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临走重击(1/1)
夜空的风带起一阵凉意,让达贡觉得有些熟悉。他稍微想了想,仿佛在雷雨交加之前,空气中也弥漫着同样的气息。但是除此之外?他盯着黑暗,用矮人那种可以看穿夜色的视力仔细查找,却没有发现任何人靠近。
“相信我,绝对有。”兰莉指着篝火:“把它熄了,然后背对着。亮光会形成干扰。”
达贡丢了几块石头,扬起早就备好的沙土,篝火便迅速减弱。当这个光源黯淡下去之后,兰莉红色双眼就显得分外明亮。她扫视着黑暗,缓缓转动身子,突然停了下来。“在那儿,出来!否则我就攻击了!”
一阵微风吹来,一条黑裙如同薄雾一样飘出来,裙子的末端是修长的白色赤足,指甲是红色的,脚腕用黑色的系带绑着一只金色的铃铛。黑裙由天鹅绒制成,在这种夏日的天气里,不知道它里面的躯体怎样降温?随后,这个穿裙子的高个子女人完全显形,她有着黑色的眸子、红色的眼影和金色的嘴唇,黑紫色的大波浪头发包裹着一张精巧的鹅蛋脸,她有着微尖的耳朵,她也是个半精灵。
“我弟弟说你看上了一个矮人。我在想,咱们的小公主不会真瞎了眼、蒙了心吧?”那女人的声音有些沙哑,仿佛嗓子里塞满了砂纸一样,让人心生厌恶。“结果啊,没想到,我以为你是来投怀送抱的,结果却是被人鄙视,如同脏抹布一样丢弃。”
“爱斯贝丝,果然是你这个偷窥狂。我的事不用你管,赶紧滚蛋。”
“我不能不管呢,谁叫我弟弟喜欢你。”爱斯贝丝一撩头发,微微倾斜着那张漂亮的脸蛋,眯着眼睛盯着两人。“这个矮人没什么意思,我的弟弟才能让你享受到快乐。每个女人都……”
“别提起让我作呕的事情来。”兰莉说道:“是博尔赫让你来跟踪监视我的吗?”
爱斯贝丝摇摇头,说道:“他还没有心思管你喜欢矮人这种破事,精灵已经够让他头疼了。我得提醒你,今天你还有任务,一点错都不能出。我已经听到了,这个矮人是金狗强盗团的,他应该被带回白马镇,与他的同伙团聚。”
“我已经让他走了,你没听到吗?”兰莉哼了一声:“现在,我不想再看到你,快滚。”
“他不能滚。他应该被斩首。”
“快滚说的是你,爱斯贝丝,别在这里给我装傻!”兰莉一翻手腕,腕鞘中弹出一柄短刃,散发着寒芒点点。“你的障眼法在我面前没用,别逼我杀了你。”
“如果我死了,我弟弟会告诉博尔赫,你把他最重要、最心疼的术士杀掉了。”爱斯贝丝露出牙齿,狰狞地笑着:“小姑娘,你会再次无家可归,被人当做狗一样欺负。你还想去缝衣服吗?你这个连自己衣服都没有的小可怜儿?”
“你!”兰莉捏紧了拳头。如果目光能够杀人,爱斯贝丝现在已经死了。她正要发泄怒火,肩膀上突然多了一只手。
达贡的手掌比常人温热,至少给兰莉的感觉是这样的。“我已经听明白了。”他说道:“兰莉,你回去吧,准备准备或者再想想。”
兰莉没听明白,“什么意思?”她问道。与此同时,她发现达贡的眼神已经变得非常严肃、非常坚定。
“今天晚上是救出金狗商会的最后机会,精灵总督的人就在白马镇。明天某个时间,博尔赫就会为精灵总督献上人头,然后成为正式的领主。”达贡一边说,一边从地上拔起猎首斧,活动活动脖颈。“谢谢你试图让我置身事外,但我决定不那样做。”
“你这个时候这么聪明干什么?”兰莉急坏了,一个劲地跳着、跺着地。“还有你,爱斯贝丝,都是你出来乱说话!我让他离开一天,这件事就能拖过去,你这是存心与我作对!”
“你不能嫁给矮人,因为我弟弟要你。他不嫌弃你的过去,你就应该感恩戴德。我也不知道他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有眼无珠地看上你。唉……”爱斯贝丝随后用手指掩着嘴唇,似笑非笑地看着达贡。“呦~~你拿起斧头,仿佛那对我有威胁似的。来砍姐姐啊,来砍姐姐啊?”
“你贵庚?”达贡说道:“我今年六十,算六十一也行。姐姐你保养挺好的,真的。”
兰莉对着爱斯贝丝竖起中指,“哈哈,死老太婆,快滚!”
“不,你该走了。”达贡对兰莉说道:“我准备杀进城去,尝试把人救出来。”
“什么?什么!你一个人还要这样做?你是傻子吗?”兰莉的红色眼眸里映照出达贡坚毅的表情,她不可置信地摇摇头:“你居然没有骗我,你居然真的是这么想的!”
“我先解决她,然后就会进城。我……”达贡感觉有些心痛,因此犹豫了一秒,但他还是顽固地坚持想法,说道:“我不想在前进的道路上被你阻拦,我希望你能认真思考我对你的提议。如果你想好了,不管作出什么样的决定,我都希望你不要痛苦。”
“操你!你这是说的什么鬼话?!”兰莉在达贡的面前摇晃着手臂,腕刃画着圈子。“我是白马镇的治安官,你要敢进城,我就……我会拦住你!该死的,我会带五十个人拦住你,你休想进去。达贡,你这个混蛋,就没你害怕的事情吗?”
“兰莉,我最害怕的事情是你和这个眼球已经快气炸的姐姐联手在这里阻拦我。那样我的胜率会跌至不到一成。”
“你觉得你能打赢她?然后再打赢我,以及博尔赫的所有手下,将金狗商队的人救出来?你疯了,你绝对疯了。”兰莉收起腕刃,两只手抓着达贡的双臂,说道:“我求求你了,走吧,别管这事。那些人不值得付出你的生命。”
“兰莉,我也求求你,走吧。博尔赫做的事情不对,我做的是对的。你看,我并没有慌张,只是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平静,这是做正确的事情时才有的感觉,我愿为此奋斗。”达贡微微笑着,他的胡须因此翘起,这个笑容深深地被兰莉刻入记忆里。
“傻子。石头一样的坚古族人!”兰莉摇摇头,从地上捡起靴子,走向爱斯贝丝。她在经过那个女人的时候停了下来,摇晃着手里的靴子,说道:“你想干啥就干啥,我不管了。这个矮人是疯的!脑子是傻的,我不会要他了。你这个姐姐把他收下作新弟弟我都不管!”
爱斯贝丝斜着瞪了她一眼,哼了一声道:“你干什么去?”
“我回去执勤,把人都叫起来守着——我还能干什么去?”兰莉摇晃着脑袋,摇晃着靴子,说道:“你可一定要赢。如果这个矮子到了镇子里,我就派你弟弟第一个去对付他。嘿嘿,我只要给他说:谁单挑赢了这个矮人,我就和谁睡觉。你放心,你弟弟肯定会冲第一个。”
“你!”爱斯贝丝竖起眉毛,恶狠狠地盯着两个人。“你也放心,这矮人死定了!”
“关我屁事。反正你现在成了我的打手,我就开心。”兰莉摇晃着靴子,倒退着远离,笑嘻嘻地对爱斯贝丝说道:“冲啊,上去咬他,狗子,狗子!汪汪!”
“我收拾他用不了五分钟!”
“我回去给你热热狗粮。”兰莉走到马前,一拉绳子,装着达贡东西的两个袋子从马鞍两旁滑落,扑通扑通掉到地上。随后她快速把脚蹬进靴子里,也不用系绳,直接踩着马镫翻身坐鞍,拽过缰绳并说道:“行了,你们慢慢打,慢慢走回去,我骑马,气死你们。哼!对了,达贡,这家伙是个男的,别被它的外表骗了。”
兰莉骑马走下缓坡,一阵潮热的风吹过,里面饱含着水汽。在远方,黑压压的穹顶上有微光闪烁,一场雷雨正在宣告它将要到来。达贡握着猎首斧,手指如同演奏笛子那样抬起、放下,借此预热肌肉,让身体紧张起来。周围的元素环境偏向土和水,而且水元素的占比越来越大,这可能会对战斗造成阻碍。
他记得兰莉在教训他的手下时说过,在博尔赫的骑士团里面,有三个人是达贡打不过的:博尔赫、兰莉以及一个**的男人。他对自己的武技很有信心,觉得不打一场肯定无法确定强弱。只是那个**的男人不会就是眼前的这一个吧?这个爱斯贝丝是男的?不会吧?
达贡的眼神充满了怀疑,立刻就被爱斯贝丝捕捉到了。她咬着后牙槽,恶狠狠地说道:“我是女的,别乱看了。把你眼珠挖出来!”
“我也觉得你是女的。如果你是男的……”达贡突然觉得胃里翻腾,酸液上涌,直接干呕了两下才缓过劲儿来。“兰莉临走前,干嘛提这一句,这也太恶心人了。她以为我会因为性别而下手分出轻重来吗?”
“别废话了,矮人,你要想进城,那就得先过我这一关。唉,只有六十岁,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么快就英年早逝,实在让人痛惜。”
爱斯贝丝一边说着,一边做出双手捧心的姿势。她的表情哀怨而富有同情,楚楚可怜的同时充满魅惑,仿佛真正可怜的是她、需要保护的是她。一圈柔和的光芒笼罩着爱斯贝丝,想让人将她揽在怀里,不管是可怜她还是欺辱她,似乎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这是魅惑法术的效果,曾经迷惑了整个金狗商队的心神。可是达贡刚听说这是个男的,他在内心深处还是选择相信兰莉的话。于是爱斯贝丝这一整套行动在他的眼里充满了不协调感,再加上坚古族的女子也是顶天立地的,根本也不会这么扭捏、做作。
呕……
达贡实在憋不住了,晚上的烤香肠就这么浪费了。
爱斯贝丝,气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