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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七夕诗会(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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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初至隋唐第十四章七夕诗会

杨琦这几天渐渐与袁清雪双宿双栖,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看得卢氏一直笑嘻嘻的,这也时常弄得怕羞的袁清雪非常尴尬,而一单独相处时,她就会以此发下脾气,弄得杨琦这替罪羔羊做得有些郁闷。

二十天的时间过得很快,两天才七月初五,莳花馆的精装请帖就已经由一个小厮亲自送到了杨琦手上。杨琦那时正在和袁清雪一起替俩株芍药浇水,接过帖子时没有太大意外,因为他知道,这也是迟早的事情。袁清雪知道了事情的始末之后,一直嘟着嘴不开心。原本平和淡雅的她现在只是个恋爱中的普通小女人,吃点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杨琦解决这件事的办法很好,他直接叫袁清雪女扮男装,以他贴身小厮的身份,一起参加诗会。袁清雪一个知节守礼的传统女子,自然不会出入烟花之地。她气得银牙直咬,却又不能逼杨琦不去,只能在大宅院子里找些花花草草撒撒气。

很快七夕就到了,一大早,杨琦还是和往常一起早起,却没有换上那身青布短褂,而是穿回了以前常穿的书生长袍,腰际还系上了袁清雪亲手做的荷花香囊。

“放心吧!我的好娘子,你家相公我不会被那些狐狸精迷住的,只是去参加个诗会而已,又不是去见什么老,看你紧张的。”晚间临走之前,趁着卢氏不在,杨琦走前还不忘佳人。

“去你的,谁是子?还是报读诗书的公子呢,满嘴的胡言乱语,也不知道忌讳些。”袁清雪羞得满脸绯红,气得直跺脚。

“哈哈!”杨琦见她这副模样,心中愈加开心,朗笑着走出了杨家大宅,一个人悠闲地走向清河坊、莳花馆。

一路上行人匆匆,倒也没遇上一个熟悉的,忽得听见一辆马车开过,一个声音传入耳中:“少爷,那不是那日跟您一起赴宴的杨公子吗?听说他也受邀参加了诗会,怎么没有坐车去?”

紧接着又是一个略为熟悉的男音:“是吗?你没看错?车夫,车夫,快停下,我要去接我的一位好友。”杨琦才刚缓过神来,前面刚走过去的一辆绛紫色绸布马车就停了下来,从车上走下两个人来,为首的那个还是杨琦有过一面之缘的韦明。

“杨公子,今晚七夕文坛盛会,怎么还有空在这街中闲逛?着诗会马上要开始了,要不要上我的马车?我顺道搭你一程。”韦明的声音很是客气,脸上也满是笑意,心中却想到:果然是乡下来的穷鬼,参加个诗会居然连马车都坐不起。”

杨琦哪里不知道他眉里眼里语里话里的讽刺意味,只是这种虚伪做作又附庸风雅的小人看得多了,倒也习惯,只洒然一笑,道:“在下习惯了步行,多谢关心!”

韦明自小高高在上惯了,见杨琦不识时务,心中大火,脸上却仍笑着道:“那好,既然这样那小弟就先走一步了。”随后很显摆地走上了马车,消失在杨琦的视野之中。

杨琦看着这样的背影,忽得想起此人的曾祖父韦孝宽和祖父韦总来,当年两代名将,父子齐上阵,助北周王朝的奠基者宇文泰开创霸业,又随北周武帝宇文邕直取晋阳灭了北齐,为后来隋文帝的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更官居一品,军中皆是其门生故吏。比起先辈在一刀一枪之中拼杀来的无上尊荣,现在这个自诩名门之后的韦少爷差的实在不是一点点。杨琦心中想,炀帝南巡时若是都留下这样的人留守长安,那也难怪李世民能这么轻巧地直取皇城了。或许这隋朝的江山,真的早就已经坏到了骨子里,像是一只从内里开始糜烂的苹果,早已无可救药。

一个王朝的强大,除了经济军事等综合实力的评估,除了除了最高统治者的眼光和决策,统治贵族阶级的那些嫡系子弟的能力和素养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是帝国未来真正的掌舵者。杨琦想着要是让这样的人凭着祖上的军功混的一官半职,那天下黎民岂不是又要受苦了?

一路走一路想,杨琦已在不知不觉之际,走进了格外热闹的清河坊,到了莳花馆的大门前,他站在门口,本能地往楼上灯火通红的一角望去,却见一袭熟悉的靓影坐在窗前焦急地等待着什么。

此人自然是杨琦快要一个月未见的花魁苏碧筠了,今夜她是全场的焦点,这装束却仍是处处透露着低调的奢华,足见其独到的品味。只见她一身月白色的宫装长裙勾勒着她完美的曲线身段,高高挽起的发髻上斜插着一支巧夺天工的金雀钗,仿若不小心跌落凡尘的瑶池仙女,略施粉黛的俏脸微微上扬,斜斜地坐在内室的窗前,手托着腮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行走着的陌生人群,若有所思的眼神飘向天边,在碧空中那一轮弯月洒下的清辉中显得更加美轮美奂。

只听得“嗞”得一声,一个明丽的缁衣少女走了进来,明眸皓齿修眉端鼻,端是个娇俏妍丽的美人胚子。

“呀!”发现自己被人从身后抱住,苏碧筠本能地一声娇呼,回头看见原是熟人,微嗔到:“死妮子,敢来吓你姐姐。”

那女子嘻嘻一笑,手抱得更紧,嘴里却亲密地说道:“姐姐既然知道我来了,怎么也不来接我?”

苏碧筠没好气地瞪她一眼,道:“你真这儿是你那七秀坊啊,还真让你这小妮子反了天了。”

那女子丝毫不生气,笑得更甜了,娇柔的声音更是让人听了遍体酥麻:“今晚我可是贵客,姐姐你这待客之道可不周全?”

苏碧筠莞尔一笑,道:“往日我去七秀坊的时候,等你洗个澡就要等上半天,我都没有半句怨言,今晚我忙得团团转,你还要我去亲自接你,你倒还真是翅膀硬了呢!也不知道是要去迷哪个臭男人,至于你洗个这么长的澡嘛,也不怕把你这身细皮给烫伤了。”

“姐姐,听说杨家那小子回来了,是吧?过了五年,也不知道他长得俊不俊?今晚你不是也邀请他了嘛,等下我要去见见。”那女子似乎对两人之间的斗嘴习以为常了,也没在意,只亲密地贴着苏碧筠,慵懒地说。

“唉!谁能想到在全天下才子眼中冰清玉洁的凌大家竟会说出这么没羞没臊的话来,你又不是没见过男人,至于这样嘛?”苏碧筠没好气地摇摇头,一连叹了几口气。

那女子丝毫不以为意,嘴角扬起一丝诡异的坏笑,伸展身姿,把嘴凑到苏碧筠晶莹的耳垂边,吹了口气,笑眯眯地说:“好姐姐,半年不见,你这身材真是越来越棒了。我要是个男的,非得被你迷死不可。”说着,竟伸手到苏碧筠挺翘的上一掏,握住一只丰腴弹手的雪峰轻轻着。

苏碧筠遭此偷袭,猛地身子一颤,连忙伸手用力拉开胸前那只作怪的玉手,啐道:“死丫头,姐姐的油你也敢揩,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既然这么渴望,还不赶紧找个男人嫁了去,你又不是嫁不出去。”

那女子身子一转,跌入苏碧筠怀中,双手环着那颀长秀美的脖子,不以为然地说:“还不是你把他写的那首词给人家看了,人家现在赖上他了呢!”说着,发出银铃般的娇笑声。

苏碧筠无奈地摇摇头,道:“如果你还想同你以前征服男人的办法对付他,这次你恐怕要失望了。”

那女子笑得更欢,接道:“我知道,是不是他看上姐姐了?”

苏碧筠啐道:“尽说些胡言乱语,你这是乱嚼个什么舌根,我要跟他有事情发生,早在五年前我就跟他去沧州了。”

那女子很无辜地眨了眨那双魅惑人心的大眼睛,道:“人家只是说着玩玩的而已。其实人家早就打听过了,杨公子早已有了未婚妻了,是延寿坊燕家的大小姐,倒也配得起他。”

苏碧筠却是从未知晓此事,此时听来,仍是浑身一颤,道:“原来如此,他竟有如此良配,自然是看不上我们这些风尘女子的了。”

那女子促狭的撇撇嘴,道:“还说心里没人家,我这儿一说他有了未婚妻,你看你那紧张样儿,哪里有苏大家的架势。”

苏碧筠俏脸一红,啐道:“不许耍贫嘴!对了,今夜的花魁大赛你有信心吗?姐姐我已经替你托了很多的公子少爷,到时候他们会支持你的。”原来今晚除了诗会之外,还是长安清河坊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大赛规定花魁之位不能连任,所以作为去年花魁的苏碧筠也就很自然地没有参赛。她面前的女子叫凌采采,是四大青楼中七秀坊的当红名伶,此次是三个花魁候选人之一,其中还有两个是品玉阁的燕菲儿和蹁跹楼的墨兰。这凌采采年方二九,小苏碧筠两岁,两人自小受一个老鸨培养长大,只是成名后分别被卖给了两家不同的青楼。但这并未有阻断两人自幼情同姐妹的感情,所以她在苏碧筠面前也是口无遮拦的。

所谓花魁大赛,不过是文人斗才商人斗富,而女子斗貌罢了。当然,这貌是综合而言的,体貌和气质涵养、艺术造诣等等都要综合品评,杨琦从李义口中知道后,第一反应就是现代非常红火的“超女”等选秀活动(本人没有要黑选秀节目的事情,此处就是论事,请勿对号入座),听得杨琦不禁有些啼笑皆非。

此次的七夕诗会几乎邀请了全长安除了皇帝亲子在内的所有公侯子弟,还有一个由翰林学士等前辈组成的评审团队,倒也和现代的选秀节目不谋而合。李义拉着杨琦一个个地介绍,杨琦也一一表情僵硬动作重复地敷衍了事,一路下来,杨琦倒也觉得这一句句的“幸会!幸会!”说起来还是挺口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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