙却得在每项事务上身体力行、亲力亲为。

三月二十七,苏轼在给二堂哥苏不疑的家信中,对堂哥诉说了苏辙的辛苦与不易。

苏轼此前的猜测果然应验了,光棍汉董传在韩琦的提携下突然间就得了官,娶了老婆,可能是自己的穷命里无法消受吧,本年二月间突然亡故了。

苏轼与董传的其他一些故旧人等凑了点钱,但还远远不够安葬董传之需,只得上书韩琦,先说董传确实有才,然后又介绍了董传家里的窘境,母亲守寡多年,弟弟孤弱尚小,连吃饭都有些困难。如今董传父子的灵柩都暂厝在寺庙里无钱下葬,盼望惜才的韩大人能拨出一点经费来办理董传的丧事。

听说陈铎学士要从泾州经过,韩大人不如让他把钱带给在歧下的宋迪(苏轼替韩大人考虑的极为周全),由宋迪来主持董传的后事,若赙金还有结余,那就交给董的家人以应急需。

就这样,如愿处理完董传的后事,苏轼又忙着为眉山老乡任伋(字师中)赴任黄州通判而写诗送行,还把写的诗也寄给了任伋的兄长任孜(字师平),此时,任孜正在四川简州平泉县令任上。

这是苏轼在丁父忧之后,又开始提笔作诗了。

说起这位老乡任伋,字师中,眉州眉山人。少学读书,通其大义,不治章句。任侠,喜事。初为河南新息令,民爱之,买田而居。后通判黄州,转知泸州,殁。

任伋与其兄任孜,相继举进士中第,知名于当时。眉州人皆敬之,号之“二任”,“吾州之豪任公子,少年盛壮日千里”,而父亲苏洵在世时,尤其与二人厚善。

苏轼做梦也想不到,此次为老乡送行的去处黄州,十年后将成了他生命中刻骨铭心的所在,黄州可谓是日后令苏轼真正脱胎换骨的地方。

闲暇时候,苏轼开始相继作些诗。

先是秀州(除海宁外的今嘉兴地区与今上海的吴淞江以南部分)的僧人本莹(慧空)来访,苏轼作诗“静中不自胜,不若听所之”,来劝说僧人本莹人处世间不可能达到完全的清静。

接下来,苏轼又给京兆人(今西安)石苍舒(字才美)寄诗,表达了自己对于书法的理解。石苍舒官为承事郎通判保安库。善行草,有骨气。弄笔日久,以至于堆在墙角的秃笔如山。书法理论经营在心,舒卷随手而自如,人谓其已得“草圣三昧”。

可苏轼认为“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粗记可以休”,认为人一旦开始认识字,对世事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了。自己对于书法的认识则是“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这也是对宋人书法“尚意”指向的高度概括。

太原人王颐赴福建路建州钱监(监督钱币的铸造和流通的官职)任之前,来找苏轼求诗及草书。苏轼在凤翔时,还是武功令的王颐(字正父)就与之相厚,还送过苏轼一方“凤咮砚”和一只盛放舍利的龟形铜盒。

面对故旧,苏轼欣然提笔作了首诗赠与王颐,至于草书,苏轼借用了东汉书法家张芝“下笔必为楷,则匆匆不暇草书”的典故,对王颐开玩笑说,我就留一首诗道个别算了,至于草书嘛,成天光写楷书了,我也觉得真是没时间来写。

熙宁二年四月,朝廷下诏要求商议学校贡举之法,命令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御史台、三司、三馆等臣僚一个月内要把商议的结果汇总后报告朝廷。

这大概是王安石的手笔,其目的是要着意变更贡举之法,即今后考试不再考诗赋和明经诸科,考进士就以经义和论策为主。

作为政治任务,五月间,苏轼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的身份写了一篇状文,向朝廷上奏了自己的看法。

苏轼认为,获得人才的方法,在于了解人的才能。而了解人的才能的方法,在于考察人的实际办事效果。贡举制度已经实行了百年,有人主张实行策论考试而罢去诗赋项目,从语言的文辞来说,策论有用诗赋无用,而从国家的政事来说,诗赋和策论则是均为用处的。

那些个进士日夜研习儒家经传,兼修子书、史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融会贯通了,但一旦从政,这些东西又能用得上多少?

上奏之后,苏轼所能做的只能是战战兢兢,“伏候敕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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