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1/1)
大上海,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黄浦江上来往船只如过江之鲫,尽管是战争年代,有着东方巴黎美誉的上海依然商贾云集、名媛遍地,各种势力交织的刀光剑影被掩盖在歌舞升平的背后,在外滩,西服革履,手提文明棍的洋人比比皆是,乍一看,恍若伦敦街头。
欧阳功名下火车后,先找了一家理发店,借修面养足精神,又换上一套白色西服,一看时间快到六点半,叫来出租车,直奔百乐门夜总会。
夜上海的魅力实不亚于白日,绚丽的七彩霓虹妆扮着城市主要街道,名伶的珠光宝气加上百老汇的爵士乐、大腿舞,在香槟美酒的作用下令人浮想联翩。
站在大门口,欧阳功名将衣服抻了抻,梳理一下打着厚厚发蜡的头发,脸上浮现自信的微笑。他吩咐门童将旅行箱寄存,然后从门口花童手里买下一支玫瑰,步入大厅。此时他的容貌、着装已经成为象征身份的名片,与这座国际化大都市丝丝入扣。
节奏强劲的华尔兹扑面而来,一支纯黑人的乐队正卖力演奏,舞池里,身着晚礼服的男士们动作规范的和旗袍装束的贵妇、名伶们翩翩起舞。
他没有马上找人,而是伫立在舞池外,优雅地掏出雪茄。一位服务生立刻上前,帮欧阳功名剪掉雪茄一端,然后点上。欧阳云月惬意地吸了一口,这才开始环视四周。他的出现立刻吸引一大批客人们的目光。
白色西服、白色皮鞋,川岛芳子选择的服饰把欧阳功名的优点拔到最高,既有古希腊诸神的冷峭,也有英国绅士的端庄,亦不缺乏上流社会阔少那种风流倜傥,举手投足彰显男人的魅力。
即便是在权贵、巨贾中,他的模样依然鹤立鸡群。
一个烫着大波浪,身材苗条,身穿红色旗袍的年轻女子进入他的视线,由于是侧面,他看不见对方是否佩戴蝴蝶胸针,但他毫不怀疑,女子就是胡莲香。
女子所在茶座坐着四个男人,其中一个男士见欧阳功名盯着这边,便告诉大家,众人一同望向欧阳功名。
欧阳功名露出微笑,叼着雪茄,嘴角微微翘起,潇洒地冲着红旗袍女士张开双臂。
他本来就英俊,此时为了体现久别重逢,眸子带出的激动与含蓄、热情与儒雅,如同巨大的电场,不仅电倒胡莲香,也电倒所有看向他的女性。
胡莲香第一眼看到欧阳功名没有丝毫犹豫,站起,激动地叫着、笑着。她不愧是演员,眨眼间就把一对夫妻久别重逢后的心境淋漓尽致表达出来,外人根本看不出他们其实是陌路人,也毫不怀疑欧阳功名就是她的丈夫。
欧阳功名这才看清胡莲香,与照片无异。
她那身红色旗袍是在场唯一的颜色,格外醒目,欧阳功名不由暗暗佩服胡莲香的智慧。
她向欧阳功名走去,越走越急,最后一路小跑,胸前那顶紫色的蝴蝶胸针,在灯光下散发着各色光芒。
众人眼中,她就像是一团烈焰,燃向欧阳功名。
舞池内外,几乎所有的人都转过头,无不羡慕地望着这对金童玉女,大家纷纷相互询问欧阳功名是谁。
“达令,你终于回来了,我都快想死你了。”胡莲香一头扑进欧阳功名怀抱,搂着对方腰身,吴侬软语加洋泾浜英语像是涓涓溪水流进欧阳功名耳内,抬起头时,眼睛已经湿润,几滴清泪滑落,仰视欧阳功名,却是一脸幸福。
欧阳功名打了一个响指,不远处一个侍者连忙上前,欧阳功名把雪茄放进盘子,然后将玫瑰花献给胡莲香,深情道:“达令,流浪的倦鸟今天终于回巢了。”双手捧着胡莲香的脸,众目睽睽之下,深深一吻。
顿时,掌声响起。
胡莲香含情脉脉望着欧阳功名,不知是入戏还是动了真情,两颊飞红似火,骄傲地挽着欧阳功名胳膊回到茶座。
一个长得猴瘦、三角眼的中年男子鼓着掌站起,笑道:“欢迎胡小姐的白马王子归来。”
“这位沈亦宣沈处长是……”
胡莲香一旁刚要介绍,被沈亦宣打断,“等会儿,还是我来介绍。”伸出手与欧阳功名握了握,“我和你太太可是老熟人了,大前天我才知道你的存在。”他故意骤起眉头,调侃道:“我以为你一定是个丑八怪,所以尊夫人不愿提到你,没想到,本以为会见到猪八戒,却来了一个潘安,这下把我惊着了。你要老实坦白,你不会是天蓬元帅变的吧?”
众人一阵大笑,旁边桌子有人笑得咳嗽起来。
“如果我太太不是高老庄的高小姐,那我肯定也不是天蓬元帅。”欧阳功名从沈亦宣的派头上看出他是这桌的老大,便微微一笑回应着。
又是一阵大笑,还有人鼓起掌。
众人对欧阳功名本身就有好感,对方的随机应变更令人赞不绝口。
“沈处长要是怪我隐瞒,可以说我,用不着‘夸’我丈夫是猪八戒呀。”胡莲香故作娇嗔。
“哪里,哪里。”沈亦宣招呼着欧阳功名和胡莲香落座,然后把同桌的人一一介绍。
大胖子是警察总署的苗江副署长,戴着金丝眼镜、梳着分头的是招商局洪局长,脸上长有麻子的是税务局张局长。
最后,沈亦宣自我介绍,“鄙人是南京特工总部的沈亦宣。”
南京特工总部俗称七十六号,沈亦宣任三处处长,他原来是中统的人,被特务头子丁默邨拉来为汪精卫效力。
胡莲香执欧阳功名的手,娇滴滴说道:“达令,今天沈处长特意做东庆祝我们团聚,几位官长也是他请的。在上海滩混,必须要有靠山,在座的官长都是我的大靠山,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胡莲香的今天,以后我们发达了,一定要报答人家。”
欧阳功名站起,向大家抱拳施礼,“诸位官长,我太太承蒙照应,王酒先感恩不尽,如有用得着地方,王酒先当效犬马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