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1/1)
夜色凄然,只有月亮孤独的与酷暑作伴,燥热的天气里,滚烫的沙漠静静在脚下蜿蜒。
此时已经是子夜时分,金光城中的灯火渐渐熄灭,偌大的城市慢慢沈睡下去,月光照在金塔之上,反射着淡淡的金光连。漫天的风沙都尊敬的匍匐在它的身边。
圣德明妃居室外,洛泱依然穿着那件沾染着泥水与血液的便服,伫立在一个凸起的土台上,遥望着白墙外的的那些建筑,还有更远chu洒满月光的沙漠边缘。阵阵微风吹来,卷起洛泱那脏污的裙摆。
「圣德明妃,大法王让您去休息!这已经是第三次通传了,您就听奴婢一句话,赶紧去休息吧。」旁边一名黄衣女婢焦急的看着站在土台上的洛泱,急的快要哭出来了。这个女婢与中州荒漠之人都不相同,她比洛泱还要高一些,有一头浓郁的亚麻色金发,眼眸是海蓝色的,高挺的鼻梁下是那淡粉色的双唇,满满都是异域风情。这个女孩听说是从极西之地来的,由金光大法王专门指派,虽然中州官话说的不太利索,但是吃苦耐劳,而且打架十分凶狠,在圣德明妃身边既做婢女又做护卫。
「无妨,米娜。三个孩子都睡下了麽?」洛泱那边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任何感情。
「奴婢刚刚去看过了,三个小孩子都喂了小米甜枣粥,现在睡得很香。恕奴婢多嘴,大法王很担心你,圣德明妃还是赶紧睡下吧。」
「我只是想多看一会儿风景而已,你不用管我的,先去睡吧。」
「不行,大法王让我寸步不离,如果圣德明妃不走,那奴婢也只好留在这里陪圣德明妃一起看沙子了!」
「倔。」洛泱轻笑一声,但脑海中又映照出那死去女孩的样子,又变成了苦笑。如果她长大了,也许应该就像米娜这样。可惜,年轻的生命因为那些所谓法王的私欲而早早逝去,再也等不到花开的那一天。
脚步声传来,米娜向後面一看,赫然是穿着红袍的金光大法王。
「婢女米娜,见过金光大法王!」米娜跪了下来:「大法王恕罪,奴婢劝了很多次,圣德明妃还是不愿意回去休息。」
「米娜,实在太晚了,你先退下吧。」
「是。」
让米娜退下以後,金光大法王没有再说一句话,而是慢慢走到那土台下方,一脚跨了上来,与洛泱并肩站在一起。
站了许久,两人都没有说话。
终於,洛泱没能耐得住性子开口了:「大法王,你站在这里不累麽?」
金光大法王道:「本王以为你开口第一句便会问今天在街上发生的事情。」
「她伤得太重,我没能救得了她,我……」洛泱的眼角早已满是泪痕,金光大法王伸出粗糙的手指,仔细的抹去她脸颊上的泪痕。
「在《金光经》中,金光祖师也有善身和恶身,只不过在那些造像上没有体现而已。慈悲是自己身体力行的道德,真正的慈悲也不一定是和颜悦色的赞美鼓励,有的时候用金刚之力来降魔伏恶,更是难行能行的大慈大悲。」
金光大法王轻轻咳嗽了两声,接着说道:「慈悲是建立在平等心之上的。只要愿意去做,愿意去善用这颗心,将会发现众生都是大善知识。」
「如果你不去做,她们四个人可能会都生不如死。」
听了金光大法王的讲述,洛泱半晌没有说话,最後只吐出两个字:「谢谢。」
金光大法王失笑:「谢我做什麽,我只不过是把《金光经》的内容复述一遍。金光城历年藏污纳垢,那些太阳照不到的地方,已经积累起了许多黑暗与邪恶,就像你今天遇到的一样。就算你凭着一己之力能救得了三个四个,可这广阔荒漠还有无数和她们一样人在受苦受难。」
「你愿不愿意,为了这荒漠的千千万万百姓的未来,做本王的圣德明妃?」金光大法王的语气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说着,他还捧起了洛泱的小手。
「我……」
不知为什麽,洛泱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李翰林的脸。那水房中私定终身的情景,仿佛就像在昨日一般。
翰林,为了荒漠千千万万的百姓,为了他们以後能过上好日子。
希望你能原谅我。
若是我死了,立刻下来陪你……
「……愿意。」
「那本王的圣德明妃,快快去休息吧,後天便是圣德明妃开光大礼,届时你需要与本王一同出游,接受万民敬仰。至於你救来的那三个孩子,以後便做你的侍女吧。」
「另外这几日,米娜会教你一些礼仪,以後会用得上的。」
洛泱点了点头,与金光大法王拥抱在一起。
「还有最後一条,我的圣德明妃,赶紧上床歇息!明日本王带你去金塔三层的藏经阁看看。」
-------------------------
早晨。
温润的阳光穿过破烂的纸窗,照射在李翰林的脸上。
「窗子怎麽又破了,今天还得糊裱一下……」
他迷迷糊糊的头看了一眼床外,又转身睡去,这会儿他突然觉得自己应该不是在中州,连忙掀了盖在身上的破被子,一骨碌爬起来。但他刚要直起身来,就感觉头疼欲裂。
昨日到了金光城,李翰林不顾自己又累又饿,便漫无目的的寻找起来,可偌大的金光城便如大海捞针。最後李翰林昏倒在地,被跟随的飞鹰以及他的一干属下给擡了回来。
李翰林推开房门,日出东方,太阳高挂,刺的他几乎睁不开眼睛。这会儿他才感到到嗓子冒烟,转过头拿起旁边小茶几上的一个茶壶,连倒茶都免了,直接用茶壶口对着嘴牛饮。茶壶里的茶不像中州的茶叶,微微泛苦,但是散发着一股奇异的焦香,像是用炒熟的麦子泡的茶。一旁床边他的衣服被叠的整整齐齐,武器则擦拭一新,斜挂在墙上。
这样细致的工作应该是某个女子的手笔。
李翰林打理好自己的衣服,走入了这个院落。院墙很是粗糙,都是用泥巴铸成的墙体,但非常厚实。除了自己住的这个小间,还有三个方向的门,只不过左右两边的门都用大锁锁上了。李翰林索性推开前面的门,那木门一打开,一阵羊肉的膻味混杂着葱和盐的味道飘散出来。只见一口大锅正在竈台上冒着热气,那羊肉的味道便是从里面冒出来的,一旁还有个人在炉膛里添柴火,听见有人打开门,不耐烦的转过头来。
「谁啊,把门关上!……唉!少主!飞鹰参见少主!」
「我说飞鹰啊,你就没有人帮你打打下手麽,连烧羊肉都要自己来麽?」
李翰林看到飞鹰忙活的样子,哭笑不得,他走上前去,就要帮飞鹰一起添柴火,却被飞鹰阻止了。不过这时候李翰林才真正看清楚了他的样子:除了那标志性的两撇胡子,他皮肤黝黑,应该是经过岁月的洗磨;两鬓略微发白,双手长满了柔生生的茧皮,显然是常年练武的。
「此地粗陋不堪,这种粗活让属下去干,少主还是出去为妙。」
「没事,这种活我在正一派天天都做。」
「少主……」
飞鹰见到李翰林添柴、煽火,一开始还害怕自己的少主好心帮倒忙,可看到他如此熟练,便放心了下来。不一会儿大锅中的羊肉汤煮开,飞鹰依次加入碎盐巴和切好的葱,很快这锅羊肉便已经咸香扑鼻,勾得李翰林的馋虫都要出来了。
「飞鹰!飞鹰!」隔壁的房间突然传来女人的声音:「麦茶煮好了,让肉铺的兄弟过来拿一下……算了我自己拿过来好了。」
「诶呀,魔蜂长老,这种粗活还是让下面的人来做吧!」飞鹰将拿在手中的柴火棒丢在地上,正要起身去隔壁房间,不料隔壁的那个被称为「魔蜂长老」已经走了出来。
那是个美丽的女人,大概三十多岁。她的脸很精致,但是左脸上一道恐怖的伤疤却破坏了这份美丽。长长的柳叶眉下的眼睛很大,睫毛长长的向上翻卷,但炯炯有神。褐色的瞳孔散发出一种高贵气息,鼻子挺拔小巧像那极西的域外人一般人,还有那樱桃般的嘴巴,透着诱人的光芒,完美的唇形勾勒出无限遐想。
这会儿魔蜂长老正穿着一套夥房的粗布衣物,身上系的围兜上面都是血污和膻味,看起来更像是一套屠夫的衣物,一手提着一个马口铁水壶,里面正散发着麦茶的香味。
「飞……少主!魔蜂见过少主!」那女子将水壶放在地上正要对着李翰林跪下,可马上就被李翰林扶住了:「魔蜂长老劳苦功高,留在荒漠那麽多年苦心经营,我感谢还来不及呢!快快起来吧!」
「那少主,先用早饭吧!飞鹰你也真是,干嘛把少主带到这里来,烟熏火燎的!」
飞鹰看着魔蜂长老一脸责问的样子,又看看竈台上那已经炖的热气腾腾的一锅羊肉,只能摇头苦笑。
魔蜂长老从角落里搬出一张木质的小桌子,又搬出两个木凳,飞鹰则拿出木碗和木杯,为两人盛上满满一碗手抓羊肉外加一杯酥油茶。
「长老,少主,飞鹰先给肉铺的兄弟送羊肉了。」
「好,你先去吧。我和少主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
等飞鹰走後,李翰林看着魔蜂长老脏兮兮的围兜:「魔蜂长老在金光城里卖牛羊肉麽?」
「哈,这也算是冲云楼谋生的手段之一,当年在中州,冲云楼也有许多店铺商家,能给我们获取情报带来很多便利。」
「那不也和合欢宗差不多麽?」李翰林笑道。
「少主莫非去过合欢宗?」
李翰林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将这些年历经的事情与魔蜂长老细细的讲了一遍,魔蜂也乐意做一个旁听者。听完这一切,魔蜂喝下一口麦茶,沈思了一会儿。
「看来合欢宗也不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也有很多有情有义之人。」
「魔蜂长老,我这次来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未婚妻的下落!她被掳到金光城以後就消失不见,金光城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她在何chu。」
「这个好办,少主,魔蜂昨日已经想好怎麽办了。冲云楼的这家肉铺乃是金光城里数一数二的,价格便宜肉质又好,很受欢迎。过一会儿肉铺里冲云楼的武师和少主一起去送肉,那块地方我们的弟兄一直没能进去看个究竟,这次正好乘机搜集一下情报。」
「去哪里?」李翰林问道。
「金塔区,就是那些法王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