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不愿得罪的人(1/1)
说到发信息,我突然想起来我手机上“亲爱的”这个昵称仍旧是杨曼的手机号,并且这个“昵称”还被我标注了“特别关注”,打开电话号码本的第一个就是这个手机号。
这事说起来还是有个很深的巧合,当初我生气至于把这个“亲爱的”从手机号码本里面删除过,但在换手机从件助手下载上传到云端资料的时候,又不知不觉的全部下载了回来。
也正是因为这个误会,才导致今晚杨曼会被叫到医院。
这一次,我打开了件助手,在云端里面把“亲爱的”这个昵称删除,然后又把手机里面“亲爱的”改成了“杨曼”。
给杨曼发了一条信息,告诉她我已经回来了,没想到杨曼很快就回了我一句:知道了。
这让我心里充满了愧疚,她能这么快回信息,证明她还没有睡,甚至是手里正拿着手机,而这个时间,她拿着手机能干什么呢?导航?
想到这,我又给杨曼发了一条信息问道:你在干嘛?你不会真的拿衣服去医院了吧?
杨曼:你不用管猜测我在干什么,你早点休息吧。
这么一句回复,让我更加确定杨曼现在绝对没有在家里,我直接拨通了杨曼的电话,但杨曼却给我挂断了,我又拨通,她再次挂断,在第二次挂断电话之后,又给我回了一条信息:别打电话了,我要睡了。
我十分怀疑杨曼此刻的位置,想到自己曾经做过一个彼此定位的软件,马上打开电脑输入杨曼的手机号查找定位,屏幕上很快就显示了杨曼的位置,此时她正在星耀路的路口,而我刚刚所在的医院,就在星耀路上。
这个杨曼竟然真的是回来找我了,这让我很惭愧。
电脑屏幕上,杨曼的定位移动的很快,从星耀路转入彩云北路后直奔家的方向,深夜的街不堵车,如果不出意外,二十分钟左右杨曼肯定能到家。
我拿起手机给杨曼发了一条信息:对不起,今晚给你添麻烦了,也谢谢你今晚来医院照顾我,我没事,你早点休息。
这一次信息发出去之后,杨曼也没回我了,她一个人开着车在午夜的街上……这种事在我们离婚之前是从未发生过的,我也不会允许她一个人深夜开车出去,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把她呵护的很好很好,这一刻看到她为了我,独自一人深夜开车,这让我心里很难受,觉得自己欠了杨曼一个人情。
都说成年人的崩溃是从借钱开始的,而我却认为,我的崩溃是从欠债开始的——人情债!
我从床上起身,在洗手间接了点水,又把桃子留下的肉肉浇灌了一遍,我的生活可以一团糟、我的人生可以一团乱,但是我把对于美好的所有寄托都放在了这几盆肉肉上,期望它们能长得繁荣、长得茂盛。
时间过了一夜,第二天我睡到了十一点才睁开眼睛,手机上已经有了几个未接来电,微信上也有好多条信息,除去那些讨厌的群消息之外,我把其余的信息逐条看完,当然,最先看的还是顾瑶发来的,这似乎是养成了一个习惯,习惯的把顾瑶当成最重要的那个人。
她习惯和我分享自己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早餐,一杯牛奶、一片面包还有一个“带着笑脸”的荷包蛋,这些都能成为她分享细节的一部分。
看完顾瑶的信息,我才往下继续看,除了陆涛和何静发给我工作上的事情外,昨天添加我微信好友的段蓉竟然也给我发信息了,这让我颇为意外。
段蓉在微信里对我的称呼有点“自来熟”了:老弟你昨天没少喝,没影响到你今天的工作吧?
第二条信息是十点一刻发过来的:老弟你没事吧?睡醒了给姐发个信息,姐过来看看你。
第三条是五分钟之前发的:姐等你的信息等的好辛苦啊。
我拿着手机回复道:昨天喝的有点太急了,刚刚睡醒,谢谢蓉姐关心,我没事,挺好的。
信息发出去之后,段蓉直接给我来了一个微信视频通话的请求,这是想看看我有没有撒谎的意思么?
我躺在床上点了“同意”后,画面那边出现了段蓉的身影,她“关切”的问道:“老弟没事吧?”
我带着歉意说道:“昨天折腾到后半夜才睡,睡醒就好多了,谢谢蓉姐关心,我这刚睡醒衣服都没穿就接了你的视频,有点尴尬。”
段蓉笑道:“在姐面前有什么好尴尬的呢?这样吧,你先洗漱,一会儿姐来接你,午姐陪你喝点,透一透。”
我操!听到还要喝酒,我当时就紧张了,急忙回绝说道:“蓉姐你放过我吧,我真喝不了了,胡哥那酒量我喝不过啊。”
段蓉一脸神秘的说道:“嘘,午没有你胡哥在,就咱姐弟俩聊聊,你先起床洗漱吧,给姐发个定位,我过来接你。”
说完,她就结束了视频通话。
这让我想起来昨天段蓉送我出门加我好友时的表情,难道她加我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我真的不认为自己还是个小鲜肉,能吸引这种女人的注意力,但段蓉的表现的确是让我不得不多想了。
努力在脑海搜寻关于“段蓉”的所有记忆,包括之前第一次见面的饭桌上,施工方的老板郑吉宏都在偷偷看她的眼色……当然,郑吉宏看的是胡队长的脸色,只不过那天的段蓉完全可以代表胡队长了。
由此可见,段蓉在胡队长这还是挺有分量的!
第二次见面印象不是很深,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记忆点,再就是昨天了,在“流年”这家店的时候,段蓉都没说话,表现的特别低调。在餐厅内看我喝完酒又主动送我出来……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她想干什么,我都得忍着!毕竟这是我一个得罪不起……不对!不是就得罪不起,应该是“不愿意得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