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区区沙砾,不及我半分。(1/1)
“放心吧,要我是走了,你们怎么办,而且李家只是区区蝼蚁而已,那个仙门也只是大一点的蝼蚁而已,不用担心。” 慕青微笑着摆了摆手,心里想着,什么时候跑过去吧李家给灭了…… 不对,等等,李家还有用,等李家什么时候找到那块源,妖帝墓好像就快要开始了。 而且……那所谓仙门李家,也未免口气太大! 整个燕国估计都没有几个道宫境的修士,怎么可能伤害到他。 姜老头的劝了半晌,发现劝不动,还把人给劝到家里来了,是能叹了口气,回身为慕青准备房间去了。 只是…… 那李家显然不会轻易放过此事,只怕要不了多久,李家就会前来,兴师问罪啊! 原本,慕青以为很快就会有人过来闹事,想把来闹事的给解决了,没想到一连好几天,小店都安静祥和,李家的人好像根本不知道死了四五个奴仆的事情,一点儿事都没有…… 这几天,慕青闲暇有空的时间,带着小婷婷出去买衣服和从买一些肉食,回来之后把小婷婷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把买来的食材交给姜老伯,夜晚的时间出去灵虚洞天抓一两个长老搜搜魂…… 不过不得不说,姜老伯的手艺还是不错的,慕青这几日可是大大享受了一番。 而小婷婷也渐渐喜欢上了慕青这位大哥哥,她自幼与爷爷相依为命,平日小店很是清冷,但慕青的到来,却令得小店有了种家的温馨和热闹。 一连好几天,终于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走进了小店,看见姜老伯和小婷婷,淡淡一笑,眼中闪过轻蔑的神情。 直到看见慕青,脸色才沉重了几分。 “李家的七少爷,您有事吗?” 姜老伯走了过来,神情看不出喜乐,来者不善,此人正是李家修仙的弟子,是一位仙师,在凡人眼中是不敢得罪的大人物。 这位李家七少爷面色白哲,嘴唇很薄,给人一种阴翳的感觉,见到姜老伯发问,也是淡淡一笑! “没什么,就是前几天家里发现了些东西,没时间过来处理之前的那件事,现在腾出手来,就想来处理一下。” 此言一出,姜老伯立刻变了脸色! “你想怎么处理?” “啊,我这个人比较念旧情,想着婷婷到底是我同门的遗腹子,所以有想带她去上门上修行。” 李家七少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不过旁人看起来却有些阴险毒辣的感觉,目光阴沉的看着小婷婷。 不过刚想开口对小婷婷说什么,慕青的手便已经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缓缓的举了起来。 “说,你说的事情是不是发现了一块源?” 李家七少脸色涨红,一脸惊讶的样子看着慕青。 慕青见状也是明白自己猜对,将李家七少给甩了出去。 “咳咳咳,蝼蚁一般的人,你竟敢,你可知道我后面的可是,可是。” “烟霞洞天嘛?哼,区区沙砾也放光华?从今天开始你们李家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老伯,带婷婷进去!” 慕青淡淡开口,接下来的场景势必很血腥,还是不给小丫头看见为好! 姜老伯此时已经惊住,未曾想到慕青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强大的修为,那李家七少爷在慕青手上竟然走不出一个回合就被拿下! 姜老伯回过神来,低低应了一声,随即抱起姜婷婷,走进里间。 “你……” 李家七少还想说什么,直接被慕青给打断了, “别你了,我说了,今天李家除名。” 慕青袖袍一挥,将李七少给斩掉之后,又用真凰之火把李七少给烧成了灰烬…… 斩杀李七少之后,慕青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李家斩草除根,而是将姜老伯和小婷婷给唤了出来。 “大哥哥!” 小婷婷从后院出来以后,张开双手,边跑边叫着跑向慕青。 慕青见状将小婷婷抱了起来,又回过头对姜老伯说道: “我今天就要离开了,你们的身世也不简单,估计再过一两个月就有人来寻你们,我离开的时候会将李家给灭掉,到时候你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还没等到姜老伯的回答,小婷婷听到慕青要离开,双手瞬间死死地环住了慕青的脖子,“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眼泪不断地往下流, “大哥哥,哇!大哥哥可不可以不要走。” 慕青见状也是有些无奈,帮小婷婷擦了擦眼泪,又刮了刮她的鼻梁, “大哥哥是有事不得不走,以后大哥哥会去找小婷婷的,等小婷婷以后长大,我在带小婷婷出去玩,好不好?” ……… 慕青哄了小婷婷良久,终于把一只委屈的小猫咪给哄好了。 不过小婷婷还是哭红了眼睛,此时还做在旁边抽泣着…… “姜老伯,我先走了,过几个月我要是没有来,然后有人要带你们离开,你们就跟他们离开知道嘛,记住了他们是荒古姜家。” 慕青又对姜老伯交代了许多的事宜,才缓缓的离开了小店。 姜老伯也是将慕青送出屋子,一路上千叮万嘱的说着,孩子路上要小心…… 对于慕青来说这也是一个暂时的小家…… 一天后,慕青头顶悬着混沌钟,立于李家上空,钟声三响,然后李家的族地燃起了熊熊大火,李家灭…… 一天后慕青已经来到了灵虚洞天,神识外放,发现叶凡和庞博已经不在灵虚洞天当中,此时估计就是出去历练的那个时候。 慕青随手打昏了一个长老,用吞天魔功查看此人的记忆,果然,此时的灵虚洞天已经发现妖帝坟的存在,已经上报摇光圣地了…… (你们可能会觉得李家怎么那么容易灭,你们忘记了嘛,那个姜逸飞身边的护卫都可以灭掉,还有灵虚洞天,那个什么长老,就是要抓叶凡去炼药的那个,也才是神桥还是彼岸境,整个燕地估计都没有几个道宫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