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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失而复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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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牌了,我就是全能巨星第29章:失而复得赵梓骆暗骂了好几句。

这姐们儿,真的炸!

不靠歌,纯靠声音。

藏族独特的转音一出来,再加上得天独厚的声音,就连他都感觉直冲天灵盖——这个世界他是把民族唱法融入流行歌曲的第一人,更不要说第一次听到这种唱法的听众了。

说他是融入也不恰当,只是加入。毕竟阿刁里只有一句吟唱。

但他脑子里多啊!

可惜的是,随着长岐组合唱下去,虽然大家仍然惊叹,可并没有继续炸。

“歌的问题。”赵梓骆惋惜地看着谢幕离开,明显有些遗憾的两人,喃喃道:“没有民族加上流行的歌曲,他们只能选择民歌。可民歌在这个场合打不开啊……可惜。”

随后,他再也不管了,立刻朝着舞台挤过去。

然而,等他挤到舞台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呼……”他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非请勿入”牌子的后台,连忙对看守的保安说道:“你好,我是刚才长岐组合的粉丝,请问可以找他们签个名吗?”

保安摇头:“不是不行……可他们唱完就走了。”

啊?

赵梓骆长叹一声,继续问道:“请问怎么才能找到他们?能给我他们的电话吗?”

“你等等。”保安走了进去,很快出来:“抱歉,电话不能给。这是娱乐法规定的,艺人没有自己公布电话号码,第三方不得披露。”

“不过我帮你问了问他们的化妆师,他们会在洪江待三天。”

“说待在哪里了吗?”

“这个没有……哎,兄弟,别跑,小心点踩踏!”

赵梓骆听完连忙离开。

走出公园,看向周围,只感觉有些迷茫。

三天。

今天已经第一天了,还剩两天怎么在有一千多万人口的洪江找到两个人?

“对了……酒店!”

“他们一定会住酒店,或许就在周围!”

他立刻拿出手机导航,搜索酒店。一家家开始寻找起来。

“请问,有没有这样两个人住店?女的长这样……男的长这样……”

“抱歉,先生,酒店不得透露客人隐私。”

“抱歉……”“对不起。无可奉告。”“先生,如果您继续纠缠,我们就报警了。”

三个小时后,赵梓骆揉着发麻的膝盖,瘫在路旁的椅子上。

在听到这两人开嗓的第一时间,他就想好了给他们什么样的歌。

地球上,有那么一个组合叫做凤凰传奇。

不管别人怎么评价他们,在他心中,这两人就是真神!

绝对的国家级!

唱功不提,关键是……他们的歌几乎没有难听的,而且什么风格都玩得转!

开始有人说他们土,但这些人不敢在他们母后大人面前说,也就是小声逼逼……

可真到有些节目,一上台,一开嗓,所有网友的观点都扭转了。

原来他们不是土嗨啊……

原来是真主啊!

将进酒,山河图,月亮之上……这些歌翻唱的有多少?

不是不想恰这波流量,而是……流量好恰,就是废嗓子。

地上说唱皇帝+云彩天后的组合。谁不想拿到手里?

无关钱财,这是他第一个想亲自捧到天王巨星宝座的人!

“可特么你们跑什么啊!”

“我赵某人要吃人吗!!”

窝火!

去酒吧洗洗眼睛去!

………………

眉笔从眼角勾勒,化妆师看了看,满意点头:“真好。”

“姑娘,你这脸盘儿,天生就是明星料。”

诺布卓玛看着镜子里光彩夺目的自己,甜甜一笑:“谢谢师傅。”

“不客气,也就是你们底子好。”化妆师推门而去:“还有二十分钟,你们好好休息吧。”

化妆室内只剩下了诺布卓玛和林栋,两人都没有开口。许久,诺布卓玛才低声道:“师傅,还剩下多少钱?”

“一千左右。”林栋是个二十四五的青年,眉眼非常帅气,留着传闻中最考验颜值的圆寸,并且完美拿捏。

“洪江物价有点高,咱们回去的车票要三百多,酒店一天三百多,我们最多还能呆两天。”

他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惜,第一恐怕拿不到了。”

“如果能成为曹格杨场子里的NO.1,我借钱都要待到月底!”

诺布卓玛微笑:“能有舞台给我们表演已经不错了。咱们以前可想都没有想过呢。”

林栋苦脸:“有舞台不赚钱啊!”

诺布卓玛哈哈大笑:“师傅,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以后不管谁唱的多谁唱的少,只要组合还在,钱就是一人一半。”

林栋也笑了:“那我岂不是全华国赚钱最容易的男歌手?”

两人大笑。

笑完了,林栋才叹了口气:“可惜。”

“如果有适合的歌,我敢打赌我们能冲击第一。哪怕是音乐节第一都不奇怪。”

诺布卓玛也微微叹息,看着天花板:“如果有孔方老师亲手写的歌就好了……”

乐坛第一个把藏族唱腔融入流行歌曲的男人。

除了他,她想不到还有谁有可能写出适合长岐风格的歌曲。

也正是因为阿刁,他们才决定从天原省份的酒吧驻场,前来参加洪江音乐节。

可惜,这注定是他们的奢望。

“走吧,时间到了。”她微笑着站起来,和林栋一起掀开幕布,走向前方。

无归酒吧,洪江前五的大型酒吧,他们是这里的驻场,就一周。

今晚的人很多,大部分是年轻人,大概是因为洪江音乐节的缘故……两人看了一眼,做了个深呼吸,对乐队做了个OK的手势。

“啊……咿呀咿呀咦哟……”

“啊……咿呀咿呀咦嘿……”

随着简短的拨浪鼓声,轻柔缥缈的童声响起。酒吧里顿时有人吹了声口哨。

阿刁。

最近最当红的歌。

也是他们唯一能……勉强发挥优势的歌曲。

“阿刁……”

“住在秦海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刚一开口,下方顿时倒抽一口气。酒吧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阿刁,皇觉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我们聊着过往。”

这几句,都是林栋演唱的。

他的声音低沉,有厚度,质感非常强烈。也就在这几句唱完之后,诺布卓玛拿起了话筒:“嘿……啊~~~~~嘿哟……”

“卧槽!”“这特么……牛逼啊!”“这是现场?我特么以为原唱!”

长长的吟唱,如同雾霭的诗。

状态很好……两人继续演唱下去。五分钟后,终于将这首歌唱完。

全场掌声!

“谢谢各位。”两人正准备唱下一首,忽然服务员拿着一张托盘走了上来,拿起上面的纸高声道:“感谢十七号桌的朋友,打赏长岐组合五千元。”

口哨声此起彼伏,林栋也惊讶地看了过去。

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他看到了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生。

正对着他们笑得灿烂。

眼睛里都在冒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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