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伏击(1/1)
随着战争的进行,加拿大的军队中,欧式装备的数量越来越多,尤其是地面装甲部队,火炮,甚至枪支,都是性能出众的德式装备。 无论是在二战,还是战后,德国造,一直都是精工业的代名词。精美的外观,出众的性能和高昂的价格,都是德国造给人们的印象。尤其是在工业,军工产上,这一点尤为突出。虽然说价格不便宜,可是一分钱一分货,那一流的质绝对值这个价钱。
与之相对的,安布雷拉将炮灰战术挥得淋漓尽致,大量廉价而数量庞大的装备被投放到了战场上,无论是陈旧的坦克车,还是各种老式的炮弹,都仿佛不要钱一般地朝着敌人的阵地推进,尤其是那些即将退役的导弹,炸弹,在轰炸机和火炮毫无节制地倾泻下,加拿大的军队苦不堪言。
这些炮弹和炸弹,普遍出现了掉漆,外壳生锈的问题,有的还会受潮,丢出去甚至会出现哑弹的情况。可是再怎么说,能拔脓的就是好膏药。它们的性能再怎么不行,再怎么和德国造差了几个档次,但是它们的本质还是炸药,既然是炸药,会爆炸,那些敌军管你是装备多精良的士兵还是装甲部队,埃上一颗几万英镑的老式炸弹和埃上一个几百万上千万英镑的新式制导导弹并没有多大区别。反正都是死。
安布雷拉的战斗单位,无论是地面的哨兵,还是空中的迅雷战禽,它们的性能,和加拿大刚刚获得的德国装备相比,都还有一定的差距,至于那些从坦克坟墓里面拉出来的货色就更不要说了。可是再怎么样,这些东西性价比够高啊!数量多,价格便宜,就算用几倍的战损和你换,最后还是稳挣不赔。尤其是哨兵,那更是廉价的实验室产,大批量生产,虽然装甲相比德国造的坦克要薄弱,但是它们的灵活度更高,而且武器切换也快,无论是加特林机枪,还是火箭弹,榴弹炮,都能随意使用。
尤其是被逼到近身,坦克的射程优势就会立刻被抵消,几个哨兵围着一辆坦克用铁拳一顿猛砸,那场面就好像一群城管殴打小贩一样,在附近的敌人看着都觉得心惊肉跳。尤其是在戈登的建议下,每个哨兵都配备了一个异常沉重的合金巨锤,用来在巷战中拆房子或者是在坦克战中砸坦克。虽然几锤子下去坦克的装甲不至于这么轻易地砸开,可是这么沉重的锤子砸在外壳上,把里面的乘员震晕甚至震死也没多大难度。
在与坦克硬碰硬的过程中,某些时候,它们又可以充当步兵的角色,在巷战中以及其他一些需要需要步兵配合得战斗中挥出巨大的作用。
纽约以北,一处地形复杂的山地上。
轰!
哨兵的统领,原型体mu-o终结者手里也挥动着一个巨大的金属锤,或者说是一个金属巨棒像打高尔夫球一般对着近前的一辆装甲车砸过去。
整个装甲车就像是纸糊的玩具一般被轰散架,那些防弹钢板四散着朝着远处飞去。
轰!一辆坦克趁机一炮轰在终结者的背后,将这只巨兽轰得趴下来,尘土飞扬。
“吼!”终结者怒吼一声,爬了起来,转过头,头盔里的红外线冰冷地扫视着这辆偷袭的坦克。
坦克的炮手惊呼道:“不可能!”
他们用的可是穿甲弹啊!以往他们用这种穿甲弹打普通的哨兵可是屡试不爽,只要打中哨兵的躯干,穿甲弹穿过哨兵的外层护甲就能将它们一炮秒杀。没想到这次他们用穿甲弹来对付这只看上去特别巨大的“哨兵”,却现穿甲弹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
终结者遭到偷袭,显然已经怒,右手一台,手掌在巨棒上面一按,原本的巨棒突然嗖地像弹簧一样弹出一圈金属圈来。随着终结者握着这个带着金属圈的巨棒手臂挥动,金属圈上闪烁着耀眼的电光。
特斯拉线圈!
终结者手里的巨棒居然就是他最熟悉的武器特斯拉线圈。
噼啪,噼啪!滋滋……
一道电光直接席卷了那一辆偷袭的坦克,然后,一股黑烟从中冒出,蛋白质烧焦的怪味弥漫在坦克的周围。
不过,终结者可没停手,那辆坦克飞了起来,直接砸向了另一辆坦克。两辆坦克撞在一起,轰然爆炸。燃烧的汽油顺着坦克的缝隙流进了坦克的驾驶舱中。一人惨叫着推开坦克的顶盖全身着火爬出来。终结者飞起一脚,将地面上的一块足球大小的石头踢过去。
啪!这个浑身着火的倒霉蛋身体被这块石头砸到,惨叫一声就无声无息了。
其他的哨兵有的在前面冲锋,仗着目标小,动作灵活,快地逼近着这只坦克部队,有的在远程用火箭筒进行掩护冲锋的哨兵。
这是一场漂亮的伏击战,之前安布雷拉就得到消息一支德国制造的装甲部队将通过这个区域前往纽约进行闪电战来偷袭设立在纽约的军火库。之后,安布雷拉就派出终结者率领三倍于敌军数量的哨兵进行伏击。
随着大量的哨兵冲进了坦克阵线。这支坦克部队节节败退,被护送在中部的补给和维修车辆也被轰得粉碎。用油纸包着的崭新的坦克维修零件散落在地面上,被哨兵们穿着金属战靴的大脚踩得扁平。
另一侧的山谷,则是加拿大新动员的一个步兵师坐着运兵车过来。
突然,几个金光朝着这个军团冲了过来,然后就是一连串的电光,几辆运兵车上冒出了耀眼的电火花,坐在后车厢的士兵们横七竖八地倒下了,身上散着烤肉的香味。
“敌袭!准备作战!”在步兵团中间的军官用通讯器材大声出了指令。
接着,他们都看到这些身影非常模糊,动作极快,全身都围绕在金色的盔甲之中,背后的披风上,隐约可以看到模模糊糊的红白色图案。
“是安布雷拉的人!”
“不!我们完蛋了!”
树的影,人的名。安布雷拉的人,那可是刘霜旗下最精锐的武装力量,每一个人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实力,不要说这个步兵师了,就是一个装甲师,面对一个安布雷拉的人都只有逃跑的份,逃得快的话,或许还能勉强保留编制,逃得慢,连番号都要取消了。
其中一个人,似乎动作和别人相比,会慢一些,可是这个人带来的压迫感也是最大的。他穿着一身厚重的盔甲,整个人就像是中世纪的重骑兵,一脚一脚走在大地上,甚至能听到他那沉重的脚步声。而这个人手中拿着的,也不是常规的武器,而是一把一米多长的伐木电锯。
这种东西按理说,在战场上对人的威慑力绝对比不上枪炮,毕竟是近身武器,哪个傻叉拿着这玩意上战场被人远程一枪就打死了。
可是这个人却不一样,他的动作慢,只是相对于别的女性的狼群队员来说比较慢,实际上他的动作,他的度,也就是让人能看得清他在奔跑。
这个大块头就是这么拎着电锯,任由枪弹噼里啪啦地打在他的盔甲上,一路奔跑,然后跳上一辆运兵车,电锯一阵乱挥。
滋滋滋!
电锯的马达转动,锯齿切割骨肉的声音刺激着周围每个人的神经。断裂的肢体从车上抛飞而下,飞溅的鲜血染红了那灰白色的盔甲。
“快跑!”一个人大声叫喊这转身就要跳下卡车,突然,他出了惨叫。
只见电锯的转动的利刃从他胸前穿出,被锯齿撕碎的肉末飞了出来。
这个人就是戈登,在雪莉的建议下,他现自己已经爱上了电锯这种冷兵器。虽然说在战争中,电锯杀戮敌方士兵的数量在狼群中算是垫底的,毕竟他只要手一挥,就是一大片人被电得外焦里嫩。可是这种恐怖的武器带给敌方的恐惧却是最大的,短时间内就会对敌人造成巨大的恐惧感,导致军队的溃逃士气的土崩瓦解。
这些加拿大士兵在一轮攻击下,迅土崩瓦解,四散溃逃。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个全身盔甲被鲜血和碎肉染红的变态,他手里的电锯在所有的加拿大士兵面前上演着显示板的电锯惊魂。
而这些逃跑的加拿大士兵,在往后的日子里,也经常做着噩梦,梦到一个提着电锯穿着血红盔甲的人朝着他们走来,然后惊吓得大吼一声醒过来。这种挥之不去的阴影,恐怕将折磨他们一辈子。
完胜,不出意料的又是一次完胜。只要用安布雷拉人出现的战场,都没有任何的损伤,这场伏击,只是在狼群那战无不胜的功勋本上又添了轻描淡写的一笔。
另一边,大量的哨兵们也同样以轻微的代价歼灭了过一半的装甲师。北约支援加拿大的第一批装甲部队只能先行撤回,以后再想办法前往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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