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犯罪心理学教科书(1/1)
没一会儿,有学生举手:“车轮上的血迹,是不是弄错了?可能不是人的血液……”
周叶生回答说:“这个猜测,可以排除,警方通过DNA比对,结果证实,车轮上的血迹的确是人的血液,而且来源于项龙。”
“刘晓光在梦游的时候打了人,醒来后不记得了……”
“刘晓光没有梦游症,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神经症或者心理疾病。”
“凶手另有其人,只是躲在黑暗的街角里,没有被发现。”
“这个思路很好,案发后现场只有刘晓光、项龙、张火三个人,但不能被表象束缚住,凶手说不定另有其人。”
……
虽然学生们都在积极地发言,但是,并没有找到破案的关键信息。
周叶生走到讲台上:“同学们,我要揭晓答案了……破案的关键,在于案发时间,1月19号,晚上7点10分。”
学生们很是不解:“时间?这个案发时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不着急,大家听我慢慢说……”
在张火的证词中,1月19号的晚上,也就是农历的腊月初七,他借着月光,看到了刘晓光的脸。
这里有一个漏洞,1月19号,农历的腊月初七,这个时候,月亮是上弦月,正是月初的时候,月亮的光芒是很微弱的。
上弦月,是指在农历的每月月初,月球与太阳之间的角度为90度,月球的一半被照亮的月相。
那什么是月相呢?
月相,是指天文学中对于地球上看到的月球被太阳照明部分的称呼。
月球绕地球运动,使太阳、地球、月球三者的相对位置在一个月中有规律地变动。
因为月球本身不发光,且不透明,月球可见发亮部分是反射太阳光的部分。
只有月球直接被太阳照射的部分才能反射太阳光,从不同的角度上看到月球被太阳直接照射的部分,这就是月相的来源。
上弦月时,月亮只有小部分被照亮,为弧形,或者半圆形。弦在左,弓背在右。
从农历的月初到月末,月亮的月相分别为:朔月、上峨眉月、上弦月、渐盈凸月、满月、渐亏凸月、下弦月、下蛾眉月、晦月。
漆黑的夜晚,能见度本来就低,30米的距离,能不能看清人脸,这一点很值得怀疑。
还有一点,北半球的冬季,月亮东升西落,晚上的7点10分,月亮在东方。
张火在面包店门口,刘晓光在米店门前,他的位置在刘晓光的正西方向。
周叶生拿出粉笔,在黑板上画出方位图。
“月亮在东方,这是光源,张火在正西方向,刘晓光在光源和张火中间。张火的证词里说,他和刘晓光,面对面……”
根据初中的物理知识,就可以判断出,月亮初升在东方的夜空中,光线由东向西照射,张火在最西侧,他逆向光源,不可能看清楚刘晓光的脸。
这一点足够说明,张火在撒谎,真正的凶手,其实是他自己。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1月19号,项龙拿着十万元工程款,工程款放在黑色的皮包里,他喝醉了,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由西向东走的时候,经过面包店门前。
张火看到那个鼓鼓的黑色皮包,他知道,里面放着很多现金,顿时心生歹意。他趁着天黑,尾随项龙,在米店门前拿起一块砖头下手。
项龙被打昏,倒在地上,路面留下血迹,张火刚拿起皮包,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一束光。刘晓光骑着摩托车,从西边驶来。
张火急忙躲到黑暗的巷子里,等到摩托车走远,他回到自己的面包店。
摩托车从米店门前经过,车轮恰巧沾染到血迹。
冷静下来的张火,知道自己犯下大错,他急忙报警。
警察赶到现场,张火又犹豫了,街道两侧没有监控,案发现场也只有三个人,他便怀着侥幸心理,把罪行嫁祸到刘晓光身上。
听完周叶生的分析,学生们恍然大悟。
他们花了很长的时间在思索,但是,并没有找到破案的关键因素,所以纷纷叹气,有一些失落。
“同学们,不要灰心,你们学习《犯罪心理学》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相信你们的水平会越来越高。”
讲台下,头戴鸭舌帽的女生,薛婷婷举手提问:“老师,《犯罪心理学》这本书,我已经从头到尾看完了,我发现教材上的案例,很有问题?”
听到这个提问,周叶生瞬间来了精神,没想到学生们的思考如此深刻:“有问题?什么问题?”
“在这本书中,每一章的序言部分,都会提供一个案例,但是,案例的信息却十分有限,我们很难从有限的案件信息中获得破案的线索。犯罪心理学的专家们在编写教材的时候,是不是没有考虑初学者的感受?”
“很好!首先,你能提出这个疑问,我非常开心,开心极了!你提出这个问题,就已经证明,你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位极其优秀的犯罪心理学专家。对于侦探来说,最重要的能力便是,思考。思考太重要了,你不仅敢于思考,更敢于质疑。敢于质疑教科书,敢于质疑犯罪心理学专家,这种精神,太可贵了!”
思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疑问,是人类发展的源泉。
薛婷婷把教材翻出来,放在讲桌上。
周叶生看着教材,继续说道:“科学家具有质疑一切的精神,他们质疑周围的一切,甚至质疑自己。科学的进步,正是不断质疑,不断验证;推翻,确立,再推翻,再确立,不断地接近真理与真相,这就是科学家在做的事情,它也推动着人类社会逐渐进步。犯罪心理学专家,也是如此,像科学家一样去思考,去验证。你们要大胆地去质疑,大胆地提出疑问,然后大胆的假设,再去验证。比如……”
他指着教科书上第六章序言提供的一个案例《凌晨酒馆案件》,一字一句地朗读起来,案件介绍如下:
在城市的东北角,棚户区住着大概3万人的外来务工人员,棚户区内部拥有近500家生活服务商店。在这里,有一家规模较大的酒馆,名字是‘凌晨酒馆’。
8月19日上午11点32分,酒馆的老板姚鑫报案,酒馆的服务生朱家豪失踪,警方随后出警,赶到凌晨酒馆。
凌晨酒馆内部有1500平方米,上下两层,一层除了值班室住人,主要功能是用来接待顾客,二层是储藏室和服务生的宿舍。
朱家豪住在一楼的101值班宿舍,他的隔壁是102宿舍,住着章荣。二楼有两间宿舍,212和213宿舍。
其中,212住着曲志刚和林川,213住着张重和高训,他们6个人都是酒馆的服务生,均为男性。
酒馆只有一个南大门可以出入,因此,仅在出口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19号早上的8点20分,老板姚鑫发现朱家豪不在宿舍,他打电话,结果一直没人接听。
大家便分头去找,直到上午的11点,仍然无法找到朱家豪,而且联系了他的家人,也没有消息,姚鑫只好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