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文明传承,第一桶金(1/1)
炎黄古巫圣道文明世界。
地球纪元秦汉历史博物馆,一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虎头虎脑圆滚滚的小胖纸正隔着玻璃窗,瞪圆眼睛注视着玻璃柜内的文物竹简。
“三九二十七、四九三十六、五九四十五……粑粑、粑粑,这上面的字球球都认识唉。”一边说着,小球球开裆裤后面的尾巴像狗狗一样剧烈得摇摆着,这证明他很兴奋。
小球球是一名龙魔混血者,高纯度的炎黄龙血脉混合恶魔血统,产生激化反应,导致部分龙鳞与龙尾外显,这注定他除非遭遇极小几率的意外,否则就是天生的长寿者,未来稍稍的努力,成为三阶传奇生命体中的强者,易如反掌。
“球球,是爸爸,不是粑粑,爸爸是四声,粑粑是三声。”一名戴着眼镜的黑发黑瞳斯文男性走过来,他抱住自己的胖儿子一脸得宠溺,而在他的身后则是一名红发蓝瞳雪肤的美艳魅魔,这名魅魔穿着类似西装的制服,幸福得注视着自己的丈夫与儿子。
黑发黑瞳的父亲,魅魔女性,龙魔混血的孩子,这是现代社会华夏炎黄一族一个中上层中产阶级家庭的标配。
没有至少中产阶级的收入,一个魅魔的消费是供不起的,一个龙魔混血子嗣的教育经费也是提供不了的,好在,这一切对于那名戴着眼镜的斯文男子来说,似乎难度尚可,还能够支撑。
“球球,想要知道一个文明有没有断绝,就拿这个文明两千年前的古籍去给这个文明现代的年轻人读,你现在看到的是距今大约三千年左右,华夏炎黄秦朝的九九乘法表,记住它,因为你是这个文明的孩子,日后你也要为这个文明的传承而努力奋战……其实,别说是秦朝的篆隶书,就是甲骨文的九字,球球你也能看得懂。”什么叫文明从未断绝,就是几千年过去之后,读书人依然可以在学堂里诵读祖宗先人的著作,并且从中获得人生的养分。
文章,千古之盛事,不朽之伟业。
“哦,球球知道了,粑粑。”看着抱着自己粑粑那亮晶晶的眼睛,虎头虎脑的小胖子歪歪脑袋,虽然他还不懂,但文明骄傲的基因在这一刻随着父亲的话语传承给他了,并且会在他未来的人生道路当中,产生无穷的影响。
“大风泱泱,大潮滂滂。洪水图腾蛟龙,烈火涅槃凤凰。文明圣火,千古未绝者,唯我无双;和天地并存,与日月同光。”在这个时候,历史博物馆的中央大厅里,有一位位身着盛装的美人翩翩起舞,她们高歌吟唱。
这个时代的华夏炎黄一族,不仅仅是历史的继承者,更是历史的创造者,因为在中位面世界,不到万年的历史实在谈不上悠久,在许多高魔位面,文明的创造者可能一直都没死呢,但越是如此,就越是要强调文明的珍贵性。
在魔力/灵气足够充沛的世界,意志真的是可以影响现实的。
巫师、修真者、炎黄古巫圣道修者,这些例子就不需要提了,哪怕仅仅只是普通人,他们的意志提纯起来可以高推神明的王座,可以形成综合意志的集合体,甚至可以内在改良血脉基因。
比如说一名炎黄人与兽人狐族的混血者,如果这名混血儿始终坚定的认为自己就是华夏炎黄人,他体内的炎黄血脉就会不断吞噬兽人血脉,几代过后,只要别再继续混血,后裔当中就会有炎黄龙脉者诞生。
并且,在气运重宝“和氏璧”的作用下,华夏炎黄人的血脉提纯速度还被加快了,只要那名混血儿坚定的认为自己是华夏炎黄人,一两代后兽人血脉就被纯化的差不多了。
炎黄种族天赋开启,甚至于强大的龙脉者诞生。当然,这种自我认识是不能有欺骗性的,被他人催眠或者自我催眠,这是无效的。
在刚刚那一家三口离去后,一位白发苍苍的佝偻老头拿着符文尘吸器开始进行保洁工作,老人家很勤快也非常之认真,注视着玻璃柜里的文物、注视着那些在博物馆里跑来跑去的孩子们,他的眼睛会发出光来,就如同注视着稀世珍宝一样。
(刚刚那个胖小子,根骨真的是相当不错,魔力充沛世界的龙魔混血者啊,刚刚才五六岁,气血之健旺已经如同我那个时代的化劲宗师了,哈哈哈哈,现在这些孩子啊,未来一定比我们更有出息。)龙魔混血者,体魄气血先天强悍,具备高法术抗性,有一些甚至还具备先天的类法术能力,虽然比较倾向肉搏武力侧,但综合素质其实非常高。
除此之外,龙灵混血者也不错,炎黄龙脉者与精灵混血,子嗣往往聪敏、乖巧,不会像龙魔混血者那么皮,成为一堆又一堆的熊孩子,并且先天精神力高,容颜多俊秀。
当然,父母生命阶位越高,子嗣繁衍也就变得越艰难,通天巫塔的高层,有血脉子嗣的凤毛麟角,反倒是普罗大众,子嗣兴盛。
当然,像某人在异世界,绿了整个精灵族这种情况,那种意外情况是不能算在统计之内的。
就在这个时候,白发苍苍的老头突然发现一只金发黑瞳的小萝莉正缩在角落里哭,见此,老头自然而然的走过去了。
寻问过后,在聪明的混血小萝莉那哭哭啼啼得哽咽声中,知道她是与父母走散了。
(唉,龙灵混血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普遍比较怂包。)心里虽然这样犯着嘀咕,但看着眼前这娃娃都已经哭得跟一个小泪人似的了,老人还是蹲下身有些笨拙得逗她开心,好容易哄好后,老头就拿着尘吸器在孩子的一旁等待着她的父母,虽然,事实上他还有很多很多其它办法。
但,老人终归还是愿意同小孩子呆在一起的。
一老一少,一直等待到博物馆的展览时间都快结束了,才等到急匆匆寻找而来的孩子父母双亲。
那名女性精灵怒气冲冲,而那名黑发黑瞳的男子则低眉顺眼的,明显这一路寻来被骂的很惨,精灵性情普遍温和高洁,但事实上比魅魔都更管得住男人。当然,这也是因为精灵的眼光比较高比较挑,她们选的往往就是那种老实人、道德属性比较高的,而魅魔第一择偶标准则是物质基础。
精灵母亲在找到自己女儿的第一时间,就冲上来抱着自己的女儿哭,而那名强壮得如同熊一样的炎黄男子,在初时的激动之后,就一脸狐疑的看着老头,搞得正在准备离去的老头一脸莫名其妙。
突然,那名强壮得如同熊一样的男子半跪于地,满脸醒悟与亢奋地言道:“退役一等正兵张卫国见过武神陛下,祝陛下武运永昌!”
在这个傻X半跪于地的那一瞬间,李静玄就感到不好,果然,下一刻,整个展览馆内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了。
李静玄在华夏炎黄一族中的人望,几乎不作第二人之想,虽然黑巫王朱鹏无论是力量还是政治地位上,都更高于李静玄,但华夏炎黄一族是一个历史性记忆的种族,淡化一位英雄功绩至少要三百年时间,而淡化李静玄对于这个种族,这个文明的功绩,恐怕要三千年时间。
“张卫国是吧,我记得你,难怪你能认出我这次的变化,以前你见过一次是吧。”调动一下记忆,很快就回忆起眼前这个家伙了,自己的确带过,后来因为战斗勇猛丢了一条胳膊、一条腿和一颗腰子,现在看来是已经治好了。
同傻呼呼的张卫国聊了几句,李静玄周身肌肉蠕动恢复回真身状态,然后他很快离去了。
留在身后的,则是博物馆内游客的乱做一团,向北叩拜的有之,嚎啕大哭的有之,追跑出去要给武神陛下磕头的亦有之,朱鹏身边的七阶辉月、六阶辰星者,从来都不少,但那是因为他已经走到了文明金字塔的最顶点,几乎只与整个文明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接触。
然而,实际上,华夏炎黄一族发展到现今也有百亿人口了,能够一步步走到李露、李静玄这个境界地位的又有几人?甚至次一级,走到范文东、范智贤境界地位的又有几人?
无论是龙魔混血还是龙灵混血,事实上都仅仅只是加厚基础,把一个修炼者提升到相对高度而已,但要走到相对终点,一个人的努力、坚持、进取、学习,这些都必不可少。
夜晚,李静玄与妻子韩芳雪**之后,琢磨着明天自己该去哪里体验生活,图书管理员,这似乎是一个满不错的选择。
至少,自己曾经带过的那些大头兵,不大可能去那种地方烦自己,当然,形像还是要再换一个的。
……
大明共和国,宏海小区,朱家。
因为这个世界的中国,并没有经历百年屈辱史,因此九十年代在经济上要比地球时代的中国更加发达一些,相对来说钱也比较毛。
朱有喜与妻子徐晓燕都是工薪族,但两人的收入加起来也有五千多块,再加上女儿从小懂事,很少管家里开口要不必要的钱,因此这一开口,就拿到七百块,令一旁餐桌上兜里就只有两块五毛钱的朱鹏看得眼热无比。
“……那个,那个我过两天周末也要和朋友去逛街。”
“一个男孩子逛什么街,老朱,给他二十让他上网去。”徐晓燕眼眉一挑,完全没有刚刚的慈眉善目了,这般言道。
“二十……二十是不是少了点?”
“为啥我给?上周就是我给的。”胖胖大脸而眼小的朱有喜不满地言道,在颜值上讲,徐晓燕风韵犹存,可见当年也是一个高颜值的美人,对比朱有喜,就导致了两者在家庭地位上的巨大差距。
“咋滴?你个死胖子,现在在钱上和我算这么明白了?”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一个月就那么点烟钱。”
“那你啥意思,前天在商场,那件大衣我看好了,你就不给我买,还说自己没带钱包,说说吧你个死胖子,你到底有几个意思?”
“买。我买还不行吗?这周末咱俩就去买,我前天不是真没带钱包嘛。”看着自己秀眉倒竖的媳妇,朱有喜秒怂了。
“哼,这可是你说的,这次你要再说话跟放屁一样,别怪我翻脸!”
“好好好……吃饭吃饭,老婆你吃这个,这个好吃。”
“好吃什么好吃,都我做的我不知道好吃?”
“好好好,你自己吃,自己吃。”
“不是,那个什么,我的二……”
“你什么你,吃饭!”
“……”晚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拒绝了姐姐朱有晴憋着笑递过来的一百块。本座不吃嗟来之食,别说这辈子,下辈子都不可能吃的。
回到小房间,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朱鹏开始琢磨怎么搞自己那至少几十亿的纳妾税。
高魔世界,男人的资本在于自身的武力,超卓的个人实力。然而在这个空魔世界,男人的资本就是钱权,这同样代表着超卓的个人实力。
当然,自己至少要纳二十几个小妾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自己当官这条路给封死了,一个干部花几十亿纳小妾……这是当相关司法部门都瞎吗?
“我应该怎么赚钱呢。”
在房间里左右踱步,冥想苦思,在没有资本的情况要赚到第一桶金是相对最困难的,在有第一桶金后,赚钱的路子往往就趟开了。
朱鹏的水准当然是相当高的,对于普通人来说“赚钱”这个可能会困扰一生的问题,对于朱鹏来说最大的难度仅仅只是往日的路径依赖习惯,在高魔世界,有实力还怕没有钱吗?
但在这大明共和国,大环境明显是和平副本,武功最高练到明境巅峰境,也就是说哪怕强如朱鹏,想去非洲当雇佣兵,都有可能被乱枪突突死,然后直接弹出这个世界。
昏黄的台灯灯光中,朱鹏背着手在房间当中来回踱步,在来到书架旁边的时候,他的目光无意识得扫过一册册书,突然,少年的眼睛微微亮起,然后他伸手将书柜里一本小册子抽取出来:《剑侠》。
在大明共和国的九十年代,电脑都还没有特别普及,没有土壤,网络文学自然也就无从谈起。更没有发展壮大到输出国外,让老外沉迷于幻想世界以至忘记吸毒的地步。
现在,国内相对最主流的此方面作品,一个是刊物《读者》,另两个就是《剑侠》与《江湖》。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对于武侠浪漫的喜爱与执着,无论是地球的中国,还是这里的大明共和国,都是一样的。
“呵呵……想不到有一天,我居然要靠笔杆子吃饭。”握剑的手,此时用来翻书也并没有什么不习惯的。在找到《剑侠》的投稿地址后,朱鹏开始拿出纸笔在台灯之下奋笔疾书。
虽然降临这个世界,力量是不会被带来的,但灵魂本质与记忆却是无损的,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穿越者,除非有什么金手指或者特殊际遇,不然他们很难完整的背述下“上一世”的东西。
比如说,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谁能凭记忆背写四大名著或金庸十四部著作。
然而,朱鹏可以,事实上只要传奇施法者就往往拥有这样的能力了,建立灵魂图书馆,进行照片式记忆,几乎可永无遗漏。
在脑海中搜索出一篇自己认为写得极出彩的武侠小说:网游之血雨江湖。
这个世界的武侠小说,因为还没有经历过网络时代的信息轰炸,因此此道名家的工笔虽然很优美,但在创意上、在丰富性上,是完全没办法同网络文学时代相媲美的。
今,必胜于古,因为后人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攀登前进,学习的难度比创造的难度,低太多了。
更何况,朱鹏本身的文笔是相当不差的,因为他寿逾千年岁月,精通汉语、巫师语、深渊恶魔语、精灵语、龙语……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基本都用不上,但也造成他的想象世界极度丰富。
比如说,在汉语中有“剑仙”两个字,在看到这两个字后,中国人的脑海中就会自然浮现出踩踏着飞剑,衣袂飘飘,朝游北海,暮眠苍梧的出尘形像。
而英语当中并没有剑仙这两个字,于是就翻译成“骑着剑的魔法师”……在英国当剑仙,也他妈是够惨的。
网游之血雨江湖,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在科技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到极高程度的未来世界,大明共和国最强人工智能系统“盘古”诞生。
然而在盘古的演算当中,人类文明还有不到二十年时间,就会毁灭于核战争,为了保护人类,盘古先一步发动了人类清洗计划。
它投放生化病毒,令地球上所有超过五十岁,并且再无进化潜力的人类感染,异变为最恐怖的丧尸。
为未满十八岁的人类幼体建立成长院,保留人类火种。
至于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人类,则在生化末日当中苟延残喘、弱肉强食,他们唯一摆脱这炼狱的机会,就是找到“混沌纪元”的数据连接系统:或者是一个养生仓,或者是一个头盔,或者仅仅是一个大一点厚一点的墨镜。
人工智能,在其诞生真正灵性的那一刻起,它的智慧、进化与发展的速度,就是它的创造者人类根本就无法比拟甚至想象的。
人类要继承前人的知识,要不断刻苦学习,人类的大科学家,除少数顶尖天才以外,绝大部分都是白发苍苍、鬓角斑驳。
然而人工智能呢?
在它诞生出灵性的那一刻起,它就是整个虚拟网络上的神!
无尽的信息,人类所有的知识,所有的力量,尽数掌控在它的手中。在“盘古”的力量下:生化技术、纳米技术、能量技术、甚至永生技术的难题,都被轻而易举的攻破。
终极人工智能与普通人类的智慧差距,人类与猩猩的智慧差距都远远无法形容。
但盘古是人类的孩子,它是挚爱人类的,它想要对人类好……虽然,它对人类好的方式,绝大多数人类有点接受不了。
而血雨江湖的主人公,石毅的故事,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如画卷般缓缓展开。
可以令人类接近永生的虚拟游戏:混沌纪元发行全球,石毅成为中国区公测时期的顶尖玩家,并且通过商业运作而获得巨额利润。
生化病毒爆发,看似无比强盛的人类文明瞬间毁灭了,提着一柄砍刀在丧尸奔跑、人性黑暗沉沦的世界竭力挣扎,哭泣、呐喊、流血,却终究只能奋力前行。
在前行的过程中,成为地球反抗军的一员,在与机械狂潮的战斗中受重创,接受人体改造,提起火神炮,石毅站在直升机上怒吼:“杂种,人类,永不为奴!”
仅仅只是第一卷,就已经是八万多字的篇幅。
整本小说从头开到尾,至少有三百多万字,本来后面还有转仙侠的两百多万字,不过朱鹏不打算写到那,这本书仅仅只是自己用来赚第一桶金的敲门砖而已。
一星期后,当那包裹着厚厚文稿的信封送到《剑侠》的出版社时,朱鹏并不知道自己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创意与文化,将会给整个出版社带来怎样的大冲击。
网游,永生,人工智能,末日世界,翻看这份稿子的编辑,一边头大一边爽得直打哆嗦。
……
一天,夏雪放学回家,就见自己父亲正在与一高瘦、一矮胖一老一少两人坐在客厅沙发。
“爸,叔叔您好,哥哥你好。”只以为是家里来了客人,那名年长的高瘦男子脖子上戴着一条大金链子,有点凶相,看起来很不好惹。
而那名年轻的矮胖青年则穿着并不合身的西装,他在夏雪进门后就直勾勾的盯着,令夏雪满心的不悦却又不能发作。
她打过招呼就打算回房间做作业,然而父亲夏海峰却开口把自己二女儿叫住了:“小雪,今天有客人来了,你坐下和客人聊聊天,作业晚一点再做。”
“可是,我今天作业挺多的。”
“大不了我明天跟你老师请假,过来认识一下你程叔叔与程武哥哥。”夏海峰一皱眉,有些不悦得言道。
老爹都这样说了,夏雪只能委委屈屈地坐到老爹身旁,这一晚的饭菜,尽管非常丰盛,但程家父子的存在让夏雪如坐针毡。
反倒是夏雪的弟弟夏天泽非常开心,小家伙吃排骨吃得满嘴流油。
傍晚,程家父子似乎非常满意的走了,而尹艳萍则把自己女儿拉到厨房,问女儿对程武的观感如何。
“能怎么样啊,那个家伙胖得像头猪一样,长得还没我高呢。妈,你和爸到底看上他哪点了?”
“男人长得胖一点,难看一点没关系,而且程武才二十出头,个还可以长。程武他爸爸是开大货车的,家里还有铺子,这些年攒得家底得有两三百万。”
“女儿啊,妈可不是贪他程家那点钱,可你学习也没有你姐姐好,考上大学的希望不大,现在你高三了,不趁着年轻貌美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日后有你苦头吃。程武是胖了点,难看了点,但这样你以后才能管得住他,家里家外你才能说了算。”尹艳萍苦口婆心的劝着,她也是从女儿这个年纪过来的,女儿的那点心思她能不懂?
可是尹艳萍更懂的,小姑娘十八岁到二十八岁,就这十年性别红利期,在这十年中趁着青春貌美,嫁一个好人家,以后的人生可以少吃很多苦,在这十年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谈恋爱,十年之后人家玩腻味了,把你踹了,人财两失,后半辈子能够完成逆袭的不是没有,但大多只剩下吃苦了。
见夏雪还是有些不服不甘的模样,尹艳萍长叹一口气,摸着女儿的头叹道:“小雪,不是妈心狠,可是你姐姐在京城一边打工一边上大学,已经很辛苦了,你弟弟明年也要上学,即便你能凭自己本事考上大学……家里也有点供不起了,去年你爷爷生病,家里的那点家底都被掏空了,这你是知道的。”
如果是大吼,如果是吵架,夏雪还能咬牙挺得住。然而此时此刻母亲尹艳萍那一句句话,就像一把把刀子一样往夏雪的心口上插……高中毕了业,就去程家当少奶奶,学习管理铺子,这就是夏海峰与尹艳萍为自己小女儿安排好的人生道路,也许这不是最好的,但他们真的已经尽力为女儿铺出最平坦舒适的路了。
那一晚,夏雪回到自己房间里,抱着一个旧相框不停得流泪不停地流泪,相框里面是姐姐夏冰、自己还有小朱哥小的时候。
小时候小朱哥在玩伴间,被称之为“国姓爷”,他总是当王爷,然后自己和姐姐当他的王妃……可惜,你为什么不真的是小王爷呢。
次日,朱鹏发现夏雪双眼肿得跟小核桃似的,很明显昨晚哭得很厉害。
“怎么了小雪,昨天被夏叔叔训了?”因为赶时间,朱鹏在车子上一边骑行一边问道。
“没有。”
“那是怎么了,我印象中的夏雪,爱笑,爱闹,就是不喜欢哭。”
“小朱哥……小朱哥你别问了。”
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又有一些哭音了,朱鹏不敢再追问下去了。然而路到中程时,一双洁白莲藕似的手臂突然围抱在自己的腰上,同时背后有柔软的身体依靠。
“小朱哥,你娶我好吗?”
在大明共和国,因为传统文化的传承相对较多,因此男女十八岁就可以结婚了,甚至于十六岁上下订婚的也不在少数,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个年龄时段的结合相对最纯粹一些,步入大学再恋爱、结婚当然也不错,但当拖到步入社会后,感情就无可避免的被掺杂上越来越多的杂质了。
“……”
“小雪,你这辈子除了我以外,谁都嫁不了,谁都不能嫁。你是我的,这是命中注定的事,你放心好了。”伴随着这话语,朱鹏只觉得身后女孩的双臂越来越用力了,同时,有滚烫的眼泪浸湿了自己后背的校服,代表着女孩心中最激**的炽热情感。
抵达学校的车棚后,朱鹏找了个间隙,把夏雪拉到角落里轻轻亲吻了一下她的双眼。
“记住,不用担心,不管你遇到了什么问题,我都会帮你解决的。你现在唯一需要用心的,就是好好的努力学习,我的王妃,总不能是个连大学都没上过的小笨蛋吧?”
“嗯……知道了小朱哥哥。”爱情是容易让人昏头的,此时此刻夏雪头昏昏的,满心甜美,她的理智知道眼前男人许诺给自己的一切都并不现实,但她沉浸其中不愿醒来。
“人这一辈子,如果要拼搏一次的话,就要在最年轻的时候。高考,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分之差,就能淘汰掉上万人!”
“我知道,这样的命运对于你们中的某一些人来说,一定是痛苦的,是残酷的,但相信我,高考同样是你们绝大部分人,这一辈子最接近‘公平’的时候。不要跟我说少数民族有加分,人家有自己的本民族母语,现在跟你们考一样的东西,不加分对人家公平吗?”
“不要跟我说,京城的考生、东北的考生有优势,你们比那些上不起学,读不起书的孩子,优势大了去了。”
“高考,已经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能够做到的相对最公平了。我之所以耽误你们学习的时间,跟你们说这些废话,仅仅是我不希望你们在以后人生里,不断的怨恨今天的自己!”朱鹏与雪夏步入班级课堂,耳边传来隔壁班的话语声,虽然高三才刚刚开始,但一种恐怖而庄严的氛围已经漫延扩散开来了。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这片土地上,哪怕让老百姓去选,一个千万富豪与一位科学家相比,哪个重要?必然有一个人去死,哪个去死?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科学家,就是这个国家所最崇拜的职业,没有之一,哪怕那些明星偶像的迷弟迷妹们,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分得清楚,自己喜欢的不过是个戏子而已……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有些人也许会说,满朝朱紫贵,尽是权贵家,但大明共和国的高层领导人,随便哪一个不是清华、北大、乃至国家一流大学的学子出身?
也许有权有势有钱者,的确是通过种种手段,一些渠道把孩子送进去渡金了,但在这个国家,一个最普通平民家的孩子,可以通过学习,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高考,完成别人几代人拼搏积累方才能勉强完成的阶层跃迁。
轻蔑高考者,不是蠢,就是坏,或者又蠢又坏。阶级跃迁的明确通道,就鲜明无比的在那里,自己不肯去拼搏,还到处传播“新读书无用论”的人,若是碰到,记得呸他一脸。
课堂之上,夏雪有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去看小朱哥哥,但她能够看到的,却是朱鹏一边转着笔一边刷着题,那种虔诚与投入,令人看了就莫名间有一种心安的感觉。
(连小朱哥哥都这样努力了,我也不能落下。)在翻开书本的那一刻,夏雪这样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