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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 以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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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乘风而起正文卷第两百一十六章以前“还是没有!”周至说道:“我是想说你对我有多关心,我对你就有多关心,这本身就是双向的,自然而然的道理。”

“你认真的?”

“真的,我认真的。”周至点头。

“那行,我答应你。”

“这么爽快?”

“看在你懂了一点感情的份上,答应你。”冯雪珊说完又低头咕哝了一句:“该死的,现在才明白。”

“啥?”后面的一句周至没听清楚。

“没啥,突然想喝酒。”冯雪珊笑了:“烤肉得配酒,对吧?”

“配红酒,清酒。”周至说道:“所以就我们当地的酒来说,果酒也是一样的……你帮看着烟啊。”

“嗯。”

周至下楼去了,关婷婷坐到了周至的位置上:“雪姗姐,你是不是喜欢肘子哥哥呀?”

“傻丫头。”冯雪珊将关婷婷茶杯里的茶倒掉,将剥好的鸽子蛋放了进去:“喜欢有很多种的呀,有的需要天天在一起,有的不需要天天在一起。”

“婷婷,男孩子其实都很蠢的,你肘子哥哥就已经够聪明了对吧?这方面还是和木头一样的。”

“跟你一样大的男孩子,其实都还得好些年才能长大。所以啊,你等不到他们的。”

“所以我不需要找别人了是吧?按雪珊姐你的说法,肘子哥哥不就刚刚好?”

“啊?不对不对哈哈哈哈……”冯雪珊没想到关婷婷会想到这上头去,赶紧摆手打哈哈:“婷婷不是那样的!年纪只是一个方面。”

“等你遇到对的人,你就会知道那种感觉,跟你和肘子哥哥之间,是两回事儿。”

“哦,大人的世界好复杂,要是能够永远当小孩就好了。”

“是啊,来先把鸽子蛋吃了,原来鸽子蛋的蛋白是带透明的……”

“肘子哥说赛鸽的蛋才这样,菜鸽的就不行。要不要给他留一个?”

“留两个,你两个,他两个,我一个尝尝味道就好了。”

“雪珊姐姐你对肘子哥真好。”

“什么呀?我又不用再费脑子读书,吃这个干吗?不如留着给你们补。如果我给他留一个鸽子蛋就算好,那每年放假回来,他请我吃那么多好吃的,带去到处去玩,又算啥?”

“嗯,那要不给哥留三个吧,我也只吃一个好了。我妈就只给肘子哥炖天麻鸽子,说给我炖划不来。”

“……,婷婷,你妈可真是亲妈。”

冯雪珊一边烤着肉,一边和关婷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眼神却渐渐变得低柔和缓了下来。

哪怕是到现在,她也坚信自己和周至之间,没有存在过暧昧,用死肘子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话说,叫“事无不可对人言”。

也是因为如此,她才能够坦然面对江舒意,尽量和她多讲讲周至。

不知道为什么,冯雪珊总觉得江舒意和周至之间存在着一些隔阂,欠缺着相互了解,欠缺着自己和周至之间那样的默契。

其实当那天听江舒意羞答答地告诉她和周至的约定之后,冯雪珊反倒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这样也好,这样两个人之间,会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有了这段缓冲,想来对两人的关系应该有所促进。

周至的性格说白了就是学识渊博,性格开朗,言语幽默风趣,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对任何人都没有坏心眼,随性洒脱。

很多人都没有像冯雪珊这样和周至一起亲密地长大,在周至便成这样之前就已经认识他,从而知道他最本性的一面。

周至的性格其实不是开朗,而是读书带给他的一种“伪阅历伪经验”,也就是从书上看来的,前人的阅历和经验。

而这两样东西,又带给他一种淡然和不计较的态度。

同样的,幽默其实就是语言组织能力和无厘头的天马行空的联想能力的合成,除了外婆给他的遗传和言传身教外,也有后天的练习,比如那份叫做《演讲与辩论》的杂志。

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则是孔夫子给他的教育;而随性洒脱,应该是那个叫庄子的先生教他的。

这样的人如果再配上才华,毫无疑问是很容易受到大家的欢迎的,但是冯雪珊却知道,这些只是周至锲而不舍的追逐那些学问后,才带给他的气质上的转变。

原本的周至什么样她最清楚,自尊到不容人看见一点瑕疵,骄横到不容人提出一点异议。

虽然成绩很好,老师偏袒,但是在冯雪珊眼里,说到底,还是一个无聊纨绔。

然而友谊的发生往往就是这样的神奇,那一次在冯雪珊撞破了周至的敏感和脆弱后,两人第一次觉得对方可以成为朋友。

那是小学五年级,那时候两人甚至都不在一个班,不过因为家住得近,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能够见到,因此冯雪珊认识周至,有时候还会故意跟在他后面回家。

一天放学,冯雪珊发现周至没有沿着山坡石阶向下走,而是朝广场边上走,一时鬼使神差的好奇,让她跟了上去。

一直跟到了现在江舒意家所在前那片公路旁的法国梧桐林子里,周至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纸袋子,然后找了根树枝挖起了地,刨了一个坑,刨着刨着,冯雪珊就见到他的眼泪下来了。

那是冯雪珊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一个小男孩哭,不是因为摔到痛到,还哭得很伤心。

冯雪珊就觉得心软了,难受了,有一点想要去安慰这个小男孩的冲动。

这时候小男孩抬起头,见到了正躲在树后偷看他的冯雪珊,奇怪的是没有被窥破窘境的恼羞成怒,却哭得更伤心了,甚至还对着冯雪珊抽噎起来:“我的乌龟死了……”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还这么不跟自己见外,冯雪珊也只好来到小男孩面前,想了想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他,然后说道:“我来帮你把它埋了吧。”

从那天过后,两人就成了朋友,上学放学的时候碰到,就会一起走。

到了初中两人到了一个班,又交到了一些朋友,感情就更好了。

不过周至给冯雪珊留下的哭哭啼啼那次印象太深刻,深刻到都没有把周至当做一个男生在看待,反倒如同一个闺蜜。

直到自己痴迷的那个宿舍楼上的小哥哥不见了,冯雪珊才发现一直陪自己身边的周至,已经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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