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月黑风高杀人夜(1/1)
阿迷州,团山。
张生在急匆匆地赶路,沿着团山上的羊肠小道,想要连夜越过山脊,在南盘江附件寻个村落暂住。
他是到南都金陵赶考的贡生,临安府钦崇里人氏,家中颇有资产,捐了贡生,一心只想考个功名,出人头地。
如今朝廷正值风雨飘摇之际,乱军四起,内忧外患,读了那么多年书的张生觉得,这正是他报效朝廷的好时机。
所谓乱世出英杰,一旦功名在手,他便能大展宏图,名留青史。
夜色深沉,团下四下里,伸手不见五指,天和地仿佛都笼罩在一片漆黑的墨色之中。只能张生自己的脚步声,还在寂寥之中,有节奏地响着。
在兵荒马乱的年月,最忌摸黑赶路,尤其是在云南这种地方,放眼万里,俱是灰黑色朦胧的远山,仿佛永远在走不到尽头似的。
走着走着,张生不禁有些气馁,虽然手中提着灯笼,可所见不过一二十步距离,也不知自己究竟有没有走错方向。
南都大考在即,留给张生赶路的时日并不多。
其实,在出门前,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即便遇上山洪拦路,绕道行走也绰绰有余。
怪只怪,他在阿迷县城里逗留了足足一个多月,这才让他的行程变得捉襟见肘。
张生看到山坡上有一个凉亭,孤零零地矗立在黑茫茫的夜色中。
这条道,即便是大白天,也见不到多少人影,更何况是此刻三更时分。
他觉着有些乏了,便进了凉亭,从背囊里取出水壶,仰天咕咚咕咚地大饮了几口。
许是前些日子一直浸泡在美酒佳肴之中,此时几口清水下去,竟觉得索然无味。
张生叹了口气,回头遥望阿迷州县城的方向,可他已经看不到寨子里的灯火了,不禁有些惘然若失。
想起那些天沉迷的温柔乡,女人柔美的胴体,婉转的细语,令他忍不住有神飞天外。
“彩云,待我金榜题名之日,定将重金替你赎身,娶你为妻!”张生对着虚空,喃喃自语道。
他怎么也忘不掉,那个陪伴他月余的女子,名叫彩云。
彩云不仅长得美,而且妖,似乎轻而易举,便能勾动男人的心弦。
张生也正是为了她,差点错过了三年一期的南都会试。
若考取功名不是他毕生的念想,只怕他在身上的盘缠使完之前,会一直流连在那个名叫翠月楼的风花之地。
男人总是如此,对风尘女子有着莫名的眷恋,尤其是像张生这种情窦初开的少年。
本来,他在临安府也算是家境殷实,父亲在土司衙门中任职,专管钱粮,收入不菲。
如斯家底,足够他再玩闹上好几年,再去求功名也不迟。
只可惜,去年张父忽然病势,家中老母有体弱多病,身为张家唯一的独子,不得不提前把功名之事提上日程。
只有金榜题名,才能拯救他逐渐衰败的家。
今夜无月,亦无星,茫茫大山中,唯有张生手中的灯笼,还不停地明灭着。
“啊!”
就在张生刚把水囊塞回包裹里,准备继续赶路之际,刚转身要出凉亭,忽见凉亭前,不知何时已经立着两个人影,正用黑洞洞的眼睛凝视着他。
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被人悄无声息地站在背后,令张生禁不住毛骨悚然,吓得大叫起来。
“你,你们是谁?”在极度的惶恐中,张生双腿发软,扑通一声瘫倒在地。
“取你狗命的人!”张生这才看清,那一高一矮两个人影,都穿着夜行衣,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对美目在外。
虽然只看得到双眼,但从深邃的眸子里,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眼睛。
说话的是那个个子稍矮的人影,声音细腻,就像从胡弦里流露出来的宫商角徵。
原来是个女的!
张生一听到那女子说话,胆子瞬间便大了起来,可没过眨眼的工夫,很快又心虚了。
因为他看到那两个黑衣人的手中,都握着一把亮闪闪的钢刀,寒光刺目。
“女侠,饶命!”
张生已经吓得没有站起来的力气,瘫在地上不住地告饶,“我,我把身上的银子都给你们……喏,从翠月楼出来,我还剩下三十两纹银……你们尽管拿去,但求莫要伤了我的性命!我家中还有老母……”
“少废话!”那个高个子的黑衣人上前,一脚踏在张生的胸口上,冰冷的刀锋往他的脖子上一架。
高个黑衣人的嗓音比矮个黑衣人还要柔软婉转,如果说矮个黑衣人说话像胡弦,那她开口的时候,就像古筝流露,小桥流水。
张生似乎觉得有些耳熟,不禁瞪大了双眼,惊恐地喊道:“你,你是……”他再也说不出他的猜测,高个黑衣人已经拿着刀锋在他的脖子上使劲一抹,顿时一股温热的鲜血喷薄而出,飞溅在二人身上。
女人大多怕血,可着两个黑衣人竟丝毫不见畏惧,当长长的睫毛被血珠糊住的时候,却阴恻恻地笑了起来。
张生的尸体倒了下去,倒在他自己的血泊之中,不瞑目的双眼怒睁着,似乎怎么也不愿意相信这残酷的现实。
矮个女子弯腰从地上拾起了张生的锦囊,拿在手中掂量了一番,不禁柳眉微蹙,道:“姊姊,看这张生平日里出手阔绰,却不知道浑身上下,只剩下这么点银子了!枉我姊妹二人,一路跟着他进了团山!”
那个被叫做姊姊的高个女子道:“不免有看走眼的时候,人都杀了,还能奈何?明日一早,黔国公府上有马队会打此经过,若是让他们见着尸体,免不了又闹出一番风浪来。你且随我,先把尸身处理了!”
姊妹二人收好银子,一人拖起张生的一条腿,将他拽到了山崖边,用力一推。
如断线风筝般坠落的尸体,很快消失在如深渊般的山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