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靠谁不如靠自己(1/1)
沈雁秋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前世她读高中的时候,爸爸妈妈出车祸,妈妈当场去世。爸爸在见她最后一面的时候留下遗言,要她好好读书,自尊自爱自强。
这么多年她都做到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受了多大委屈,她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独立的人。
自尊自爱自强,不依附人,不拖累人,哪怕遇到美好的爱情,如果不能得到他妈妈的祝福,如果违背了她的原则,那她也宁可放手。
人生在世,爱情只是一部分。
让自己光明正大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哪怕她现在穿越到一本书中的七十年代,哪怕她对这个世界一点都不了解,哪怕原主给她留下一个烂摊子。
可既然她决定留在这里,她也一定会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美好的人生。
嗯,和这些可爱的孩子们一起。
吃完红薯粥和鸡蛋羹,沈雁秋叮嘱了甜甜和小北城,让他们和大爷爷家的姐姐们去搂草捡柴火,回来要么在家休息要么去大队做点什么,千万不要自己出村玩儿。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只是偷孩子的,还有那些猥琐扭曲的人会把自己的无能发泄在孩子身上。
尤其陆甜甜,才这么点就是个美人胚子,等长大更是让人惊艳。
陆甜甜之所以会走上那样的不归路,除了当娘的没教育好,还有一点那就是她在十五岁的时候被东村一个叫顾海浪的混子给糟蹋了。
这时候女孩子被糟蹋,哪怕她是受害者,她也不可避免会被各种恶意揣测、歧视。
更为可恨的是,她被人渣糟蹋,大家却觉得她应该嫁给那个人渣,只有这样才能把一场罪恶消弭于无形。
她庆幸穿越大神对自己颇为照顾,让自己穿到这群孩子们还没被扭曲之前,如果穿到被伤害之后,那她真的就没这么淡定了。
因为陆老婆子和陆老头儿搬走,东屋空出来,沈雁秋立刻收拾一下,晚上让小哥俩睡这边。
男孩子大了,进入青春期以后,不适合跟妈妈以及姊妹一个屋睡觉。
不过这时候大部分人家是没那个讲究的,因为条件不允许,不是屋子不够就是被子不够。
多少人家五六口人就盖一床被子呢。
正收拾着,赵美红和陈桂枝一起过来,她俩一人挎着一个篮。
陈桂枝:“二嫂,我想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买点什么好吃的。”
虽然陆老婆子抠,可一家子忙活了一年,到了冬至月腊月的时候,也会分给儿媳妇们一两块钱,让她们看着给孩子或者男人添补点用的。
另外冬天农闲的时候,男人们去大队帮忙,如果能额外赚点零花钱,陆老婆子为表示大方也都让儿媳妇拿着。
陈桂枝这会儿一门心思在讨好小福娃上,想把小北城哄得开开心心地给她带子来,嗯,闺女也不赖。
对于生不出娃娃的她来说,不强求儿子,闺女也是极好的。
沈雁秋看了赵美红一眼,她倒是会忽悠人,把陈桂枝也忽悠上,这样就更不会让人起疑。
她把从赵美红那里诈来的钱带上,再背上自己的布兜,然后和俩妯娌一起出门。
今儿是个好天气,太阳明媚,蓝天高远,朵朵白云悠然自在,看得人心情也格外好。
他们柳泉大队距离县城五六里路,去公社就更近,不过是三里路而已。
三里路,她们这些乡下妇女打个来回也不用半小时呢。
公社有个供销社,类似于后世的百货商店,里面从日用百货到各种副食品都有。
不过供销社买东西大大小小的哪怕是火柴、煤油、肥皂也都是要票的,不能随便买。
于是,社员们就喜欢去赶集,有些是老乡以物易物,把自家多余的拿出来换需要的。
前些年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候关了,后来政策松动又开起来,毕竟老百姓拿自家的鸡蛋换别人家的粮食,只要不扰乱城里的市场秩序,是管不过来的。
所以现在乡下市集干脆就开起来,五天一次,初五初十这样地赶集。
除了社员自家的东西以及大队的副业产品,还有一些有门路的会悄悄去城里工厂进一批乡下人常用的货拿出来卖。
当然,市集上最受欢迎的还是各种吃食、粮食。
沈雁秋盘算着自家需要的物品,小北城没有吃饭的碗筷,另外还得备着两个,以防摔破没的替换。
家里还应该买个火炉子,冬天越来越冷,等腊月里下大雪几乎出不去门。
而且这时候柴火也不够烧的,除了做饭不会去烧炕,屋子里就跟冰窟窿一样冷。
要是能生炉子那可暖和的很,一整天有热水喝,还能炖个汤热个饭的,非常方便。
其他的倒是无所谓,像筐子这些可以请村里手巧的给编,木箱、桌椅可以请木匠帮忙打制。
还有窗户上的封窗纸都破得不像样子需要买新的,晚上只能用草帘子挡风,却还是透风冷得很。
这么一算,她手上这两块钱根本不够,还是等小哥俩把钱拿回家再说吧。
陈桂枝看到有卖杂合面豆包的,不用粮票,但是不便宜,一个拳头大的包子要八分钱。
她忍着心疼买了五个,打算拿回家悄悄给小北城吃。
沈雁秋这一趟不为了买东西,她为了打探物价以及勘察市场来的。
她暗自把市场的情况记下,回头如果自己要卖点什么,也总能有的放矢。
赵美红是什么都不买的,她别有用心,逛了一会儿就拉着沈雁秋和陈桂枝去供销社那边逛。
“咱们去看看买雪花膏吧,这个不用票。”
雪花膏不是必需品,八分一袋,不用票。对乡下妇女来说已经很贵,绝大部分妇女都舍不得买。
他们家之前都是陆彩虹拿回来一些用得还剩下半袋或者三分之一的,再就是小姑陆彩云花钱买盒装的。
反正沈雁秋和陈桂枝之前可不舍得买。
陈桂枝想起昨晚上被窝里陆元义抱着她的时候,说她脸皴手糙让她别不舍得花钱买雪花膏的事儿来,心里甜丝丝的,便也跟着去买。
这上面沈雁秋也不想亏待自己,冬天这里又干又冷,要是不擦护肤品,那皮肤还能看么?
去供销社的时候要路过公社屠宰组。
公社屠宰组是公家定点宰杀单位,星河公社革委会以及一些单位需要的猪肉都从这里出,甚至县城一半的猪肉也从这里宰杀运送。
但是这里的猪肉基本不对乡下社员们开放,除非有关系弄到肉票,否则是买不到的。
而且乡下社员手里没钱,连自己家的鸡蛋都留着换油盐火柴,更舍不得买猪肉吃。
在社员们眼里卡车司机、杀猪佬、打算盘的会计,这就是乡下最吃香的三个职业,是可以和城里四个口袋大皮鞋的机关干部、部队军人、城里的工人相媲美的。
谁家出这么个能人全家沾光,哪个闺女要是嫁这么个男人,那就是享一辈子的福。
而赵海滨则是屠宰组的组长,那自然是能人中的能人了。
赵海滨这人不但能干,外形也不错,个子魁梧高大,相貌英俊,不像其他猪肉佬那么肥头大耳目露凶光一脸横肉的形象。
这就是赵美红一边帮他说媒一边又嫉妒沈雁秋的缘故。
如果不是自己娘家兄弟,还等得到沈雁秋嫁?她自己早就嫁了好吧!
虽然陆老大比赵海滨长得不差,个头也不差,可一个普通庄户人,哪里有猪肉佬能干啊!
赵海滨有钱!有脾气!有路子!有关系!
能嫁给他,真是烧了高香好吧。
赵美红昂首挺胸地往那门口一站,喊道:“你们赵组长在不?我是他姐!”
陈桂枝朝着沈雁秋努嘴,看把她抖擞的,比人家亲姐还牛气呢。
沈雁秋:“你等着,那我和弟妹先去供销社买雪花膏。”
赵美红一把拉住她,对陈桂枝道:“老三家的,你先去供销社给我们看着点,我和你二嫂进去看看,一会儿就去找你。”
陈桂枝皱眉,看向沈雁秋,暗示她赵美红不怀好意呢。
沈雁秋给她使了个眼色,表示没事,自己心中有数呢。
她看着赵美红舞了这么久,不就等着这会儿来坑赵美红的么?
原主受她那些气,被卖了还帮她数钱的那些憋屈,沈雁秋是铁定要找补回来的!
赵美红一直打着如意算盘,想拉媒把她嫁给赵海滨,然后从中得钱。
这叫说媒?这叫心怀鬼胎卖寡妇!
沈雁秋心下冷笑,面上却淡淡的,看不出喜怒。
赵美红看陈桂枝走了,得意地对沈雁秋显摆道:“让你见识见识我兄弟的本事,那什么苏顺峰算啥,给我兄弟提鞋都不配呢。你要是跟了赵海滨,以后吃肉吃得你吐!”
沈雁秋今日肯跟着她来屠宰组,肯留下来,赵美红就笃定她是心思活动想改嫁给赵海滨的。
自己这事儿是百分百要成的!
她领着一直没说话的沈雁秋进去,然后就碰到急匆匆迎出来的赵海滨。
他一边抹着头发,一边抻抻自己匆忙间套上四个口袋中山装,左胸口袋还应景地插上一支钢笔,下身是斜纹涤纶裤子,布料挺括得很,脚上一双锃亮的猪皮鞋。
这架势,说是机关干部也够派头。
只不过他在屠宰场上班,不管多打扮,从屠宰场出来身上总是带着一股子洗不掉的油腻。
这是职业特征。
“姐,你来了。”赵海滨一边和赵美红打招呼,却拿眼瞅偷摸沈雁秋。
对上沈雁秋那双清澈明亮似乎洞悉一切秘密的眸子,赵海滨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热了。
好在他风里来雨里去的,肤色偏深,就算脸红也不太看得出来。
他见过沈雁秋好几次,原主也见过他两次,但是原主极度害羞不敢和他打照面,更不敢说话。
是以之前从没正式介绍过,这算是正式认识,他也激动得很。
赵美红拉着沈雁秋很激动地道:“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弟媳妇沈雁秋。”
她又给沈雁秋介绍赵海滨,因为之前就说过很多遍职业也条件,所以这一次就省了很多事儿。
要不是还顾忌脸面,她恨不得立刻就把两人推去领证,然后她就可以从赵海滨那里拿钱。
“兄弟,我弟妹要买几两肉,你带她去看看?”她推了一把沈雁秋,“哎呀,我们可没肉票啊!”
赵海滨笑道:“不要紧,你们来买肉用啥肉票呢。跟我进来吧。”
他鼓起勇气看了一眼沈雁秋,越看越觉得她长得好看,就连头发丝、带补丁的衣服都长到他心坎里去,无一不贴合他的审美。
要是能娶到她,他一定好好供着她,绝对不让她干一点活,天天让她吃肉吃鸡蛋!给她买好看的衣服!
他心里兴奋得开了花儿。
赵美红已经盘算好,这会儿一定要狠狠宰赵海滨一刀,起码要四个猪蹄子,一副猪下水,三斤五花肉,最好再要半个猪头!
然后还得要六十块钱!
可沈雁秋接下来的行为,却将她那颗飞上天的心狠狠地摔回了烂泥里!