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悉数登场(上)(1/1)
风之季是令人欣喜的季节。
领主总是把三个最重要的活动放在收获的季节,风季巡领,丰收庆典,还有狩猎会。
每年到了风之季,领主会召集麾下的骑士和扈从,带着亲朋子嗣,架鹰牵犬,在领地内猎杀凶猛的野兽,培养后辈的勇气与智慧,炫耀自身的武力,充分享受这一年一度的娱乐活动。
等领主大人狩猎结束之后,就到了领民们狂欢的时候了。
在村长老爷的组织下,凡是能动的村民,无论男女老少,都会扑向村外。强壮的男人们拿起弓箭长矛,捕猎较为温顺的动物,妇女儿童则忙着采集各类坚果野菜,然后,成筐成筐的往家里搬。至于那些特别强大的野兽,不用担心,领主大人已经清理过了,稍显凶猛的野猪,那也是男人们的猎物。这段时间,只要象征性的上缴一些野味作为供奉,绝大多数的采集收获归领民个人所有,男人们不拿出一点力气怎么能行?
一般情况下,领主会在风之季的时候,把野生资源让给领民,好帮助他们渡过寒冷的水之季,这是几千年来的传统。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领民平时会紧紧盯住村子周围的野生资源,防备流窜的怪物,还特别敌视盗采盗猎的流民,甚至把他们称为盗匪。不过,穷困潦倒的破落领主和开拓领主可不会这么大方,对他们来说每一颗板栗都是好的,要是摊上这样的主人,领民们也只能自认倒霉。
兰德尔领是开拓领,去年的时候,领主大人还把各种坚果野味收到仓库里,但今年的情况又不同了。
村长老爷公开宣布,今年的采集收获,领民家庭可以保留8成,建房入户的家庭保留6成,自留地家庭保留3成,流民雇工家庭也有两成。于是,所有家庭都兴高采烈的投身到采集活动中。
兰德尔领的确是开拓领,领主大人也没有组织过狩猎会,但没人会担心自己的安全。在这里,没有野兽没有怪物,甚至连野猪都看不到,即便七八岁的孩子也能体会采集野味的欢乐。他们三五成群,挎着小背篓,四处搜寻林间的坚果和蘑菇,如果发现了地鼠的储藏室,一铲子下去,榛子、板栗、松果、麻壳,还有许多说不上名字的坚果会稀里哗啦的流出来,把他们的小背篓装的满满的,肥嘟嘟的地鼠当然也跑不掉。只要听到孩子们的欢呼声,妇女和老人就知道小家伙们又有收获了,但他们可没工夫过去帮忙,这满山片野的财富根本就捡不过来,不能食用的橡实可以榨油,可以喂猪,红红的沙棘果甘美酸甜,许多看似无用的植物都是宝贵的香料,还有被誉为山珍的肝菌,以及各式各样的草药。若是以前,这些东西早就被野猪糟蹋光了,可现在,这些财富随处可见,唾手可得,正等着他们采摘呢。负责狩猎的男人们,则是另一番景象,野兔地蜥,甚至肥獾都不是他们的目标,平时难得一见的黄羊短尾鹿填补了野猪的空缺,这些家伙可比野猪好对付,也值钱的多。男人们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有享受过狩猎的喜悦,他们还想跑到更远的地方,但村长老爷不允许。
没人敢挑战村长老爷的权威。
虽然,大多数家庭只能保留两成收获,可他们毕竟是流民雇工的身份,领主大人能允许他们采集狩猎,已经是格外的恩惠了。何况,普通村子的采猎范围只有300平方公里,而这里足足有400平方公里,再远也不是不行,只是这片区域的物产已经让大家忙不过来了,即便是两成的收获也令他们喜出望外。
欢声笑语在兰德尔领的原野中飘荡,其中有对光辉之主的赞美,也有对领主大人的感恩。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这片土地的领民。
其实,兰德尔领还没有领民,这里只有封臣和流民。流民家庭的孩子在田野中狂欢,封臣家庭的子嗣可不会玩这么无聊的把戏。
平湖镇的北侧有一大片空地,地面铺上了平整的青砖,二十个少年正在这里,进行一项名为手球的对抗游戏,他们穿着合身的皮甲,分作两拨,各自占据一边,虎视眈眈,摩拳擦掌。
“哈里恩,这次你们输定了!”一个高壮的少年瓮声瓮气的喊道。
“汉摩,赢了我们再说大话吧!”
名叫哈里恩的少年不屑地翻了个白眼,把头撇向左边,朝观战的少女们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仿佛已经胜劵在握。汉摩大怒,他可不想在女孩子面前输给这个狂妄的家伙,趁着对方分神的工夫,他双脚牢牢钉在地上,手臂绷直,宛若一张巨弓,将手中皮球猛掷出去。
呼的一声,皮球划过40多米的距离,直接向对手的场地飞去。皮球飞的又高又快,哈里恩一方脸色骤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落向自己的后场,那里只有两名防守队员,而对手四个的前锋已经越过他们在那等着接球了。
汉摩一方的前锋迅速朝敌方的大门跑去,队长用伏牛秘形发球,力量大的出奇,加上皮球自身的份量,谁也别想中途拦截,只能等它自己落下来,凭这项战术,他们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眼看皮球就要落入汉摩一方的手中,一个身影高高跃起,好似灵猴一般,在空中翻了个筋头,将皮球抱入怀中,落地之后又连续翻跃,化解掉皮球上携带的力道。
“马丁,干的漂亮!”
哈里恩大声叫好,汉摩也很服气的摇了摇头,这种皮球用牛皮缝制,里面填充黑豆,份量十足,以他的力量投出去,就算对手拦截成功也会被打翻在地,他的前锋立刻就能把球抢下来,但马丁这家伙用灵猴秘形轻松化解了他的攻势。
灵猴秘形虽然比伏牛秘形容易上手,但要练到马丁这种程度,非下苦功不可。观战的少女们纷纷为马丁鼓掌喝彩,汉摩也对他伸出了大拇指。
比赛继续进行,场上的少年你来我往,各种战术配合不断上演,其中也少不了精彩的个人秀。女孩子们一时为这边加油,一会又为那边鼓劲,把比赛不断推上高潮,尤其那个最漂亮的少女大声助威的时候,少年们表现的更加卖力了。
艾尔莎心里有些小得意,这些少年少女大多是封臣家庭的养子养女,她自己也一样。她的养父是纳尔森大人的得力手下,而她的哥哥还是兰德尔领的治安官猴子大人。不,现在叫芒克,这可是领主大人亲自为哥哥取的名字。有这样的身份背景,再加上出色的容貌和善于察言观色的天赋,艾尔莎很快就在女伴当中确立了自己的地位,还成了男孩子们争相讨好的对象。
其实,艾尔莎一点也不喜欢手球比赛,她更想在银月庄园接受爱丽娜夫人的教导,成为一位优雅自信的侍女才是她的梦想。可惜,爱丽娜夫人要忙着招待贵宾,没时间训练他们,艾尔莎这才陪着同伴举办手球比赛。
就算心里不喜欢,艾尔莎也不会表露出来,她可是很机灵的。
“砰!”
手球重重的砸在场外,一个小女孩立刻从艾尔莎的身边跑了出去,把地上的手球捡了回来。
少女们呼啦啦地围了过去,对着小女孩不停安慰,还伸手摸她的小脸蛋。
“贝尔,你没事吧?”
“贝尔,吓到了没有?”
“贝尔,这球很重,给我吧。”
差点砸到我了,好不好?艾尔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个小女孩叫贝尔蒂娜。虽然,这个名字很像贵族,但她其实是个孤儿,而且还是个哑巴,长相也十分普通。不过,所有人都很喜欢贝尔,尽管她才来没几天。
艾尔莎清楚的记得,贝尔蒂娜躲在爱丽娜夫人的背后,怯生生地偷看她们的小模样,那好奇又清澈的眼神让艾尔莎立刻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好像她是自己的妹妹。仅一天的时间,贝尔蒂娜成了大家的宠儿,就连银月庄园里最凶猛的猎犬也会朝她摇头摆尾。但不知道为什么,对贝尔特别关照的爱丽娜夫人从不让她上习字课,还严厉禁止任何人偷偷教她写字。这也许是因为天生残疾让贝尔无法成为一名贵族侍女。然而,大家伙却并没有鄙视比尔,反而更加怜惜她了。
“砸到贝尔了?没有吧?”
男孩子们终止了比赛,也跑了过来。艾尔莎插着腰,叱道:“差点就砸到贝尔了!你们就不能小心点吗?”
“艾尔莎,是我们不好……都怪哈里恩,接个球都脱手!”汉摩腆着脸把锅甩给了对手。
“我…...你……”哈里恩指着自己的鼻子,又指了指汉摩的脸。
艾尔莎眼珠一转,说道:“好啦,好啦。别互相指责了。比赛到此结束。”
“那我们干什么呀?今天有大人物要来,银月庄园我们不能去,长辈都有事要做,家里又没人。”汉摩说道。
“我们可以去看大人物的车队啊。顺便学习一下真正的侍从侍女是如何出行的。”艾尔莎说出了她真实的想法。
哈里恩犹豫着说道:“这不大好吧。毕竟,我们的礼仪训练还没有完成。如果,我们表现的太失礼会令主人蒙羞的。”
“谁说我们要去迎接车队?我们可以藏在人群里面偷看。”艾尔莎想了想,又道:“听说,主人的迅鸟轻骑也会充当车队仪仗。你们不想看看吗?”
“好!”迅鸟轻骑对少年少女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他们立刻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