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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怒火(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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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你了,莱宾努斯。”双塔城的塔楼顶端,面对着城墙外那支蠢蠢欲动的蛮族大军的爱德华·威特伍德,声音沉稳的对身后自己的首席百夫长开口道:“我原本不该让你去做这件事的,但是和别人相比……”

“让我去,更能让格拉古相信您的诚意,还有这份答复的力量。”拄着拐杖的莱宾努斯倒是没有说什么,重重点了点头:“我明白这么做的重要性——都是为了确保最后能够胜利的手段,这也是您的命令,而我的使命就是服从。”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为了侍奉别人才活着的。”爱德华摇了摇头,却还是叹了口气:“但这次还是多亏你的表现,负责我们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

“我会尽我所能。”莱宾努斯依旧是面不改色:“而我坚信,您一定能赢——不只是我,所有战旗军团的弟兄们,也都是这么想的。”

“但愿光辉十字能够赐予我这份力量,承载起你们的信任。”爱德华的表情有些漠然,语气却相当的沉重:“最起码,希望活着的人能够活的光荣;死的人不会带走遗憾。”

“请允许我打断您,威特伍德大人。”莱宾努斯的声音有些哽咽,但首席百夫长依然强忍着保持住镇定:“如果没有您,战旗军团在绿茵河谷的时候就不存在了,我们不可能走到今天——每一个人,不管是赫尔蒂、维吉尔……还是我自己!”

爱德华缓缓回过头,黑色的瞳孔里倒映着的,是莱宾努斯无比坚定的表情。黑发骑士轻轻翘起嘴角:“去整军吧,首席百夫长,敌人很快就回来了。”

“遵命!”莱宾努斯猛地一点头,直至转身离去的时候脸上才露出了些许的笑容,尽管还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但是那目光之中,全都是无比激动的神色。

爱德华重新将目光投向远处赤马氏族的军营,常常松了一口气——想要击败敌人,就必须想办法增加自己最大的优势,同时逼迫敌人露出自己的弱点,或者用他们最不擅长,也最不利的方式去战斗。

不论任何人,道理都是相通的——除非是万不得已,没有哪个傻子会愿意回故意暴露自己的短处给别人,更不用说是敌人了。

格拉古是个很狡猾的家伙,他很清楚如果说伤亡惨重的话,就算是攻下了双塔城对他来说也毫无意义,所以从一开始都只是应付了事——否则的话整整半个月的时间,这场战斗早就该结束了。要知道他还手下有足足五万大军,这么庞大的军队消耗也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他绝对是耗不起的。

或许是局势的扭转,或许是出现了什么变故,这个家伙终于决定夺下双塔城了——但如果为了这个目的,而让自己的氏族伤亡惨重的话,他是不会做这种亏本买卖的。

所以他绝对不会用最直接的手段,从自己这里夺走双塔城——这也是为什么爱德华会断定格拉古一定在双塔城西面埋伏了一支奇袭的骑兵。如果自己始终不愿意把城堡让出来,这支骑兵的存在与否就非常重要了。

对付这种处处小心谨慎的家伙,最好的方式就是逼迫他不得不用他们最不想用的,也是最直接的手段——格拉古不想把他麾下的大军全部消耗在攻城上面,这些蛮族武士们,这些骑兵、巨怪、奴隶、牲口乃至每一个聚落里的部民,都是他的资本,他赖以维持低位的资本,把他们全部消耗掉是得不偿失的赔本买卖。

没错,在这一点上面,格拉古和那个璨星城的兰德泽尔还真是有颇多相似之处——都是那种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又想要得到实惠又不愿意牺牲和付出的家伙,满脑子都是算盘和生意经,在战场上精打细算着做买卖。

所以现在真正令格拉古无比愤怒的,不是他弟弟的死,而是他别无选择——亲弟弟被敌人斩首,还带来了那样的“遗言”,最后当着所有部落首领的面,如果他敢拒绝迎战,那么赤马氏族的统治就会在一天之内崩溃掉!

格拉古自以为得意的举动,给了爱德华一个最好的开战理由——而对现在的战旗军团而言,能够据要塞而守是最好的局面,也是唯一能够战胜数倍于自己的强敌,甚至反败为胜的机会所在。

当然,真正令爱德华高兴的,是到了最后也没有人站出来,说他想要离开——虽然他无数次幻想过那样的场面下,自己应该何等平静的等候着最后的结局,但无论如何,能够不去面对那样的局面,实在是一件幸事。

第一次“活过来”的时候,自己一无所有,唯一的“朋友”只有一个叫韦伯·亚历山大的教士;

在海上的那一次,还在晕船的自己不得不面临一个相当强悍的骑士,面临一架随时会把自己撕成碎片的弩炮;

在烟斗镇的那次,安洁拉的格拉托尼,那头饥饿魔鬼只要一个不小心,就能把自己连带着整个城镇吞下肚子,更不用说还有血旗兄弟会;

在号角堡,自己真的差一点点就死了——如果没有那位名叫哈勃的圣树骑士的话;

现在,自己拥有一座坚固的堡垒,数千名对自己忠心耿耿,愿意追随自己的士兵,还有一群越来越无法割舍的“人”,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了这么多,自己逐渐失去的是什么?

大概,就是怕输吧。得到的越是多,就越是不想要失去,越是如此就必须变得更强,然后得到更多,更多……

滋生的野心,就像是荒野里的杂草,虽然只有一点点,但是却在疯狂的生长——自己已经停不下来了,就像是当初许诺给马可·塔斯克的一样,只有自己得到的更多,才能予以他们更多的东西。

否则,什么都拿不出来的自己也就不值得他们追随。

缓缓转过身,城墙之下整个战旗军团已经集结待命,那一张张看着他的脸样子虽然不同,但都带着无比相似的眼神——他们渴望胜利,渴望战利品,当然也更渴望能够活下来。

“今天,我们在这里迎战我们的敌人——几刻钟之前,我把他们氏族首领弟弟的脑袋还给了他们,并且告诉了那个叫格拉古的野蛮人,战旗军团绝对不会把这座城堡让出去。”

“我可以坦言告诉你们,他们接下来会疯狂的大举进攻——声势绝对会远远超过半个月来的每一次,城外的那些野蛮人全部都已经变成了疯狗,他们是真的想要把我们生吞活剥!”

“想活下来的,想赢的,想要发财的,想要成为骑士的……我告诉你们这些欲求不满,得寸进尺的家伙们,你们想要这一切的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城外的五万蛮族大军,统统变成尸体!”

“你们选择了留下来——可以这么说,一只脚已经踏在了地狱的门槛上。但人们常说,能够扔下一切的人,才能完成自己的伟业,你们想要得到多少,就必须先抛弃多少。不怕死的人才能活下来,能够把敌人送进地狱的人,才配活下来!”

“现在,战旗军团的弟兄们,这可能是你们最后一次在人间举着烈焰苍鹰旗战斗了。”爱德华默默的拔出了璨星:“那就把你们的声音喊出来,大到连地狱里的恶鬼们也听得见。”

“天佑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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