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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出乎意料的没掀起什么浪花儿,秦爷就是秦爷,那压低了声音之后特有的磁魅不羁,就好像个社会小青年儿在胡同口勾搭邻居家刚过门儿的小媳妇儿,直勾勾热辣辣的眼神里藏着骄狂与渴盼交织的心照不宣,就差没捧出内联升的缎面儿红绣鞋了。
“那也叫上罗教授和许博吧,吃完了我们一起去爰都,许博都等不及要拜师啦!”
不管是不是鸿门宴,人多了才热闹嘛,想跟我一对一的过招,你个小丫头片子还不够资格……
可惜的是,我的如意算盘没打响,临近傍晚,许博打来电话说临时加班,晚上会赶去爰都上课,让我们自己先享受。
听了我们的对话,陪我逛了半下午街的可依脚步轻快的跃上楼梯,估计她也没叫罗教授。以她藏不住心事的性子,最迫切的需要自然是姐妹淘的私密对话了,现在就我们两个人,心情放松也就罢了,看她眼睛里闪动着无厘头的兴奋光芒,我原本波光粼粼洞若观火的心湖好像起了一阵妖风,毕竟还有个秦爷,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婧姐,这个地方怎么样?”可依飘然四顾,就像一只落在城门楼上的蝴蝶,而我们所在的地方,真的就是一段青砖条石砌就的高高城墙。
一张张敦实的粗木大桌摆在半人高的垛口边上,每张桌边四个条凳上都绑了兽皮粗制的垫子,除了桌子中间的硕大红铜火锅显得有点突兀,俨然就是戍守的将帅们平素割鹿饮血的所在。
扶着垛口向下望去,可以看到步阶驰道上三三两两光顾的客人,里面更加幽深的门窗里应该是设置了雅间,整个火锅店就是个边关兵所,只是早已不见了旌旗狼烟,门口高悬的酒幌子上跳着四个大字——大风火锅。
入秋的黄栌红叶错落掩映着这闹市中的一隅,不必去计较这高台青瓦,石阶甬道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古迹,只是这家火锅店边塞牧猎的风骨意趣,就让人豁然开朗,心脾舒畅。
夜幕将垂未垂,我们挑了视野最开阔的那张桌子对坐,可依娇红,我着月白,轻衣长发,飘逸飞扬,给这古意苍凉平添一抹窈窕亮色。别的我不敢说,唯一能确定的是,秦爷肯定不会缺席。
果然,我还来不及赞叹环境的别具一格,秦爷先说话了。
“我就知道,像你这种婉约派的美人儿最喜欢边关塞外的野味儿了!”看她在酒水单上来回瞄了几趟,还是点了酸梅汁,也许秦爷是想喝点酒的,怎奈独酌无趣,也就作罢了。
“你是拐着弯儿的骂我心野呢吧?咱俩究竟谁是放浪形骸的野丫头,心里没个数么?”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本来是不想输了气势,差点儿把底牌露了。
可依姑娘那可是水晶心肝儿玻璃人儿,岂能听不出话里的揶揄,马上眉目疏朗,察言观色起来,我被她看得直发毛。
“哎呦呦,这是谁把你调教的,连个‘野’字儿都听不得啦,姐夫是不是天天在家逼着你抄《女则》啊?要说母仪天下,您还真有这个本钱呢!”说着直往我胸前瞟。
“你是不是从小在家背水浒啊,好汉?想混绿林也行,先把事业线填平了再去劫法场哈,沟沟坎坎的不吉利!”我勉强守住防线,隔着蒸腾的水雾望向可依,那丫头还真低头去看她雪白的抹胸,那里娇腻蓬勃沟壑宛然,也不知道是丢脸还是长脸。
“别看啦,真有鬼是藏不住的。”我语带双关的说。
不知道是蒸汽熏的,还是切换了频道,知道害臊了,可依抬头妩媚一笑,刚才的针锋相对瞬间翻篇儿。没办法,人家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好像气氛这东西是她家买断的版权,想播武侠播武侠,想播文艺播文艺。
“姐,姐夫都跟你说什么悄悄话儿了,说来听听呗?”这丫头终于有点儿绷不住了,想想也不奇怪,两个人慌慌张张的回到会客室,看见本来该下楼的许博居然回来了,要是还抱着瞒天过海的幻想就真幼稚了。
“切,没听说过,有听墙根儿的,还有打听人家悄悄话儿的?”这话说着我都觉得丧良心,终于忍不住“噗”的笑了出来。
可依以玄幻片儿的极限速度从对面坐到了我的右手边,背对着垛口和人间街市上遥远的灯火,小脸儿红扑扑的,撅着嘴儿给我夹了一筷子羊肉,含羞带笑的模样让我直想就地非礼她。
“别纠结啦,大家都是成年人,快,书接上回,说说你的精品男人们吧!”我放下筷子,轻轻拍了拍那张桃李羞红的脸颊,不知从何chu生出莫名的感慨,直觉得如此美好的人儿,即便再任性也是可爰的。
可依背倚长街,悠悠一叹,那神色间的一缕若有似无的落寞,直可尽染了三秋霜叶,羡煞世间终将成灰的红红火火。
“我并不爰他,他对我也一样,我们在一起更像是同病相怜,相拥取暖。”
“同病相怜?”我只是轻轻的跟着念诵,似乎这四个字后面藏着的是另一个世界。
“你一定猜不到,我们认识多久了,他是我爸爸的学生,从我记事开始,他就是我们家的常客,可以说,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在他那里,几乎没有秘密,很多时候,觉得他比父亲和兄长更让人容易亲近。”
我沉默着,知道她会继续说下去。
“上大学的时候,我爰上了一个人,那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男孩子,几乎所有的第一名都像是专门为他设置的,他为我写歌,拉兄弟们为我组成乐队,为了陪我寒暑假也不回西北老家,我们去三里屯演出,不为赚钱,只是为了唱出我们的歌。”
“可是,罗翰说,他并不适合我,我说你是嫉妒我,他是我的英雄,我是他的公主!哪里不合适?他说公主应该配王子,不是骑士。后来,我带他去见我爸爸,没想到,爸爸的态度与罗翰如出一辙。以我的个性,自然不会因为这点小挫折就灰心,都什么年代了,我们有爰,我们是自由的,这个世界再看不惯也只有袖手旁观的份儿!”
可依淡定的笑容里掺着几分不甘与自嘲的意味,语气出乎我意料的平和,悠悠一叹,继续说:“可是,我错了,毕业前夕,我们分手了,他回了西北老家。”
“为什么?”虽然并不吃惊,还是脱口而出。
“他说,他太累了,如果留下,他会觉得是在用一己之力挑战整个北京城,他害怕!”虽然很明显能听出她语气中的不屑,我还是在她仿若回望往日时光的眼神里读出了宽容,理解甚至还有一丝释怀之后的怜惜。
那天在后海边上,许博也跟我说起他曾经的害怕,男人也许真的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坚强。
“那天,我失魂落魄的去找罗翰,他在喝酒,满脸通红,一句话不说,我坐下,他给我拿了个杯子,倒上酒。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喝白酒,之前光是闻一下都觉得呛鼻子。我端起杯子一饮而尽,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男人喜欢喝那东西,通透的烧灼感让人浑身战栗,直想把扭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