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心动(1/1)
“请主公放心,末将一定会训练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铁血骑兵。”
得到王羽的承诺后,王循便利用家族的优势,计划招募铁匠十几人,除此之外,王循还命人收购镔铁,生铁,加起来足足有上万斤!
镔铁,是古代的一种钢铁,把表面磨光再用腐蚀剂处理,可见花纹,又称“宾铁”。
明代曹昭的《格古要论》卷六,镔铁有旋螺花、芝麻雪花;
常用的腐蚀剂为金丝矾,又名黄矾。
镔铁原产波斯、罽宾、印度等地,约在南北朝时传入中国。
此后中国,也掌握了制炼镔铁的技术。
古代中近东、南亚有花纹的钢器分为两大类:一种以印度乌茨钢为原料制成;一种以高碳钢和熟铁叠打而成。
唐慧林《一切经音义》卷五十五所镔铁“以诸铁和合”,当指后者。
镔铁主要用来制作刀剑,镔铁剑极其锋利,有着“吹毛透风”之誉。
不过,可能是王羽穿越的蝴蝶效应,亦或是这个时代本就是一个平行世界,原本在南北朝时期传入中国的镔铁,在战国末期就横空出世了。
而造成这一切结果的主角,就是那位,如果不是因为镔铁的横空出世,秦国想要一统六国,不知还得延续多久!
只不过,那时候的镔铁产量极低,能够使用镔铁的人,基本上就是将军和精锐,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镔铁的产量缓缓提上来,如今已经不是那么罕见,但是它的价格可以依旧不低。
正因如此,纵然是王家财大气粗,王循也只能派人购买两千斤镔铁,剩下的都是普通的生铁,还有百炼钢。
铠甲的材料购买后,剩下的就是战马了,不过现在的大汉还没有彻底大乱,战马虽然稀缺,但还不至于那么昂贵,王循想要买五百匹战马,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乎,义勇庄内便开始了如火如荼的大练兵。
对于这些庄勇,王羽自然不会气,不仅发的有钱财,还管吃管住!
……………………
要知道,汉朝可不是后世的军队,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汉代的大部分时间,只有给军官发放俸禄的记载,而没有给士兵薪水的只言片语。
以出土的居延汉简记载,汉朝不同级别的边防军官,分别能拿到每月六百钱,到每月一万六千钱不等的俸禄。
比如“右塞尉”所得的俸禄是“七月尽九月积三月奉用钱六千”,三个月的工资大概是六千钱,平均每月两千钱。
十个月才能得到一马蹄金的俸禄!
而当兵,则是没军饷的。
这是因为两汉时期,国家更是采取的是全民皆兵的义务兵制。
据《汉官仪》记载:“民年二十三岁为正,一岁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
也就是,每个成年男子,从二十三岁开始,就要服兵役了。
当时,兵役与徭役一样,是民众的义务,国家不给钱。
可能有人问了,不给钱,那要当多长时间呢?
其实,当时当兵有三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相当于京都的卫戍区,一般服役期为一年,由地方选派。
这种兵虽然离家远,但待遇高啊,来回旅费由中央朝廷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还会备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
至于第二种,则是到边郡地区作“戍”卒,期限要求很短,只有三,这是从春秋战国时期留下来的老制度。
但汉代的疆域辽阔,走那么老远,还要自己出吃喝,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实在不现实,没人愿意去。
于是当时朝廷规定,凡是不愿去当“戍”卒的,缴纳300钱,就可以免戍。
如果有10个人不去,那朝廷就应该收3000钱的免戍费,然后朝廷再用这些钱来雇人去的,一去就是30,被雇的人于是就得了钱。
至于第三种,则是在原地方服兵“役”,这就啥也没有了。
当然了,如果发生战争,国家还是要紧急征兵的,例如以后的黄巾起义,这时候也是基本上没有军饷发放,想要……兄弟们上战场自己抢吧!
当然,虽然不发饷,但吃喝总是有的,每位戍卒不仅发粮食,有时还要发食盐。
东汉末期,军队中也出现了军屯,由驻军屯田自给。
来去,其实就是一点,那就是这个时期,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军饷可言。
到三国时期也是如此!
比如曹魏实施的士家制度,士兵们基本没啥自由,且世代都要当兵,根本谈不上军饷。
这一制度又被晋所承袭,一直持续到唐代才有所改观。
可以,如果你是一名南北朝以前的士卒,可能根本没有军饷这个概念,能活到服役期结束、身体完好无损地回家,已经是谢谢地了。
所以,王羽针对这个情况,给众人发饷钱,虽然不多,一人每月只有一百钱,但足以让这些人为之效死命!
这可比当兵要好多了!
毕竟,对于古代时期的受苦老百姓来,能够填饱肚子就烧高香了。
如今,他们不仅可以填饱自己的肚子,每月还能领到一笔不斐的额外月钱,这让他们对王羽更是无比感恩。
将庄勇交给王循训练,商业交给白圭,王羽再次陷入甩手掌柜的状态。
在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的情况下,王羽慢悠悠的在洛阳街上漫步,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蔡邕的府邸前!
当王羽敲门拜访时,才知道蔡邕不在府里,因为他昨日受袁术之邀,出城踏青去了。
王羽瞬间尴尬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是进去呢,还是不进去呢,在一番挣扎后,王羽还是选择进去,进入大门里面。
看着直接进入蔡府的王羽,家仆直接呆立原地,虽然蔡邕多次过,只要王羽前来蔡府,就不必汇报,任他随意来往。
可关键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蔡邕这个主人在家啊,可现在,蔡邕在外踏青,不在家中,万一王羽突然前来,冲撞了女眷……
不过家仆转念一想,自己这是操什么心,不论王羽如何的扬名在外,他都是一个十岁的孩子,所以家仆在张了张嘴后,终是未开口进行阻拦。
由于众人都知道王羽,所以他一路畅行无阻,没有受到阻拦,就连王羽自己都不知道,他今日为何会如茨莽撞。
或许是自己的担忧吧!
毕竟,那位被疾病折磨的瘦弱少女所剩的时间不多了。
只是,王羽还没有走几步,就发现自己似乎过于着急了,因为他只是客人,所能出入的地方,也只有书房和客厅。
而蔡琬有病在身,不能长时间出来,想必现在还在自己的闺房里面休息吧。
当王羽怀着侥幸之心,来到书房之后,猛然见到一位姑娘在看书,此人正是蔡琰,看到蔡琰这个机灵鬼后,王羽还是很开心的。
而蔡琰更是如此!
于是便拉着王羽玩耍!
只是,二人还没有玩耍多长时间,蔡琬突然来到了书房,王羽瞬间尴尬了,于此同时,内心之中产生了一丝波动!
王羽知道,这是心动的感觉!
正因为心动,所以他才会有如此窘迫福
…………
“世叔。”蔡琬对王羽俯身施礼道。
见蔡琬主动打招呼,王羽只能压制心中的异样,看了看自己空空两载的手,顿时有些尴尬道:“此来匆忙,竟忘记礼物,实在是有些不该!”
王羽尴尬的了几句,随后立即转移话题道:“琬儿,起来你与我年龄相近,你我两家也是多有交情,所以琬儿你无需见外,直接唤我表字子英即可。”
蔡琬:“……”
空气瞬间变得宁静起来!
王羽更是尴尬的,可以抠出一间四室一厅出来,久经战场的他竟然会犯如此原则性错误,真是令人无语。
王羽恨不得把刚才的自己,一巴掌拍死在沙滩之上,不怪王羽如此尴尬,实在是他现在所处的环境不一样。
毕竟这是东汉时期!
要知道,在现在这个时代,只有长辈和同辈关系好的人,才会称呼一个饶表字,而蔡琬起来跟王羽并没有什么关系,怎么可能如此称呼他。
看到王羽一脸尴尬的样子,蔡琬的眼眸之中,当即闪过一抹从未出现过的慧黠,只见她抿嘴嫣然一笑道:“你真是下传扬,智勇双全,才高八斗的王子英?”
王羽:“……”
尴尬!
从未有过的尴尬。
王羽没有想到,自己有生一竟然会被一个女子调戏了,这让他瞬间破防,只能无比窘迫地问道:“琬儿姑娘,不知尊父要何时回来?”
“可能是日落时分,也可能是晚间时分。”蔡琬淡淡道,让王羽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不就是等于蔡邕整日不归嘛。
或者,自己呆在这里也是白等,换言之,这已经形同于逐客令了!
就在王羽不知道,该以何等理由留在这里的时候,蔡琰当即送上了助攻。
“大哥哥,听阿爹,你的琴技很厉害,不知道是否可以教琰儿弹奏一曲。”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王羽的眼睛瞬间一亮,如何在黑夜中找到灯光一样,只见他四目环视着书房,最终将目光落在桌案上的古琴之上。
“对了,琰儿,你可会这平沙落雁?”王羽突然对蔡琰问道!
蔡琰闻言摇头,虽然王羽同意蔡邕将平沙落雁传给蔡琬,但并没有同意传给他人,所以蔡邕才没有传给蔡琰。
王羽看到蔡琰摇头,就猜出个大概,顿时计上心来。
“琬儿姑娘,既然琰儿也在这里,不如你当众弹奏一曲,即可以让琰儿学习,还可以检测自己,岂不是一举两得!”只见王羽提议道,眼中充满了希望!
…………
“好。”
蔡琬点零头,似乎已经猜出王羽会这么做,不过她并没有进行阻止,好像是已经忘记了,刚才隐晦下达的逐客令一样!
只见她挪步到案前前坐下,随即挽起玉臂上面的衣袖,顿时露出一双凝霜皓腕,一道清淡飘渺,而又犹如外之音的琴音,顺着她洁白指尖流淌而出。
这真是行家一出手,就是有没有,即便是王羽都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觉醒乐神赋,他根本就不是蔡琬的对手。
毕竟,后者的琴技水平直追她的父亲蔡邕,比起没有觉醒乐神赋的他,还要高许多。
《平沙落雁》这首琴曲,共有四段,所以它的第一段并不长,以蔡琬的实力,只需要十几分钟就能弹完。
或许是因为妹妹蔡琰在这,又或者是因为王羽,亦或是为自己的不治之症,蔡琬这次连弹三遍第一段曲子,才意犹未尽地止住。
在弹完这首曲子后,蔡琬那原本就苍白的脸上,顿时流露出凄美的忧伤,让王羽为之颤抖!
“这曲子太美了,我都没有想到,在我有生之年,竟然可以学习到如此琴曲,贞姬今生能学习如此美曲,便是死亦无憾了。”蔡琬凄声道,瞬间让人起了浓郁的保护之欲。
“琬儿姑娘放心,这下间的奇人多如繁星,一定有能够治好你病的高医,纵然是没有,子英也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救你!”王羽斩钉截铁道,眼目中充满了坚定,纵然是蔡琬美目不断凝视,他也没有移开目光。
“如此,多谢王郎君了。”蔡琬终究是女子,这么紧紧盯着一个男子看,终究是有些不适应,哪怕现在的王羽只是一个十岁孩子!
为了掩盖自己的窘迫,蔡琬连忙转移话题,道:“王郎君家中是否有兄弟姐妹吗?”
“这倒是没有,家父只有我一子,不过子英倒是有一义兄,名叫王恪,有勇有谋,仁义无双,我的兵法韬略,大半都是来自于我这位义兄。”王羽回答道,同时眼中充满了回忆。
虽然这只是系统记忆,但王羽心中很清楚,在这个时代,已经是真正发生的事,那就是慕容恪对他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