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1)
王娟和警察局长一向不和,常常为了一些问题在议会期间对局长大加挞伐,局长有时告饶了,公然称她“红娘妈”,不过私底下却叫她“红在室”。
阿忠这些年在政治圈沾了点边,这些关系他商途的事怎能不知,当然就找对人了。为了修理她的死对头,王娟是得理不饶人了。
“一个打零工的小市民下了班消遣一番,竟然被人用枪指着头,请问局长,这样子的治安,本县还有人敢住吗?你还能安于其位吗?”
“这个案件我约略了解过,那个市民饮酒的地点是某个地下酒家,那种地方一般人会去吗?红娘子王议员奶会去吗?可见这案子并不如外界想得这么单纯,我们还在进一步的了解中。”
“既然那是一间地下酒家,是本县藏污纳垢的所在、是见不得阳光的地方,那它为何还能存活到今天?难道有合法掩护非法?难道局长你有派员警去为他们站岗?”
“我们曾配合政府对它多次实施断水断电,甚至一度还派员站岗过,不过采取的行动皆因警力不足而无法持久,最后业者又死灰复燃,令我们警方头痛不已、抓不胜抓。”
“这根本是推托之词,难道就不能将主持人移送法办?”
“谢谢王议员的建议。根据我们的纪录,前后已经三次移送主持人了。可惜据我所知,三个都是人头,其中某个还是游民,试问一个露宿街头的老人有能力开地下酒家吗?”
(旁听席上有笑声传出)
“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连一间酒家都处理不了,你们还能破大案吗?”
“我刚才说过,最主要是警力不足的问题,如果人手够……”
“好了,好了,我懒得跟你扯这些。现在我要追究另一件事,据我所知那名打零工的被害人在警局制作笔录时,遭警方刑求”
“怎么可能?这事我绝对否认。”
“你听我说完好不好?大家想一想,一名受害人在饱受生命威胁后,非但未受到警力的保护,反而身心俱创……”
“我绝对否认有此事。”
“我郑重警告你,局长,你不尊重本席。”
(县议长此时提醒局长勿插话)
“是、是,我向王议员道歉。”
“那名受害者遭到刑求,请问公理何在?这简直是二度伤害。”
“他哪里被刑求?有无验伤单?”
“他的脑袋连续被重击三次。”
“重击?什么打的?木棒?铁器?还是手枪?就像躺在医院他的同伴那样?”
“……手,警察的手肘……不、手掌,确定的部位我不清楚。”
“伤单呢?”
“好像……他懂得不多没去验伤,大概这样。”
“据我得到的报告,问讯的警官为了安慰受到惊吓的他,曾二次抚摸他的头,以便成功地制作笔录。抚摸,王议员懂我意思吧?就像奶小时候考了第一名,王老县长一高兴就伸出手抚摸奶的头,奶能说王老县长是不高兴重击奶的头吗?我们警察会去打受害人这种事情我不敢苟同。”
“我严重抗议,局长的比喻不当,岂可拿我家庭在此对比?根本是侮辱我。”
议长又出言制止了。
“我再度跟王议员道歉,如果我们警方那种安慰的动作被视为是刑求,我也愿道歉,并请求当事人立即去验伤,若有任何问题我绝不包庇,一律法办。”
这一段议会质询的“太极拳”打得是绵绵不绝、精采绝伦,次日报纸的地方版都有大幅的报导(幸运的是当天没什么重大新闻)。
表面上看局长这回打了个胜仗,一句“抚摸”化解了“刑求”,无“求”何来“刑”?
红娘子未免也太大意了,不过以见报率及提高知名度而言,她也不算是输家,所以称之双蠃亦可。
有人甚至怀疑,她和局长是不是常套招质询,以制造新闻提高双方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