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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没点病能听这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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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

啪!

叶宁把玻璃杯砸到墙上,碎成一地残渣,热水浸入地毯留下痕迹,一旁的助理不敢抬头,叶宁的目光让她有些畏惧。

“还没有把顾清寒的背后推手找出来吗?”叶宁问。

她见到了热搜榜单,顾清寒的名字占据大半屏幕,大多数营销号的确没有宣传专辑,但还是把流量引给了顾清寒。

把热度再压下去已经来不及了,以当下的信息传播速度,两次热搜足以让顾清寒的专辑得到巨大的曝光。

叶宁现在只想找到两个人,一个是JAY,另一个是微博评论区的推手。

前者是极佳的创作和指导能力,后者是营销的天才。

叶宁清楚,如果这两人并肩作战,绝对是造星的一把好手。

当然,前提是他们不能昙花一现。

此刻JAY的身份已经浮出水面,她会去找,同时也不会放弃寻找推手。

“没有。”助理微微抬头,“我们甚至询问了好几家推广公司,没人承认,而且都在打听推手的消息。”

“倒真是一群见肉就上的野狗。”叶宁说,“联系上JAY,试探他对碧海娱乐的态度,有机会就挖过来。”

“合同怎么安排?”助理问。

她做好了成功挖走的准备,近年来,很少有人能拒绝碧海娱乐的邀请。

“给多了怕他飘,给少了怕不来,是骡子是马,遛一次看不出来。”叶宁说,“查查顾清寒给的价钱,成名了,给他涨涨价,但不能狮子大开口。”

“热搜上有什么指示吗?”助理又问。

“压不住的,如果强压,反倒是毁我名声。”叶宁摆摆手,示意助理离开。

歌后的名声不能被毁,那是最好的摇钱树,她还有其他方案。

只是看着照片上的路扬,总觉得有些眼熟。

好像一年前,这家伙来过碧海娱乐。

而自己......

建议他成为练习生,担任老年偶像团队长。

.

魔音工作室。

明明身处热搜中心,但路扬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能做的他已经做了,前期的宣传再多也只是锦上添花,说到底还是要歌的质量足够抗打。

还不如趁着人气正高,辐射到顾添衡为首的魔音乐队上。

“你这是报复吧!”顾添衡指着地上的乐器嘀咕,“当时我们的欢迎仪式那么热烈,怎么能恩将仇报呢?”

路扬和他说过要等等,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现在,居然等到了这個玩意。

——唢呐。

一般情况下,唢呐有大、中、小和海笛四种。

大唢呐常用吹奏大型乐曲,中唢呐多用于歌舞伴奏,小唢呐独奏。

至于海笛,个头最小,调门最高。

而路扬拿出的,就是一支中唢呐,他们能够看出是用来伴奏,可活了那么久,也没见过哪支乐队用唢呐搞音乐啊。

我魔音工作室再穷,再落魄。

也不至于从摇滚乐队,变成乡下喜丧乐队。

“我问你们。”路扬扫视并列站好乐队四人,“你们原来搞摇滚是为了什么?”

“为了信仰!”

四人高举右手,声音响彻房间。

“口号喊得真好。”路扬象征性鼓鼓掌,“都信仰了,还找我干嘛?继续唱摇滚啊,我之前那些歌都是流行。”

“没钱了。”

四人声音很低。

他们也有过钱,但魔音工作室里的设备,哪个不是吞金兽,而且演出了好些年,他们分文不赚,甚至每次都是倒贴车费。

表面上他们抽着华子,可那烟盒里面,都是几毛一根的散烟。

别人家徒四壁。

他们家徒设备。

这,就是魔音乐队的真实写照。

路扬拿起地上的唢呐,“为了钱都能把信仰搁置一边了,还不愿意吹它?”

“你懂唢呐吗?”路扬大声说:“十年笛子百年萧,一把二胡闯凌霄;千年琵琶万年筝,唯有唢呐镇乾坤!”

“嘶——”

空气变冷之后,顾添衡挠了挠头,觉得有点不对劲。

为什么路扬能把唢呐这玩意,说成很流批的样子?

听起来怪热血沸腾的。

但这玩意,刨根究底也跟他们乐队没有任何关系啊!

别人拿吉他和贝斯耍帅,他们乐队拿唢呐吹丧?

这画风不对劲吧。

“路兄弟,你老实交代,是不是有首歌需要唢呐?”顾添衡问。

路扬点点头,“准确来说,不是某首歌需要,而是现在的你们需要。”

“不行不行。”顾添衡摇头,“路兄弟,伱让我们唱流行可以,但吹唢呐......你让歌迷怎么看我们?”

“银行卡号。”路扬拿出手机,打开到账户余额界面,“只需要你们同意伴奏有唢呐。”

“就这点钱?”

顾添衡嘴上说着,眼睛掉进手机里出不来。

一二三四五......

整整二十万。

说实在的,放在以前,他看都不带看一下,但现在这二十万,他看了就不想放走。

“不唱?”路扬正想黑屏手机。

“我最多唱一个专辑。”顾添衡抓住路扬的手,报出卡号。

挣钱,不寒碜。

主要是这钱太多。

“二十万换百分之三十的分成,怎么样?”路扬输入卡号,手指停在确认上方。

“行。”顾添衡故作心疼地咬咬牙。

之前谈的时候,是百分之二十的分成,但现在路扬直接甩出二十万用来抬价,顾添衡觉得自己是赚的。

把唢呐加进伴奏,没点病能听这个?

这世界没那么多神经病吧。

“好。”路扬点击确认,“先安排一个兄弟去学唢呐,有基础最好,或者直接找个大爷来吹,我这几天把词曲弄出来。”

贝斯手[陈信]举手,“路兄弟,我会吹唢呐,就是......啥样的流行要这玩意啊?”

“谁说是流行了?”路扬耸耸肩,“摇滚。”

“路兄弟,不是我不信你,现在摇滚已死,无数乐队不得不转型变得商业,我们在这上面吃过太多的苦头,没必要。”顾添衡听到摇滚的那一刻,拍了拍路扬的肩。

他觉得路扬简直是无敌大好人。

就算糟蹋刚刚混起来的名声,也要支持他们的摇滚梦。

“要不你多让点分成?”路扬说。

其实看到顾添衡那帮人的第一眼,他就觉得可以走这个路线。

他要的不是徐徐图之,而是一夜爆火。

爆红的因素:人设,卖点,歌曲质量不是好听就是洗脑。

这群人本来就是唱摇滚的神经病,没什么不合适。

“分成让不了。”顾添衡松开手。

够像。

路扬感叹,连死要钱的样子都是一模一样。

————

只写二手玫瑰乐队的一首歌,不是长久发展......

还是选歌的问题,我已经开始面壁思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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