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恩威并施,彻底归附(1/1)
古力作为罗兀部的二把手,在部落中的威信其实并不低于木康之下。 现在就连他都说这种话了,大多数人也就从了,跟着他一起对刘胤跪拜下去。 但有人不服! “你们这么多人,竟然怕他一个?你们还是长生天的子孙吗?我真为你们感到羞愧。” 年纪轻轻,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少年,他是木康的第三个儿子,也是最小的儿子。 “思其堪,快回来!” 他的母亲惊慌失措,站起来欲把儿子拽回来,却被少年一把甩开。 “思其堪,你个小畜生,你在说什么?还不赶快跪下向可汗请求原谅你的罪过!” 古力闻声脸色大变,立即指着少年大骂,生怕少年的举动引起更大的骚乱。 可惜,他还是晚了一步。 有思其堪当出头鸟,便立即有人跟着附和起来:“说的好!勇士们,我们是长生天的子民,我们绝不应该臣服于一个汉人!现在他只有一个,我们应该杀死他,为首领和死去的兄弟报仇!” 是阿赤! 这家伙一直在隐忍,到现在终于爆发。 他有自己的主意。 一来是他这话中的理由,二来是他想趁此机会把古力这个“带路党”一起除掉,这样他就能成为罗兀部当之无愧的新首领。 现场有人茫然失措,有人看向古力,有人眼中流露出了恨意。 “阿赤叔叔,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思其堪大声赞道,然后向前几步,毫无畏惧地与刘胤对视,小小年纪便展露峥嵘,表现出了与这般年纪不符的胆魄。 “我们罗兀部只有战死的勇士,没有投降的懦夫!” “杀死他,为木康和死去的兄弟报仇!” “阿赤做我们的新首领!” ... 十几个原本投降的胡人男子当场站出来,表示支持阿赤,剩下的则还在观望,多数都是在等古力的表态。 “完了...” 古力悲痛地闭上双眼。 他这声完了,不是为自己和刘胤说的,而是为阿赤和这些“再度反水”的同胞说的,还有思其堪。 事实上,作为曾经最有资格角逐罗兀部首领的人之一,古力在这些年辅佐木康的过程中,并没有磨灭自己的血性。 他不是懦夫和胆怯者,而是因为他不想让同胞们白白送死! 因为他曾经见识过修炼武功之人的厉害,知道面对这种强大的对手,仅凭他们是根本不可战胜的。 别人都以为刘胤斩断木康和其胯下战马的那一剑,或许是因为刘胤的力气大,而只有他看出来了,刘胤绝对有修炼武功! 果然,面对这般情况,刘胤一点不慌张。 他反而淡然一笑,显得非常镇定有底气,望着思其堪笑道:“你难道不怕死吗?” “我体内流淌着木康的血,我还是长生天的子民,我当然不惧怕死亡!你应该问问你自己,现在怕不怕?” 少年桀骜地回答道。 在他眼中,现在有十几个人支持他,其他人都选择沉默,但这就够了,刘胤已经是瓮中之鳖! “嗯,既然如此,那就留不得你了。” 刘胤点点头,环视着那些缓缓逼上来的胡人,从腰间拔出了自己的宝剑。 他早就知道这些胡人中有不会真心归附者。 若无眼下这场闹剧发生,他都计划好了,以后找机会制造一些破绽,引出假意归降份子清理掉。 现在好了,至少短时间内不必了! 嗖~ 一剑出,浮光掠影。 少年大好的人头直接飞上天空,断颈处的鲜血如喷泉一样直射,算是求仁得仁了。 又一剑,寒光四射。 七八个人被枭首,下场如少年别无二致,这是他们自找的。 第三剑,惊鸿一闪。 剩下的反叛者齐齐捂着喉咙,睁大眼睛倒下,死不瞑目。 哐啷。 宝剑甩出鲜血,利索地归鞘。 这短短一幕仅在三秒内完成,狠狠刺激着每一位现场观众的眼球,及灵魂。 “啊——,我的儿子,我的思其堪!” 少年的母亲嚎啕大哭,冲过去抱着儿子的尸体痛哭流涕。 那些反叛者的家属亦很悲伤,但却没人敢如她一样站出来为自家人哭泣。 噗通。 噗通。 噗通... 在场之人接二连三地跪到在地,向刘胤垂下了他们的脑袋。 “还有谁?” 刘胤背负双手,发出冷冽的质问声。 不是他非要装比,而是这些胡人逼他装比,他也很无奈的。 而且这个时候如此姿态才有效果,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可汗,是我无能,没有管教好同胞,求您治我的罪!” 古力确实是一个为同胞着想的人,他一直都在这样做,可是同胞不听话,把事态闹到了这个地步。 “孤看在眼里,你无罪。” 刘胤看穿了他的心思,挥手道。 “我曾是他们的头人之一,要治罪就应该治我的罪,所以...” “孤说了你无罪,还敢说,是要忤逆吗?” 目光一扫,古力不自禁内心一颤,配合刘胤刚刚杀人立起的威势,使他胆寒。 接着,刘胤对那些胡人男子道:“孤本想收下你们,好好调教一番,让你们当我大汉的子民,让你们从此之后有衣穿,有饭吃,可你们呢?降而复叛,说的话就像是被狗吃了一样,这就是大草原上的男儿?这就是长生天的子孙?哼哼,简直可笑!若不想降,那之前就血战到底,彰显你们的血性啊!” 声声厉喝中,没人敢抬头与刘胤的目光对视。 “你们不是不想臣服于我这个汉人的可汗吗?那好,我现在就给你们一个机会!” 说到此,刘胤冷笑一声:“呵呵,孤准许你们拿起兵器,骑上战马,与我一人战斗到底!无所谓,孤王无惧!有胆的就来吧,让孤见识一下你们的勇气。” 话说完,场面寂静。 “来啊!站起来啊!让孤瞧瞧你们草原人的勇士到底有多么厉害!有多么桀骜不驯!就像天上的飞鹰,永远不会臣服于任何人!让孤见识见识!” 这是吼出来的,甚至说是咆哮。 中二点说,这一刻的刘胤相当的霸气。 目光宛如利剑的锋芒,散发着摄人心魂的压迫感! 气势好似发狂的猛虎,展露着王者才具备的威严! 一秒...三秒...五秒...十秒... 迟迟不见有动静,刘胤心知,自己已经彻底震住了他们。 “飞鹰不会臣服于普通人,但会向王者,向他的主人低下头!伟大的可汗,求您宽恕我们,我们愿意发下血誓,永远效忠于您!” 又是古力,这小子似乎也知道现在正是时候,第一个站出来接话茬。 “你们,也是这么想的吗?如果不是,可以到另一边去。”瞧着其他人,刘胤慢悠悠地道。 “我们愿意发下血誓,永远效忠于您!” “我们愿意臣服,永不背叛!” ... 一个又一个胡人男子站了起来,抚胸低头,非常从心。 望着他们,刘胤自顾自道:“我大汉有雄师百万,战将千员,若尔若再不服王化、野性难驯,那就算孤不动手,待天兵一到,尔等也必将粉身碎骨,片甲不留!” 说完,他一挥手,自仓库里释放出大量腰刀,面色淡然道:“发你们所谓的血誓吧,或者你们拿起刀,孤一人与你们较量一番。” 从这些家伙的细微表情上,刘胤便知道在心理博弈中,自己已经胜利了,就算给他们兵器,他们也断然不敢再叛。 “长生天在上,您是神使吗?” “这简直,简直,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 胡人们又被震惊了! 这一次不是来自武力的震慑,而是来自“凭空变刀”的手段。 别说古代封建社会的人,你就是现代科学社会的人,近距离观摩到这神奇的一幕,也要大呼不可思议,三观被颠覆。 “勇士们,给可汗看看我们的诚意。” 古力率先捡起腰刀,一拔出来,寒光照人。 他瞳孔微微一缩,好锋利的刀啊! 不过古力很快就反应过来,拿着刀,在自己的额上轻轻一划,流出了鲜血。 随后他用手指抹了一下血,分别在左右脸颊各点了一下,严肃地看向刘胤道:“长生天在上,我古力发誓,永远追随于可汗左右,永不背叛!” 之后就简单了,他身后的人纷纷有样学样,发下血誓。 待他们都做完后,刘胤点点头道:“嗯,既然如此,孤就暂且再信你们一回,以后用行动来证明你们的忠诚。” 接着刘胤又一挥手,释放出了大量粮食来。 “天呐!” “这是神迹!” “我看到了什么?” ... 这回不光是胡人男子们震惊,那些老弱妇孺们也对此感到万分震惊,呼声不止。 “跟着孤,能吃饱。” 仅仅六个字,便说的胡人们目光火热,然后开始欢呼起来。 这叫打一棒子给个甜枣,或者说恩威并施。 “伟大的可汗,您真是英明睿智又仁慈,我愿意成为您手中锋利的弯刀,为您流尽最后一滴血!” 欢呼中,有人发自内心的表达敬意。 “哦?那我让你们戴上发冠,以后和我们汉人一样束发,你愿意吗?”刘胤问道。 “当然!” 这个会说汉话的人立即大声回答。 草原人没有中土礼教的约束,习惯披头散发,或把头发编成很多发辫。 至于髡发? 那是关外以北、草原以东的那些东胡人才会留的发式。 “那我让你们以后都学习汉字,起汉名,你们能接受吗?”刘胤又问。 “我们愿意!” 相比于饥一顿饱一顿,这点小要求他们并不抗拒。 得到回答,刘胤很满意。 如果草原上的胡人,对于移风易俗汉化没有多少抗拒的话,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把你们的东西都收拾好,我们回宁阳!” 一声令下后,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他们把毡帐撤了,把栅栏拆了,带着行礼赶着牲畜,开始向宁阳进发。 能上阵的男丁三百余人,老弱妇孺八百,马两千匹,牛羊六千头,现在尽归刘胤所有! 而罗兀部,这个草原上的小部落,则是彻底成为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