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登莱战火】(1/1)
关键时刻明东江总镇总兵:黄龙,身披直身甲头戴万历盔,带领守军与敌人进行巷战,明金州卫游击将军:李惟鸾、明长生岛左参将:项祚临、明南关游击将军:樊化龙、明麻洋岛千总:张大禄、明皮岛游击将军:尚可进(尚可喜哥)、明金州卫试百户:尚可义,(尚可喜弟)等将领出击。
最终明东江总镇总兵眼见众将一个个倒下,他不愿意被俘受辱,便拔刀自刎,至此金州卫与金州中左守御千户所陷落。
此战后金军俘虏明军5302人、马67匹、银21200两,部分后金军将领们还主张要乘胜攻取大明帝国山海卫,但却被后金天聪汗:爱新觉罗·皇太极,给否决了。
只是派遣2500人驻守金州卫与金州中左守御千户所,将此地作为侵略大明的军事基地,以威胁大明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登州府、莱州府地区。
7月16日,尼德兰军(荷兰)船队Kemphaen号、Salm号,以及两艘大明海盗帆船来到金门守御千户所北方的浯屿进行掠劫,紧接着Venlo号快船又从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巴达维亚基地(原大明旧港宣慰使司,爪哇国地盘),开至大明帝国福建都指挥使司中左守御千户所(厦门)。
大明商人代表再次前来尼德兰军船队,并提出要供给一定数量的家禽家畜,以此来换取尼德兰船队不到附近陆地掠劫的条件。
因此7月18日,尼德兰船队Zeeburch号、Venlo号,以及一艘大明海盗帆船,相继前往围头巡检司、官澳巡检司,这一带封锁了金门守御千户所沿海。
7月19日,尼德兰船队Zeeburch号掠夺了1艘柬埔寨船、1艘广州府船、2艘大明海盗帆船,其上分别载运盐和西瓜,其中Salm号及Kemphaen号掠夺了2艘,从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驻吕宋都督府马尼拉的大明商人帆船。
但其中1艘大明商人帆船,却很有技巧的逃走了。
7月20日,由于明东江总镇总兵:黄龙,兵败战死,因此朝廷委任明东江镇坐营左参将:沈世魁,代为[东江总镇总兵]负责总管东江镇与皮岛。
7月24日,明延平卫游击将军:郑芝龙,派遣代表再次前往尼德兰船队,并且提出只要停止战争并撤回大员(台湾府),即可派出船只与大员贸易,但尼德兰方面却回绝了此要求。
7月26日,大明方面的答复来了,尼德兰人提的条件是;大明方面要立即停止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弗朗基王国(葡萄牙)的贸易,改为只能与尼德兰人贸易,否则就将再度开战。
可这次大明方面的答复则是;尼德兰人应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台湾府,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
这种谈判纯属鸡同鸭讲,根本没有可能成功。
因此尼德兰人再次进攻中左守御千户所,明永宁卫游击将军:张永产、明同安县知县:熊汝霖,督促明军迎击把尼德兰军打退,10余名尼德兰士兵被杀。
明军水师还追逐尼德兰人至外洋,因风向不利,经过两昼夜未能接敌而回,败退的尼德兰军在海上游荡二十余日,不敢再攻中左守御千户所,于是转而从金门守御千户所料罗湾进窥漳州府海澄县境内。
这让明海澄县知县:梁兆阳,得知消息后率兵夜渡金门守御千户所浯屿,大破尼德兰军,焚其小舟三艘、获得船五艘。
也自从浯屿之战后,尼德兰人由于接连吃亏,才不敢贸然进犯,大明地方官员们也在等待朝廷对于这次不是小打小闹的冲突,做出反应。
7月27日,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汉斯·普特曼斯,派遣使者前往大明海盗首领:刘香,以及海盗:李国助,据点寻求支援,要他们与尼德兰人一起联合对沿海明军开战。
对此尼德兰人愿意提供台湾府、巴达维亚以及其它要塞之处给海盗首领们当做自由停泊买卖的港口。
7月29日,尼德兰船队将宣战书送交大明沿海地区,表示大明、尼德兰双方正式宣战。
尼德兰人在宣战书中提出数项条件作为停战要求;希望拥有在漳州府河岸、安海、大员(台湾府海峡)、巴达维亚,自由贸易的权利在鼓浪屿建立贸易据点,可派遣代表至大明沿海城市收购商品船,只能在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沿海自由停泊,不准任何大明船只前往马尼拉,尼德兰人在大明帝国还必须享有与大明官员同等的法律权利。
7月31日,尼德兰船队Balam号、Boucaspe号,从台湾府到中左守御千户所支援,当即就被海澄县守军们对尼德兰人陆地据点发动突袭,杀死1名尼德兰人。
8月初3日,尼德兰军得知明廷方面进行了动员,除了军队以外还征调民船跟物资制造火船,并对火船士兵们发出宣誓“烧掉红毛夷船得200两赏银,取得一个红毛夷人头,即得50两赏银。”
因此尼德兰军从攻打中左守御千户所经过22天后,尼德兰军已感受到了明郑军方面的军事压力以及悬赏令的恐怖威力。
吓得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连忙写信给大明海盗:刘香,在信中提到“尼德兰语:一官(Iquan)屡屡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图于漳州府河岸压倒我们,我们不时受到损害及耻辱而不得不逃走。”
尼德兰军于是将必要的财货转移到吃水较深,不易受到放火船攻击的密德堡号上,再转运到澎湖巡检司,尼德兰军的海上优势,也因明郑军的出现突然之间消失殆尽。
8月初6日,尼德兰船队Boucaspel号从台湾府,前往中左守御千户所来支援。
8月初7日,尼德兰船队Middelburch号也前往澎湖巡检司,Bleyswijck号从巴达维亚前来中左守御千户所支援。
8月初8日,尼德兰人使用的一艘大明商人帆船受到了明军8艘船只拦截,但因是大明商人帆船,所以并未受损失。
8月12日,尼德兰船队Salm号、Weesp号、Boucaspel号、Kemphaen号相继前往中左守御千户所进行第二次攻击,均遭到了明军反击,因此没有获得任何战果,反而让尼德兰人受伤5人。
8月14日,50艘明军船只在金门守御千户所岛西边,80艘只在金门守御千户所岛东边,进行监视尼德兰船队,并使用7艘火船对Weesp号攻击未果,7艘火船全数遭尼德兰人击沉,尼德兰船队损失1人。
8月17日,尼德兰船队Venlo号装载掠劫到的货物前往德川幕府(日本)。
8月18日,40艘明军火船攻击尼德兰船队,在尚未贴近前就被尼德兰船队发现,并率先攻击未成逃离并自行引燃部份火船,尼德兰船队追击并击沉了18艘明军火船。
其中尼德兰船队Balam号以及三艘大明帆船,前往澎湖巡检司拦截自马尼拉回国的大明商船。
8月22日,尼德兰船队Warmont号及Brouwersheaven号前往澎湖巡检司,尼德兰人当即又派出了Salm号,Kemphaen号及一艘大明帆船前往斗美村进行掠劫,因触礁使得大明帆船沉没。
8月27日,尼德兰船队从中左守御千户所湾口转移至漳州府河岸停泊。
8月29日,7月至海盗根据地交涉的使者返回尼德兰船队,表示大明海盗:刘香、李国助,正式同意联手。
8月30日,尼德兰船队Oudewater号自巴达维亚到中左守御千户所附近的汇合,尼德兰军船队开始转移到漳州府川陵山海域。
8月31日,尼德兰船队派出Salm号、Boucaspel号以及3艘大明帆船,在加上海盗们支援的5艘大明船只,夺取铜山守御千户所港口的商船,导致尼德兰船队与明军发生冲突,以尼德兰人胜利。
成功夺取了大明商船和货物,并烧毁掠夺铜山守御千户所以外的船只跟村落。
9月初2日,尼德兰船队Oudewater号离队前往德川幕府。
9月初5日,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在铜山守御千户所港口避风后,不忘强盗本色,顺带攻击铜山守御千户所一带,抢了一些牛、猪、鸡。
9月初8日,尼德兰军队从川陵山上陆地掠劫时,受到了明军围剿,尼德兰5人受伤。
9月13日,尼德兰船队Kemphaen号被暴风吹离船队。
9月14日,大明海盗2艘船只与尼德兰船队合流,并带来郑游击将军在福州府以及泉州府河集结火船的消息。
9月16日,明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前往福建都指挥使司进行调兵,并任命明延平卫游击将军:郑芝龙,为〈前锋〉、明福州府南路副总兵:高应岳,为[左翼]、明泉南游击将军:张永产,为「右翼」、明澎湖巡检使:王尚忠,为〔游击将军〕、明漳州府副总兵:刘应宠,与明漳州府左参将:邓枢,两人为{中军}分别对尼德兰船队的军力进行部署。
其中明延平卫游击将军兼前锋:郑芝龙,自行出资购买斯图亚特王国(英国)火炮加装于明军船只,而尼德兰船队再次前往漳州府河岸停泊。
9月18日,海盗派出6艘船只与尼德兰船队会合。
9月19日,尼德兰船队再次前往川陵山海域停泊。
9月22日,朝堂之上明毅宗信王崇祯帝:朱由检,得知荷兰红毛夷在大明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沿海烧杀抢掠,对此十分不满,他立即下令升明都察院福建道监察御史:路振飞,为〔福建总镇巡按〕负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