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2章 阿笠博士开车是谋杀(1/1)
少年侦探团对着急转的局势,非常不理解,怎么两个歹徒只是协助调查,阿笠博士倒是先被关起来了呢。
工藤新一擦了把汗,这事情能怪谁?
就算他不是学生江户川柯南,就算他是高中工藤新一,他也是没办法拿汽车驾照的未成年人。
他只知道,车辆定员,否则是超载。
阿笠博士的甲壳虫车,最初定于定员是三个,两个大人一个孩子,也就是三口之家。
后来变成四口之家,也就是两个大人两个孩子。
再后来变成五口之家,也就是两个大人,两个半大孩子和一个小孩子。
有的国家,为此定员是四个人,因为后排塞不下三个西方成年人,有时候甚至一个都坐不了,嫌矮了。
也就是在国内,由于身材的关系,可以放宽到五个人。
而安全带的问题,他真没有留意。
只知道车上的人要系好安全带,要求司机要系好安全带。
其他人,尤其是后座的人,似乎没有规定一定要系安全带。
至于儿童,他之前没有那概念,没有在意,只觉得等以后考驾照的时候再说不迟。
谁能想到啊,他一个高中生居然会变成儿童!
……
交警打电话给各个孩子家里,没有在电话里多说,只是让他们马上过来接人。
至于一个个送回家,那是不可能的,汽油费是公款,没这笔预算,也不可能拿到。
就连电话费都得省着,所以还是面谈比较好。
……
另一边。
毛利兰接到警方的电话,连忙打电话给毛利小五郎,结果太吵了,实在说不清楚。
没办法,毛利兰亲自去町工厂找毛利,结果发现里面没人。
毛利兰很疑惑,翻找电话号码,打电话给了黑泽阵找人。
黑泽阵接到了电话,让她在十路口处等一下。
毛利兰挂断电话,就回到路口处等。
不久之后,发现斜对面的一座房子里,有三个人出来了。
毛利兰数了一下房子,恍然大悟,那是鱼冢三郎的家。
鱼冢三郎上午就毛利小五郎喊走了,原来是一直在他家。
毛利兰越过马路,迎了过去,发现正是鱼冢三郎和木田今朝,两人扶着她老爸。
“鱼冢先生,木田先生,晚上好,真是麻烦你们了。”
“兰,嗝!”毛利小五郎从中午喝酒到现在,能说出话来,就不错了。
“晚上好。”伏特加鱼冢三郎挥手,也是醉醺醺的。
木田今朝好奇,“没关系,这么急急忙忙的,又怎么了?”
毛利兰头痛,“多摩的警察署说,柯南在他们那边,让家里去接人。”
木田今朝更好奇,“警察署?那我跟你去吧,毛利这状态,能把警察气疯掉。”
毛利兰大喜,“那真是谢谢您了。”
伏特加把毛利小五郎递给毛利兰,“行,那你们去,我走了。”
木田今朝担心,“鱼冢,你能行吗?”
“我没事,我还能走,拜拜。”伏特加摇摇晃晃的走了。
木田今朝挠头,“算了,小兰你先扶着你爸爸,我把这位送回去再来。”
“好的。”毛利兰也是头痛,感同身受。
……
不久之后,木田今朝跑回来了,叫了辆出租车,前往多摩的警察署。
木田今朝好奇出了什么事情,但毛利兰也不知道,也只能等着了。
途中,没话找话的介绍了毛利小五郎的情况。
上午接到一千瓶洋酒,摆好以后就喝上了。
然后把町工厂的人也叫了过去,陆陆续续的就都去了,在那边唱歌跳舞开派对。
本来晚上要吃大餐的,也就改成匹萨和炸鸡了。
毛利兰听得忍不住询问,“我爸爸喝了几瓶?”
木田今朝笑道:“这个不好说,反正从中午到现在,一共开了五十五瓶各种葡萄酒酒,以你老爸的酒量,还有现在的状况,至少灌了四升酒下去。”
“我的天!”毛利兰捂脸。
……
多摩的警察署。
警察对毛利小五郎的醉酒状态也是没办法,好在他现在是著名侦探。
也就由毛利兰代毛利小五郎签字,领走了江户川柯南。
警方说明情况,让他们回去考虑,是不是要起诉阿笠博士。
不是刑事,是民事的非法对待儿童。
至于刑事上的涉嫌危险驾驶,那罪名已经跑不掉了,等着上裁判廷。
如果不能判缓刑,那就得去坐牢,刑期是三个月到一年。
毛利兰听得目瞪口呆,连忙去打电话给妈妈妃英理咨询。
妃英理听完,哭笑不得,“这是阿笠博士自找的,所谓危险驾驶,就是安全带问题。”
“安全带,不仅仅关系到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别人的利益。”
“如果发生车祸,司法鉴定以后,认为是没有安全带,致使本来不该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出现了人员伤亡。”
“那司机就涉嫌危险驾驶,然后再判定各方的责任。”
“如果责任在死伤者自个儿,那么就跟司机无关。”
“因为目前的法律,没有硬要求后座乘客使用安全带。”
“就比如,没有要求公交车配安全带,你乘坐公交车,不用系安全带。”
“但出租车后座上配有安全带,虽然不是总有人使用,但也有不少人会用。”
“换句话说,就是自愿原则。”
“如果司机提醒过,但后座的人就是不听,司机也没办法。”
“只要证实了这一点,哪怕只是司机单方面这么说,那他也能脱身出来。”
“而这件事情里,阿笠博士作为成年人,作为拿着驾照的司机,他应该知道要系安全带。””
“他的主要问题在于,他后座上坐的是三个儿童。”
“如果是三个成年人,他们不系安全带,出了事情,他们自个负全责。”
“儿童没有判断力,他们无法选择。”
“所以,阿笠博士必须给儿童系上安全带,否则出了事情,就是他负全责。”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更有甚者,他是后座上连安全带都没有,就敢带着三个孩子上路。”
“他可以说,他拿驾照时间早,当时没有那种规定,车子也是本就没有安全带。”
“但那不是理由,那种话在裁判廷上说出来,后果就是罪加一等。”
“因为作为一个司机,必须了解道路交通的相关法律。”
“一些知识,也许驾照考试都不会考到。”
“但那些法规都在那里,出了事以后,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
“所以,阿笠博士属于明知故犯。”
“在警方看来,阿笠博士这事情完全可以被列入故意杀人罪。”
“啊?啊!”
毛利兰傻了,开个车而已,竟然成故意杀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