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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后了悔——不该在杜芳卿面前说出“小兔崽子”这四个字,虽然对方的确是个兔儿爷,不过毕竟外面有着余二爷的面子,自己这话有些不厚道了。
杜芳卿倒是没在乎,他笑盈盈的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摩挲那狗。
两人一狗打道回府,杜芳卿一路欢天喜地的,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做“雪团”。及至进了家门,他蹲在地上一边用湿毛巾擦小狗爪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养过这么一只小白狗儿。我那小狗养了一年多,又会起立又会作揖,乖的了不得。可我有个师弟对我使坏,把我的小狗捉去杀掉吃了。”
余至瑶愿意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琐事。居高临下的站在前方,他颇感兴趣的问道:“然后呢?”
杜芳卿站起身来,把毛巾交给身边仆人:“然后?然后我自然饶不了他。”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再然后呢?”
杜芳卿不说了,抿着嘴只是笑。再然后呢,他在师弟的杯子里下了药,师弟从此坏了嗓子,上不得台唱不得戏,就不知是被师父转手卖到哪里去了。
这样的争斗,在戏班子里很是常见,可是对于外人来讲,就偏于骇人听闻,所以杜芳卿不肯对余至瑶实话实说。他越不说,余至瑶越要追问,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随口敷衍答道:“我让师哥打了他一顿,让他半个月爬不起来,躺在炕上挨师父的骂。”
余至瑶看他是个娇声嫩气的小美人,受了欺负也只会撺掇师哥出头,心中便觉得他可怜可爱。正要开口说两句玩笑话,不想仆人忽然从外面走进来,说杜老板的师父从北平过来了。
此言一出,余至瑶没觉怎样,杜芳卿却是一皱眉头,怀疑师父是要来向余至瑶打抽丰。
杜芳卿的师父垂手站在余至瑶面前,训练有素的陪着笑脸,想要把杜芳卿接回去登台唱戏。
“余二爷,不瞒您说,芳卿真就是我们班子里的摇钱树了。上下大小全指望着他呢。”老班主笑的很有分寸,又为难又胆怯,让人不能不怜悯:“我也知道二爷疼他爱他,巴望他好。可是芳卿今年刚二十岁,正是大好的时候。吃苦受罪学了十来年的戏,刚唱红了就往下退,也对不起他付出的那些心血不是?”
话到这里,他溜了杜芳卿一眼。杜芳卿装聋作哑的低着头——他爱唱戏,除了唱戏没别的本事;况且功夫学成了不亮一亮,也的确可惜;但他心里又恋着余至瑶,让他随着师父回北平去,他舍不得。
地上的白狗崽子仿佛已经认人,连滚带爬的跑到杜芳卿脚边唧唧乱叫,又不住的张嘴去咬他那长袍下摆。杜芳卿弯腰抱起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如此过了半晌,这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客厅。杜芳卿微微笑着,显然是满心欢喜;余至瑶上下打量了老班主一番,则是问道:“唱戏何必非去北平?天津不够他唱的?”
老班主苦笑答道:“余二爷,您是有所不知。芳卿得罪了何老板,这么大的天津卫,真就没有我们唱戏的地方啊。”
余至瑶点了点头,随即答道:“我给你们找地方。唱戏,我不拦着,不过唱完了,人必须回到我这里来。”
老班主有点摸不清头脑,但是没敢深问,满心狐疑的发笑:“那……那多谢余二爷关照了。”
余至瑶亲自去了天河舞台,要给杜芳卿找个园子唱戏。天河舞台的老板也知道杜芳卿是个好角儿,只是忌惮着何殿英,不敢轻易招揽。如今那场风波过去久了,又有余二爷亲自来说,他就乐得答应下来。而杜芳卿闲了一个冬天,如今终于又有了登台的机会,便提前几天振奋精神,加紧的吊嗓子练功夫。这晚换上簇新的华丽行头,他扮着穆桂英的角色粉墨登场,甫一亮相便博得了满堂喝彩。
余至瑶不爱听戏,唱得好也不爱听。在楼上包厢坐了片刻,他只觉周遭又憋闷又嘈杂,台上也是咿咿呀呀怪叫不停,好像有人踩了杜芳卿的脖子。忍无可忍的起身走出包厢,他带着身后的哑巴下楼站到园子门口,在清凉夜风中默默的吸雪茄。
烟雾在口中打着转儿的呼出去,留下一点辛辣香郁的滋味。他抬眼望向哑巴,哑巴面对着前方大街,正在发呆。
毫无预兆的清了清喉咙,他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低头瞄着火红的雪茄烟头,他的听众当然只有哑巴。
“都说捧戏子是件犯傻的事情。”他轻声开了口:“花钱费力的好容易把人捧红了,结果经常是捧红一个跑一个。戏子无义,攀了高枝就不认旧人。”
哑巴吃惊的转过头来看他,然而没有出声。
余至瑶笑了一下:“不过芳卿应该不会这样。”
哑巴对他摇了摇头。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深深吸了一口:“我可能是……有点动了感情。”
哑巴看着他,看了良久,然后继续摇头。
余至瑶呼出一口烟来,仿佛是在解释:“一点,一点而已。”
哑巴不以为然的转向前方,同时就见一辆汽车驶过之后猛然刹车,随即慢慢倒了回来。车门一开,何殿英探身下车,远远唤道:“二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