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1/1)
她下意识地抓住了门把手,低声轻斥:“你、你干嘛?”
陆元武贴着她的后背,伸手把门板上面的门闩也插上,“一共有三个门闩,以后我不在家都插上。”
沈雁秋被他抵着,动也不敢动,“哪里就用插那么多了?”
他插上门闩,手拿下来的时候却似无意地落在她的发间,轻轻拨弄了她的发丝,她身上有一股幽幽好闻的清香,让人沉醉。
他微微俯身,那香气就更加沁人心脾,让他忍不住想要再低一些那样就能直接亲在她洁白的耳底。
院子里没有灯周围黑乎乎的,因为视觉看不清,所以听觉、触觉就特别明显,仿佛被放大了很多倍一样。
他温热的鼻息喷在她的半边脸颊和耳朵上,他略有些不稳的呼吸声也让她更加紧张,心跳几乎要停止跳动了。
如果……他要是再亲她?
沈雁秋几乎不敢想自己要怎么面对。
每当看不见的时候,他给她的感觉就和前世的陆元武一模一样。
她还记得在她和陆元武分手以后,她去了另外一个大城市在那里打拼。她故意不和他联系,却还是悄悄关注他的消息,而他变得越来越冷漠孤僻,除了生意应酬日常不喜欢和人交际。那一天是她的生日,朋友们给她庆祝,其中不乏几个优质男。
当中一个也是极其优秀的一直在苦追她,她却明确表示过自己不想恋爱只能做朋友。
那天晚上优质男送她回家,她进了公寓楼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情突然就有些丧,她不想坐电梯就想一层层走上去。结果她刚推开楼梯间的门就被拽进一个结实温暖的怀抱里,那是陆元武!
他喝了酒,一直在这里等她,却又躲在这里不出现。如果不是她恰好要走楼梯,可能根本不知道他在。
他将她抵在墙角,一手掌控她的脑勺,一手掐着她的纤腰,那炙热的带着酒香的吻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将她生生淹没。
一想起这个沈雁秋就仿佛置身于冰火两重天,一是深刻入骨的爱恋,一是再也不得相见的思念。
她身体都禁不住颤抖起来,几乎要忍不住回身抱住紧贴着她的陆元武,就暂时将他当成那个人,来汲取片刻的能量抚慰自己那颗思念的心。
哦,原来她那么思念他的吻,思念他的身体,他那个人。
相思入骨,你知不知?
她下意识地朝着他转身,伸手,谁知道原本紧紧贴着她的陆元武却冷漠无情地退后,撇开了她。
沈雁秋瞬间清醒:……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她怎么就忘了这个男人是要攀高枝儿,要和她离婚的,她竟然又对他心存幻想了。她甚至想如果他不离婚,如果他一直对孩子好,如果他真的能一直养家,那她就将他当成那个人在这里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
她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啊。
陆元武站在她身边,心思潮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浮起一种熟稔的感觉,那是一种想要将她拥入怀里肆意疼爱,恨不能将她吞吃入腹的深刻欲念。
这种感觉把他惊到了,他没想到原主对自己的妻子居然有这样深刻的眷恋,哪怕灵魂杳无踪迹,身体却还印刻着本能。
这种感觉吓得他往后一退。
沈雁秋哼了一声,气呼呼地进屋去了。
她突然的冷淡气愤,让陆元武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女人这是又在抽风?
想到她对赵海滨那么亲切,对吴先农也那么不见外,倒是对他处处提防,他心里就十分不爽。
不过他是个冷情淡漠的人,不会急哄哄地去证明质问什么。
陆元武进了屋里,就见陆甜甜和小北城在念吴先农给的那本书。其中一本是笔记本,上面抄写了一些诗词,还写了注解。吴先农的字和他的人一样,清隽秀气,透着一股子温和。
陆元武就觉得特别扎眼。
陆甜甜:“小弟,来跟我读,慈母手中线~”
小北城就读:“慈母手中线~”
姐弟俩读得很开心,下面还有意思也一并读了。
陆甜甜:“娘,吴大夫真博学。”
沈雁秋笑得很甜美,“是啊,以后你们也好好学习,就和吴大夫一样博学。而且你看吴大夫又温柔又和气,可比那些凶巴巴的人好多了对吧?”
她见缝插针地给闺女洗脑,千万别喜欢顾孟栖那种未来暴躁大佬,太伤人。
陆元武听着脸都黑了,当着自己男人的面抬高别的男人,贬低自己男人,这女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她不是要走剧情线嫁给赵海滨么,怎么又看上吴先农那种文弱男人了?
陆元武心里有点烦躁,他道:“时候不早了,早点休息。”
陆甜甜就把书收起来。
陈桂枝对沈雁秋道:“二嫂,你帮我安排一下。”
沈雁秋笑道:“这样,男女分开,我和甜甜过去跟你一个炕,让东川西楼过来跟他爹和弟弟一起。”
她拍拍手就这么定了,很完美,丝毫没管陆元武那黑下来的脸。
陈桂枝都感觉到了,陆元武这是要生气了吧,她赶紧麻利地搬着铺盖去东间。
陆元武是真的有点生气了。他觉得让陈桂枝和兄弟俩一个炕没什么,或者让兄弟搬过来,让陆甜甜过去和陈桂枝一个炕,他压根就没想自己搬出去。
可她现在这么安排,摆明就是想离他远远的。他觉得沈雁秋这是在跟他划清界限。
按理说丈夫死而复生刚回家,她一个做妻子的不得小意温柔地体贴着么,她可好,直接把自己男人推出去!
他现在又不想自己不喜欢和人亲近,尤其排斥异性,如果别人主动跟他凑近乎他会厌烦的个性来了。
沈雁秋动作很麻利,赶紧收拾好了,招呼着陆甜甜过去。
小北城和爹睡了一晚上,还是很眷恋,还要和爹一个被窝睡觉。
沈雁秋就随他去,让他和陆元武多亲近有好处,小孩子么,四五岁的时候,正是需要和成年男性多亲近树立正确的男子汉概念的时候。
等大家都钻进被窝,陆甜甜很快就睡着。沈雁秋和陈桂枝是睡不着的,都各怀心事儿呢。
陈桂枝小声道:“二嫂,你……你为啥要跟二哥分开啊?”
一般家里来了客人,也没有年轻男女主人拆开睡的道理,要是分开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之间有问题!
沈雁秋:“他失忆了嘛,不记得我了,我也不好强迫他。”
陈桂枝:“……”还有这一说?他是你男人,就算失忆了,你俩一个被窝也没问题啊。
她低声劝道:“二嫂,你也不要太端着矜持,二哥毕竟是你男人,那么好的男人多少人盯着呢,你可要多上心,不能被人撬了去。”
沈雁秋叹了口气,不是她上心就行的,是他已经变心了啊,他都已经做好准备要攀高枝儿,她能如何?
不过这话她不会说出来,对陆元武形象不好,她笑道:“那也没办法,缘分是强求不来的。对我来说他活着就行,比什么都强。就算他看上别人,那也还是孩子的爹,不会不管孩子不是?至于我么,倒是无所谓。”
下面的陆元武:“!!???”
一开始听见沈雁秋说只要他活着就好,比什么都强,他心里还挺感动的,结果下一句就听见她说她无所谓。
呵呵,女人,这么急着奔向别的男人怀抱么?
你就做梦吧!
第二日一早起来,三个大人都有点黑眼圈,个个没睡好的样子。
孩子们却睡得喷香,一早就精神抖擞。
陆元武去训练的时候,陆东川和陆西楼也跟上。
现在有陈桂枝在,她帮沈雁秋做饭,陆甜甜就可以去看书做点别的。
妯娌两个昨晚儿分享过心事,也一起对抗过恶婆婆和大姑姐,现在就很亲密,一起做饭有说有笑的比亲姐妹还亲呢。
等陆元武带着俩儿子跑步做训练回来,早饭也做好了。
沈雁秋正在盛小米粥,看到陆元武穿着单衣单裤进来,不禁多看了一眼。
他这个人条件真是得天独厚,要是放在现在,就是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可以原地出道的。
肩宽窄臀细腰,两条大长腿简直逆天,运动之后白皙的皮肤泛着潮红,浑身都散发着蓬勃的阳刚之气,热量惊人,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她把手巾在温水里绞湿递给他和孩子们,“赶紧擦擦穿上棉衣,别着凉。”
陆元武朝她走近,他本来就新陈代谢快而热量超过常人,这会儿运动过,更是热度惊人,一靠近就让她觉得被一股阳刚炙热的气息包裹住。
她的脸红了,赶紧躲开去盛饭。
沈雁秋做饭讲究,就算食材缺乏不丰富,也不会胡乱对付。
家里有之前陆元武带回来的木耳、海带、海米、虾皮以及鱼干等,早上她就蒸了一个虾皮鸡蛋羹,还蒸了一个鱼干咸菜。午饭在外面,晚饭又不适合吃得太咸,所以早上要让孩子们吃得好一点。
而且陆元武还给她钱和粮票,还有一堆其他票证,她得空就能去买鸡蛋和猪肉,生活质量很快就会高起来。
孩子们吃得喷香,一个劲地夸,“娘做饭越来越好吃了。”
陈桂枝也吃得很欢儿,她笑道:“你们娘做饭是真好吃。”
不像陆老婆子,做饭那么难吃,几个孩子还一个劲地吹嘘“娘做饭天底下第一好吃”,呕~
陆元武默默地吃着早饭,再一次感受着这饭菜和味蕾的天然契合,原主这么爱他的媳妇,那他就更不应该让她改嫁。
所以,离婚就别想了。他看了沈雁秋一眼,眼神传递了这个信息。
沈雁秋恰好不经意地看向他,就被他眼中的凛冽寒意给惊住了。自己这是又怎么得罪他了?他一副要掐死她埋在窗外的眼神?
天啊,这男人要是抽风起来,比一个月来七天大姨妈还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