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沉沦伍(1/1)
苏荃道:“玄天宗也不尽是恶人,况且对事不对人,此事丐帮确是麻烦大了。”
雷武龙沉声道:“不仅这一事,刚刚自平江府(今苏州)又出了个案子,也与丐帮有关。”
花轻语道:“何事?”
雷武龙道:“平江府有个虎丘,不久前,来了一乞丐,带着头大熊卖艺,那大熊甚是灵异,能持笔写字,甚至默写唐诗。百姓都去看新鲜,这乞丐每日获利颇丰。这日,平江府的知府夫人凑巧也去虎丘游玩,见那大熊果然会持笔写字,也是称奇。她是富贵之人,气色与旁人不同,又带着几个官人,那大熊忽然看着她流泪。这夫人也是个七窍玲珑的,心知有异,叫人取纸笔,对那大熊言道,我乃平江府知府夫人,你若有有何冤屈,可对我言。那大熊提起笔来,就写了‘救我’两字,那乞丐见势不妙,当即逃走无踪。夫人将那大熊带回府衙,查看之下,竟是个人。”
林楚玉道:“采生折割之法?”
“采生折割”一词最早出自宋朝,是一种用活人器官祭祀的迷信活动,邪教徒把拐骗或抢来的儿童或妇女杀死,摘取他们的内脏、器官或四肢末端作为祭品供献给邪教神灵。对这一犯罪现象,官府历来严惩不贷。后有乞丐,以此法炮制活人,故意制造一些残废或者“怪物”,以此为幌子博取世人同情,借此敛财。
雷武龙道:“是,那大熊持笔书道,我乃潭州(今长沙)人士,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熊血相胶粘,永不得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
安忠义怒道:“好毒的恶丐。”
雷武龙道:“此人还不算惨,据他笔诉,这些恶丐还有一法,唤作人犬,更是歹毒。需取三五岁的幼童,先用药烂其皮,使其溃烂尽脱,又割去舌头,叫口不能言。再取一大犬,剥下狗皮,称热将幼童包裹,只露孩头在外,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若孩童不死,则皮肉与狗皮融合一处,再拆分不得,遂成人犬。此法十不得一,害死十个孩儿,也未必能成一犬。若活一个,多则七八年,少则三五年,带去城里乡下,唬人来看,牟取暴利。”
花轻语心中不忍,眼圈一红,双手攥拳,绷的指节发白,气道:“世上竟有如此心肠恶毒之人。”
林楚玉道:“这人熊人犬,太过令人发指。但你看街市之上,每多缺手断脚的小乞儿,这天下的残疾固然不少,又岂会似乞丐中如此多?这些孩儿多半都是被人故意折断砍去肢体,每日打的他凄惨,博人同情。”秀眉倒竖,道:“这些恶人还专爱对孩童下手,盖这些小人儿更叫人同情,能要个好钱。”
雷武龙道:“是啊,此事一发,整个平江府都是震动。百姓怒不可遏,在街上见了乞丐就打。平江知府连夜写了折子,递到临安。你们看吧,这接下来,丐帮的日子要更不好过。”
花轻语道:“这真是丐帮所为么?”
雷武龙叹道:“丐帮号称弟子数十万,其实乞丐是乞丐,丐帮是丐帮,可不是所有乞丐都属丐帮。”
林楚玉道:“可天下的乞丐都归丐帮管。”
花轻语仍是气道:“都说丐帮侠义为先,史嘲风也是个大大的好汉,他就不管么?”
雷武龙道:“乞丐本是天下最贱的行当,为了糊口,什么事干不出来?以侠义为本的丐帮毕竟是少数,还有很多人,对外谎称是丐帮弟子,只要是一身破衣,人便信了七八成,这孰真孰假,哪里这么好分辨。史嘲风也是有心无力,天下数十万乞丐,他如何管的过来。你倒是个乞丐都听他话么?况且就算是真正的丐帮弟子,又怎保没几个坏人?”
林楚玉道:“不管如何,这几个月如同捅了马蜂窝,丐帮各种祸事层出不穷。反正如今这丐帮的名声,眼看可真要臭了。”
雷武龙道:“谁说不是。”
众人沉默不言,都觉心情压抑。
片刻欧阳宗华故作轻松道:“眼下倒是玄天宗改头换面,他教主下令,要整顿教风,听说着实杀了几个不服管束,鱼肉百姓的教中高手。呵呵,他这是做够了婊子,要给自己立牌坊了么?”
林楚玉皱眉道:“你说话真是难听。”
安忠义道:“呵呵,这玄天宗好事寥寥,坏事却是做的多了,这名声岂是如此好洗涮的。”
苏荃道:“你莫要忘了,这人可没几个好记性,成王败寇,谁记得你以前什么模样。”
花轻语道:“算了,败了兴致,咱们回去吧。”
一行人原路返回,回到鹅池之旁,见方才说书的吕先生一伙人仍在,此际几人却围着一个乞丐,那俊秀书生正自破口大骂,道:“好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本公子的酒杯你也敢乱动,你这脏手碰过,这杯子还能要么。”
身旁一人大笑道:“李公子,你消消气,你骂他也没用,便是打他也不怕。莫看他瘦骨嶙峋,好一条药店飞龙,却甚是耐打。莫说你的酒,天王老子的酒他也敢偷。”
药店飞龙语出南朝·宋·乐府《读曲歌》:“自从别郎后,卧宿头不举,飞龙落药店,骨出只为汝。”飞龙说的其实便是晒干的蚯蚓。众人看那乞丐瘦的皮包骨头,倒真如一条晒干的蚯蚓,跟着都是大笑。
李公子甚觉面上无光,恼道:“那就给我打,我倒要看看他有多耐打。”
崔翁劝道:“算了,算了,不过一杯酒,你看他一把年纪,你打坏了他,反坏了自己名声。”
先前那人又道:“何老,这你可看错了,你莫看他头上这许多白发,却是个年轻人,只是长的老态一点。”
何姓老者道:“哦,是吗。”仔细看了两眼,见那乞丐衣不蔽体,一头乱发之下,一张脸泛着酒鬼常见的红彤彤之色,两边颧骨高高突起,果然年纪不大,相貌本是不差,却是没有一点精神,不成人形。连连摇头道:“也是个不长进的,年纪轻轻,就变成这副模样。”
肥胖富家翁鼻子里嗤了一声,道:“这等人还有什么好说,自甘下贱,但凡要些脸面,都不至如此。”
先前那人道:“不错,他就是个酒鬼,只要有酒喝,你叫他干什么都成。”顿了一顿,道:“他也是聪明的很,知道来这兰亭的都要附庸风雅,人人带酒,比酒馆还要好讨。”
李公子道:“是嘛,好,你要酒喝是不是?”伸手拿起酒壶,道:“来,来,来,先给公子学两声狗叫。”
那乞丐一双无神眼睛此际突然发光,死死盯着李公子手中酒壶,想也不想,就是“汪汪”叫了两声。
李公子大乐,笑道:“叫的好,真是一条好狗,本公子有赏。”歪过酒壶,壶中一道银线,直挂下去。那乞丐立刻凑嘴上来接,李公子故意歪了歪手腕,倒有一半倒在那乞丐脸上。那乞丐唯恐漏了,歪着脖子去接,李公子哈哈大笑,愈发故意带着酒壶乱转,那乞丐转动脖子,竟是跟的上,除却开始脸上被浇了一记,其余的酒竟都被他接在口里。
李公子道:“瞧不出,果然有几分本事。”从席上扯下一块肉来,随手扔到地上,道:“公子还有赏。”
那乞丐立刻伸手去抓,却被李公子抢先一脚,将那肉踩入泥中,随即笑道:“莫急,莫急,蘸些料才好吃。”移开脚掌,得意洋洋看着那乞丐。
那乞丐迫不及待,他脚刚抬起,已把那肉一把抓在手里,看也不看,就塞进嘴里。
众人见他下贱如斯,都是摇头。
那李公子却是意犹未尽,又道:“听说你很耐打是不是,我叫人打你一顿,你若是一声不吭,我送两大坛酒与你,你肯是不肯。”
那乞丐连连点头。
李公子嘴角一丝狞笑,挥挥手,立刻有两个健仆上前,二话不说,发足便踢。
那乞丐蜷成一团,任两人拳打脚踢,当真是一声不吭。
花轻语几人从旁路过,都看在眼里,花轻语皱眉道:“你这绍兴府的坏蛋怎这么多?”
周临风顿觉脸上无光,上前一步,道:“够了,丢人现眼的东西。”
那李公子见是花轻语等人,不敢造次,讪讪道:“玩笑,玩笑,玩笑而已。”
花轻语见那乞丐兀自缩作一团,忍不住上前,道:“你便是个乞丐,又何必叫他如此作践于你?”
那乞丐慢慢坐起,呆呆望着花轻语,蓬头散发下一双眼呆滞如同死鱼,突然闪过一道亮光,一把抓住她手,急迫道:“你是花姑娘,我认得你,给我酒喝,快给我酒喝。”
花轻语万想不到他竟敢伸手来抓自己,被他一把抓住,听他说话,更是吓了一跳,慌道:“我不认识你,快放手。”
那乞丐道:“是我,是我,我是沈放,我认得你,你请我喝酒,一壶,不,一杯就好,一杯就好。”
一旁林楚玉满脸鄙夷之色,道:“这贼子哪里听的人家名字,你若是那个沈放,花姑娘可真是瞎了眼睛。”
众人忽觉不对,花轻语突然如同怔住了一般,呆呆望着那乞丐脸孔,连手也忘了抽回。那人披头散发,双鬓如霜,两侧也是白多黑少,只有中间顶心还见乌发,如同垂垂老朽。乱发之下,却是一张年轻面孔,憔悴肮脏,被酒气熏的通红。
花轻语星目圆睁,如同傻了一样,随即众人便听她颤抖着声音道:“你是沈放?真的是你!”
淮清楼头花,白下桥边酒。
醉杀少年郎,借问君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