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此地无银三百两!(1/1)
林如海一愣。
田洪凤目光如炬:“你说?”
杜预淡淡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
“此人眼神闪烁、语无伦次,摆明心虚。”
“讽刺的是,他居然捧着明镜高悬匾额,到处去照别人。”
“这明镜高悬,为何不能照照他?或许有什么意外之喜呢?”
听杜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众人哄堂大笑。
杜预说话,玩梗高手,段子层出不穷,妙语连珠,但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这倒霉蛋范仲永,可不玩了一出此地无银三百两?
王异都没忍住,噗嗤笑了。
王家嫡女高冷形象,就此破灭。
田洪凤目光一闪:“对啊,明镜高悬,照的都是别人,为何不能照他?”
“这叫【灯下黑】!”
“来!”
他手一挥。
明镜高悬,骤然飞起,悬停在半空中。
一道光芒,照向了范仲永。
范仲永冷笑一声,并不害怕。
因贪狼宫那人有言在先,并没有将他转化成逆种文人,为的就是防止他被府衙、县学中的侦测文宝发现异常。
“多亏了高人,棋高一着,早就防着今天呢。”
“呵呵,查我?随便查?”
范仲永也学着杜预,昂首挺胸,摆出一副问心无愧、怡然自得的样子。
谁知!
异变陡生。
明镜高悬,突然光芒大作,亮度惊人。
这是发现了逆种文人或者文宝的独有征兆。
在这强光万丈之下,范仲永身上分毫毕现、无所遁形。
一股黑气,从他靴子里夹层中隐隐冒出。
他的靴子是特制的,有一个夹层,非常隐蔽,深藏靴子底部,一般搜身都发现不了。
乃是范仲永收藏最重要之物的秘密所在,还有暗算人的机关,刀片淬毒,能杀人无形。
虽然黑气非常微弱,非常隐蔽,但明镜高悬乃是镇州之宝,明辨忠奸之尺,岂能轻易瞒过?
“逆种文宝!”
宋佳霖惊呼起来:“是逆种才有的黑才气啊。”
“什么?”
范仲永一脸懵,茫然,四顾转头。
他低头看向自己靴子。
人骨笔,怎么到靴子夹层里了。
“拿下!”
林如海吓出一身冷汗,断喝一声。
但比他更快的,是田洪凤!
田洪凤化作一道光芒,瞬间出现在范仲永的面前。
一掌。
就一掌。
铁箍一般死死攥住了范仲永的手。
“宵小鼠辈,毁灭证据?”
范仲永痛得惨叫起来。
光是这一下,田洪凤两榜进士的恐怖实力,已然将他手腕捏碎!
可见,文人对逆种文人,痛恨到何种程度?
众人也是一片哗然,人人激愤。
“逆种?范仲永居然是逆种?”
“可恶啊,平时看他人模狗样儿,没想到···”
“此人该死!该杀!”
“难怪他言之凿凿,疯狗般咬杜案首,原来自己是逆种!”
“听说杜案首名列麒麟榜,此人该不会是逆种派来的吧?”
在座都是读书人,谁家没有祖辈、亲人、朋友,死在逆种手中?
血海深仇。
平时恨得牙根痒痒,却苦于找不到逆种。
今天,范仲永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范仲永大叫:“错了,肯定搞错了。我怎么会是逆种呢?”
田洪凤不说话,一把扯掉他的靴子。
靴子里,杀人机关、淬毒刀片,看地人人色变。
一支笔,掉了出来。
田洪凤将那笔放在明镜高悬下,那笔冒出阵阵黑烟。
众人/大惊失色。
“逆种文宝!”
“不会错的,这就是逆种文宝。”
林如海脸色数快,冷若冰霜,一把捏住范仲永的脖子,将他提起来:“说!此物从何来?你这逆种奸贼!”
他一想到,自己之前明着袒护范仲永,就暗暗后悔不叠。
范仲永身上藏有逆种文宝,众目睽睽之下,这可是铁证如山!
哪怕此物跟他没有直接关系,按照大唐律法,也要革去功名。
他却一直在袒护此人。
现在想起来何其危险?可笑?
如果田洪凤以此弹劾,林如海绝对难逃责罚。就算不免官,也要脱层皮。
林如海只能将一切怒火,加倍还给臭大街的范仲永,摆出一副被小人蒙蔽、切齿痛恨的青天形象,仿佛之前话语都不存在。
范仲永险些被林如海活活捏死。
田洪凤冷冷道:“你这是要杀人灭口?”
林如海冷哼一声,将范仲永丢下,厉声道:“快说!”
范仲永难以置信,满脸悲愤,盯着那根笔:“怎么可能?此物怎么可能在我夹层里?”
众人围着那根笔,齐声惊呼。
“这是··人骨笔?”
“逆种奸贼,残忍至极!”
“是人小腿骨制成?”
“不对,此人小腿骨这么细?分明还未及弱冠啊!”
“未成年?逆种文人太残忍了!”
听到未及弱冠四个字,王异突然娇躯一颤!
她陡然联想到前几年,家族发生的一件悲剧。
琅琊王家,那个画成镇国却一夜陨落的天才!
王希孟。
她冲了上来,一把夺过那人骨笔,娇躯微微颤/抖。
她发疯般咬破自己的手指,滴血在人骨笔上。
鲜血,融入人骨,消失不见。
完全没有任何痕迹。
王异,大哭。
林如海、田洪凤脸色大变:“滴骨验亲?”
众人一片哗然。
“真的?”
“什么是滴骨验亲?”
王伦一脸不解:“姐,怎么了?你干嘛滴血?”
王异突然高高举起玉手,一巴掌狠狠抽在了王伦脸上!
王伦被打的脸肿,怒道:“姐,你疯了?干嘛打我?”
王异的异瞳中,怒火连连,犹如写轮眼!
“你这不成器的东西!”
“滴骨验亲!你没听说?”
“此物,乃是我王家失踪的嫡子!你的长兄!王希孟之骨啊!”
“看看你这蠢货,勾结的都是什么玩意?”
她眼中喷火,一指范仲永道:“此人,手中居然有你哥哥王希孟的人骨笔!他就算不是害人凶手,也肯定与凶手有莫大联系!”
“什么?”
王伦五雷轰顶,震惊无比。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我勾结范仲永,让他去咬杜预,本以为是养了一条听话的狗?
结果?
这条狗,竟然与害死我王家嫡子王希孟的逆种文人勾连?
众人面面相觑。
人人憋着笑,翻着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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