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元魂珠(1/1)
元魂珠。也可以称之为:兽宠的技能书。兽宠吸收后,有几率领悟该元魂珠主人,生前的某个技能。而元魂珠的诞生。和怪物的品阶无关。也就是,即便是普通怪物,也可能诞生元魂珠。但这不代表,元魂珠的诞生就很简单。相反。其条件,极其苛刻。需要其死亡的时候,具备极其强大的执念亦或者怨念才行。充满怨念的元魂珠,相对容易产出,但吸收的难度极大,稍有不慎,兽宠会受到怨念冲击,最终死亡。因而,在游戏中后期,甚至于有给“宝宝”打技能的说法。毕竟。不是每一个玩家的兽宠,都是如小炎这般的品质。大部分玩家的兽宠,连白银级都没有。甚至于只是精英级而已。想要让兽宠变得强大,只能选择利用元魂珠,给其打技能,提升品质。一个精英级的兽宠,如果能够打上几个强力技能,也是不逊色于黄金级兽宠的。而在这种情况下。依靠执念形成的元魂珠。相对而言,没有任何的不良反应。但同样是需要完成其执念任务。将地上的物品,尽皆拾取,秦风这时候,看向了手中的元魂珠。赤色。鲜红如火。【元魂珠-晶晶火眼】【品质:红】【说明:吸收后,95%的概率,能够领悟红色灵兽技能:晶晶火眼】【备注:该元魂珠,执念未消,强制吸收难度极高】执念化为的元魂珠,几乎是没有强行吸收可能性的。强大的执念,所形成的力量,比起怨念更为可怕!而这时候,秦风得到了提示。【是否查探元魂珠的执念一生?】秦风微微颔首。想了想,自己还在直播,对着金元宝道:“给我直播权限,不然一会观众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番操作。秦风的眼前,出现了一座虚幻的山峰。山峰不算很高,但山清水秀,瓜果丰盛,绝对算得上是一片桃源之地。视线拉近。犹如电影里的远近镜头切换一般。很快,镜头朝着山岭内的一座山洞推进。山洞很宽阔,而且更让人诧异的是,在这座山洞内,赫然是有着一座小型的村落。而村落内,生存着的,赫然乃是一只只猴儿。灵猴一族。它们隐居于这座名为杏儿岭的山峰。有着变化之道,自己酿造猴儿酒,会化为人形将其售卖到周遭的村落。虽然是兽类,但因为颇为聪慧,却是渐渐的建立了属于自身的社会体制。和平,欢乐。这是一片祥和之地。但在某一年,杏儿岭的年轻猴儿一代里,出现了一个最为机敏,最为强大的猴儿。它叫做:明石。它想要让族群走的更远,它有着其他灵猴没有的野心。但族内的长老,告诫它,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它不信。直至某一天,它利用自己在年轻一代里的威信,带领着一批年轻的猴儿,离开了杏儿岭。它想要证明,自己没有错。它能够让族群变得更好。……后面的事情,便是,在离开族群没有多久,它的确占据了一片区域。但在一次争霸之中,敌人空前强大,甚至于差点击杀了它。为了力量,它甘愿被魔气入体,渐渐的侵蚀了内心。最终,它胜利了,但也开始发生了变化。变得狂躁,变得暴虐。屠戮其他族群,乱杀无辜,霸道强势。随着它出来的族人劝诫,却是被它诛杀。直至某一天,它在清醒时刻,发现自己的身旁,再无任何的族人,它陷入了疯狂。借着最后清醒,它将自己占据的林地,化为迷雾森林。防止自己离开,继续为祸四方。同时,却也陷入了一种别样的癫狂之中。譬如。副本最终阶段。它幻化而出的灵猴之魂,被玩家击杀,会让它产生一种,自己的族人是被其他人打杀的脱罪感。简单来讲,也就是自欺欺人。画面。至此终于是戛然而止。而这时候,弹幕上,也满是唏嘘。“像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以为自己可以创造一番事业,但最后却被现实打击的体无完肤。”“不过,这明石,却是凄惨,被魔气入体,连反悔的机会都没有了。”“原来,这副本,是它自己制造的自困之地。”“怪不得,有这么强的执念,信任它的族人,却被自己所杀,这……”弹幕纷纷刷屏。而秦风这时候,亦是将元魂珠收了起来。这个故事,他前世的时候,就曾经看过,此刻再看,感触还有,但不至于那么强烈。正如弹幕所说。这就是一个年少轻狂的故事。但大部分人,轻狂之后,会偏于成熟。而明石,却是误入了歧途,再也走不出来。这就很像是,现实里的毒一般。轻叹一声,秦风这时候心情调整过来,看向分配列表里的一堆物品,开口道:“有什么自己要的,自己说。”“同职业的话,就一人一件,多出来的你们划拳也好,掷色子也罢。”“或者拿钱买也行,自己商量着办。”“其他没什么用的,我就全要了。”秦风的话语。没人反对。输出列表在那摆着。【清风:94.2%】其他人加起来还不到6%的输出。这种输出列表,还有什么话说,那才是没脸没皮。很快,众人纷纷的选择了自己的装备。而剩下的物品,紫色的秦风留了下来,准备丢到公会仓库里去。但橙色的,却是直接喂给了五灵法杖。毕竟。副本装里,橙色以上是无法交易的。只能自己使用。而恰好,五灵法杖,想要从红色,提升到金色,所需要的成长值,高的离谱。足足需要500万!比起橙色到红色,翻的倍数更多。而一件40级的橙装,也就4万点成长值。因而,这种成长性的装备,虽然很强大,但需要的资源,也属实不少。好在黄泉法袍只需要提升等级,所需要的成长值,倒是还算一般。很快。2件橙装,再次被武器吞噬。秦风开口道:“走吧,准备去杏儿岭,把后续任务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